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爍的燈光 迷人的歌聲 乎阮感覺心茫茫……。」包廂裡傳來嬌柔又哀怨的女聲,拿著麥克風隨著音樂搖來搖去的小陸很興奮地問我:「你應該知道這首歌吧?」
這個問題讓我有點尷尬,我知道她唱的是陳小雲的〈歌聲戀情〉,我知道小陸是怕我無聊,所以很貼心點了一些她認為的,我應該聽過的、會唱的、有感覺的歌曲。
但也就是這種貼心讓我覺得處於一種不曉得該如何定義自己目前處境的歲月夾縫中。
遙遠記憶的界限就像剛剛那組句子一樣,實在很難拿捏標點符號精斷開的精準位置。
我是該回到跟國中同學在教室內學陳小雲唱歌樣子的回憶中?還是接過麥克風接受眼前少年ㄟ的好意,一起扭著屁股歡唱?
點這首其實跟我叫我「阿北」沒什麼兩樣啊!
所以,我不是很喜歡去KTV唱歌!每次碰到聚餐的計畫時,最怕有人提議去唱歌,這也真的是很奇怪的事:什麼時候開始唱歌竟然從美夢變成惡夢?
在為這個命題進行延伸申論前,我必須強調,我很愛唱歌,而且很會唱歌,甚至有人認為我唱歌已經有歌手的水準。好啦,我知道每個人都會這樣形容自己的歌藝,就像我有個朋友就認為自己的歌聲有職業水準。其實我也同意,如果所謂職業手是指有人付錢請你唱歌的話,那他也算是,但情況稍微有些不一樣,他的情況應該是有人付錢給他,拜托他別再唱了。但我不一樣,我是經過合唱團專業訓練出來的,我曾經上過國家音樂廳表演,這樣夠厲害了吧!
OK?好,我們繼續。
也不是說KTV不好,這其實是非常了不起的娛樂。雖然有時候,你實在無法把那些盯著電視螢幕,對著麥克風瘋狂一陣輸出的人所製造出來的聲響稱之為音樂,但看著大家忘情的手足舞蹈之際,心情好像也跟著HIGH起來。
這與音樂的魔力一點關係也沒有,真的,我覺得在KTV唱歌只是一種純粹的本能在發揮。我相信你一定聽過很多五音殘破的朋友唱歌,他們很愛唱,但更讓我們畏懼的是,他們真心覺得自己很會唱。在這種幾近可以報警處理的音樂暴力下,我們還能有如此歡樂?我在想,因為這是本能的展現。
我們從嬰兒時期以來就習慣大喊大叫,不但可以得到關注也可以發洩情緒。但慢慢長大之後,這樣的權利就逐漸遭到剝奪。但本能的呼喚還在,所以我們時不時就振臂備歡呼,或者握拳怒吼,甚或仰天長嘯,在這些時刻,我們的情緒都被加倍放大輸出,無論是什麼喜怒哀樂!
我們需要發出聲音,讓自己聽到也讓別人聽到!
嚴肅的申論之後,緊接著跟上來的往往是抒情的記憶。比如說,關於自己在像小陸這般年紀時,自己去KTV的樣子。
我高中的時候剛好趕上KTV興起的時刻,各種名稱的KTV,什麼你會紅、你最紅什麼的;各種的包廂,豪華的,陽春的;各種的計價模式,算人頭的、算包廂的,算時段的。總之,有麥克風能唱歌就是KTV。那時還是窮高中生的我們,總是能找到最便宜的消費模式去高歌一曲。
高中時候去KTV唱歌是一種學問,甚至是一種機關算盡的謀略。搶到麥克風當然是最好的選擇,但有人就會搶下切歌鈴的位置,管你唱得多HIGH,他只要一個按鈕,就像塗立可白一樣,你的聲音馬上被就抹去。還有人佔據點歌的電腦,哪怕其他人搶到麥克風,只要他先瘋狂輸入自己想唱的歌,除非你會唱,不然你就只能麥克奉還!
那時的KTV包廂也是撼目睹女權主義完美實踐的場域!不管是學姊、同學,還是學妹;不管是有意獻殷勤,還是害羞,或者是好男不與女鬥的自我安慰。總之,女生永遠能成為搶到麥克風的贏家。
那時候的唱歌,還有一種互相鬥法的得意與郎情妾意的曖昧。說真的,十八歲以前的歡樂總是這麼容易,好像我的快樂的神經突觸特別多的樣子,哪怕當時是非常陽春的「乾」唱,沒有飲料、食物,我們依然很開心。我們總是能以最少的金錢換取最大的快樂。
如果高中是快樂,那麼大學就是瘋狂了!真正領略到歡唱的狂野是在大三的時候。那時候唱歌完全就是豁出去了,好像進入了一個徹底解構的世界一樣,充滿著迷茫的風情。
好吧,我說白話文:麥克風只是輔助,酒精才是主角!
