在我開始寫作之前,我很渴望閱讀,從會認字的那年開始就把身邊能拿到所有能讀的句子、短文都或專欄都讀一遍,剛開始不認得好多字,但我根本不被影響,光看那個字的形狀以及它排列在句中的位子就能猜測可能的意思,我把家裡為數不多的書籍、報章雜誌都讀遍之後,開始期待上小學,因為聽說學校裡有很多書可以讀,現在想起來當時的自己真的好單純。
也在這個時期我開始想把自己的想法寫在紙上,雖然當時我並不知道那就稱之為「寫作」,我只是單純的希望能夠用自己創造的故事來娛樂大家,除了在打電動時我會陷入異想世界,當我拿起鉛筆在方格紙上一個字一個字耕耘時,我整個腦袋也會像泡在棉花糖裡那樣輕飄飄的,好像隨時都會飛到天空中那樣自在,每次作文課,我總會在第一時間動筆,洋洋灑灑的寫滿兩面稿紙之後第一個交卷,很幸運我遇到了懂得欣賞學生的好老師,她總誇讚我的文章,甚至幫我投稿校刊,也讓我意外獲得人生第一筆稿費八十元!
我永遠都記得老師拿著裝零錢的夾鏈袋給我時她臉上的笑容,她說:「我幫妳投稿校刊的散文組,很順利地獲選入今年的校刊,妳寫的文章真的很好看,我就知道妳會入選!」,她遞給我夾鏈袋後還摸摸我的頭,那時候的我才四年級,我不懂為什麼寫文章可以拿到錢,我只是對老師的稱讚感到驚訝,原來創作是一種特別的技能,雖然我不會跳舞、不會彈鋼琴、不會畫畫更不會唱歌,但是我竟然也有一天能夠用這種方式獲得成就,那本一年才出一次的校刊上面真有我的文章,我看著自己的名字好久好久,笑容掛在臉上一點都不會酸,從那時起,「成為作家」的這顆種子遍在我心中發了芽,隨著我的成長漸漸茁壯。
在求學時期,我用紙筆創作,我把第一部愛情小說寫在福利社買的藍色直條本上,我上課寫、下課寫、午休當風紀股長的時候偷寫、放學回到家也寫,慢慢的開始有人好奇我到底在寫什麼,於是我便把它借給比較熟悉的朋友看,因為故事還沒完成,每次朋友追到最新的進度,總會逼問我後面的內容,我很享受這種被期待的感覺,也因此受到鼓舞,繼續把故事延續下去,但後來這本書不知道被傳到哪裡去,再也沒有回到我的身邊,我雖然感到惋惜,但彼時靈感高漲的我並不感到氣餒,既然用紙本容易搞丟,那我就寫在網站上,那時很流行的「無名小站」便是我的電子稿紙,在上面發表過無數篇短文,也嘗試寫新詩,但後來發現自己真的不太適合寫詩,便把心思都放在短文和長篇小說上。
某一天到表哥家,無意間看見一本書名叫做<<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封面有一個女孩背上長著一對翅膀,我被這幅景象吸引,便打開書開始閱讀,這一讀下去改變了我的寫作風格,「原來有人能用這樣簡單卻細膩的文字來寫故事!」我邊讀邊驚訝,這之後我開始接觸到更多的網路小說家,像是這本書的作者痞子蔡、藤井樹(本名吳子雲)還有橘子等等,他們的作品我幾乎都讀過,在耳濡目染之下我開始用類似的口吻寫小說,過了很久之後我回去整理以前的「無名」,差點沒被自己的矯揉造作噁心到吐,那時候我才明白,「模仿」也是需要天分的。
後來,我還是持續寫作,雖然中間遇到幾次低潮期,有好一段時間幾乎寫不出任何東西,那時候的我太在意自己如何能夠「成為」作家,一直很擔心自己寫不出好的作品就當不成作家,但後來我漸漸意識到,成為作家這件事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公式或一定要達到的門檻,只要繼續保持寫作、熱愛寫作,持續產出一篇又一篇的故事,短篇也好,長篇也罷,只要「創作」還是我有熱忱的事,那我就能自稱是一名「作家」,或許在某一天能夠將故事出版,無論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我都會維持一開始寫作的初衷,繼續把我想的故事寫下來,分享給願意閱讀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