原來把音符泡在酒精裡,是這麼可口的事啊。
那時,我們這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們,宛如梁山泊裡的群英聚義一樣,雖然我們只有一O八條好漢的十分之一不到,但一點都不遜色的豪氣與干雲,讓我們大口吞下水餃、滷味、牛肉麵、大碗喝著開著美麗白色雪花的啤酒。
說真的,錢櫃的水餃與牛肉麵真是大家的最愛,直到現在還是,但啤酒絕對是是重中之重。KTV賣的啤酒都比外面的超商還要貴,為了省錢,我們在進入KTV包廂之前,會到附近的超商搜刮啤酒,然後塞入每一個人的背包中。
KTV是禁帶外食的,但我們很奸巧的就點了一打啤酒(大約是每個人低消的總額)。當然,那一打啤酒是障眼法,我們喝掉多少就從背包裡拿出之前在超商買的啤酒補充,然就是永遠都喝不完的一打啤酒與不停送上來的冰桶,還有垃圾筒裡堆積成山的啤酒瓶。我相信那些服務生一下都知我們的技倆,只是他們不想戳破。
我們那時候的酒量真好,每一次這樣的聚會大概都可以喝到三箱到四箱的啤酒,大概是一百瓶,平均一個人要喝掉快二十瓶啤酒。我還記得有同學把那時候的易開罐拉環收集起來,帶回學校做成窗簾掛在教室上。
有一次,我們把錢櫃包廂喝成汪洋一片!從杯子裡、嘴角溢出的啤酒,還有來不及到廁所就吐得一塌糊塗的汁液,不小心翻倒的水杯。不騙你,我還記得當服務生笑盈盈地走進包廂要幫我們結帳時,左腳尖一接觸地板就立刻縮回去的驚恐表情,我想她大概以為自己走進了一片沼澤吧。這還不是最誇張的,我們結完帳要走出錢櫃大廳時,不曉得是誰,一邊走得東倒西歪,還一直喊著我還要喝,最後撞上了大廳的落地窗!我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開始瘋狂大笑,就連在大廳的其他人也跟著一起笑。
現在想起來都能感到自己上揚的嘴角沾滿了啤酒泡沫。
是啊,這麼多的我記得。我們陪著與陳昇把悲傷留給自己;與伍佰一起漫步挪威森林;跟著刺客合唱團與指揮艇組合。深情的承諾有張學友;似懂非懂的人生交給李宗盛;痛徹心扉的眼淚有張信哲、伍思凱;想挑戰美聲去找優客李林;想飆高音就選張雨生。還有庾澄慶、無印良品。我們如此誠懇的歌唱,直到讓音符滲入體內,去挖掘每一個人的狂喜與哀愁,什麼歌都能唱成大合唱,什麼歌都能嘗出眼淚,不管是心裡的、眼眶裡的、還是滑過臉頰的。
我們在還來不及認識五月天、周杰倫就醉倒了。醉倒在我們最好的風華裡!
唱啊!喝啊!唱與喝,就像雙胞胎的兩個字。我們唱著青春的跋扈,我們喝著明日的憧憬;我們在歌聲中蔑視命運,我們在觥籌裡揮霍光陰。
在酒精與旋律的一進一出之間,我們忘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薛西弗斯,己經到了山腳下準備領取自己的石頭。
是啊!石頭!社會就是一座高山,生活就是我們每個人必須背負的石頭。KTV還是KTV,只是我們都領到了屬於自己的石頭!
進入社會之後,原來對我們寬容的世界突然換了一張臉。我們不再享有犯錯的特權,我們慢慢收歛飛揚的脾性,學會安靜、明白沈默的力量。當然,還是有跟著同事去KTV的時候,那時就是考驗人生智慧的時候,包廂就是人性的試煉場,要懂得溫良恭儉讓,要懂得應對進退。
漸漸的,唱歌變成一件無聊的事情,無聊到覺得找個女人陪才有意思!飽漲的情慾讓唱歌變成一種類似投名狀的交契。好像一起做了什麼不能說的秘密情事之後,我們就變成一國的。於是,包廂裡不再有吶喊,而是胴體與酒精的交疊,在林森北路的制服店、禮服店裡,在每一段的秀舞、遊戲之中,記憶裡的笑與淚隨著煙霧而飄渺飛散。
再也找不到陳昇、伍佰了;再也沒有刺客、董事長了;再也沒有優客李林、瘐澄慶、伍思凱,有的只是動滋動滋的電子音符,與坐在自己身上扭動的女體,麥克風成了溫香軟玉的環繞。
梁山泊呢?一O八條好漢呢?全部被招安了!然後全部慢慢地死去!
或者老去!
現在去唱歌,我們再次轉換身分,成為一名慈祥而開明的長者。總不能跟比我們小兩輪的人搶麥克風吧!所以得正襟危坐,得面帶微笑。面對五音不全卻又無比自信的同事時,你還要給掌聲鼓勵。喝啤酒、吃東西,當個付錢時的分母就好,就算有人拿著麥克風要你唱歌也要溫柔的拒絕。
因為很尷尬啊!一開口就暴露了年紀,然後包廂裡開始此起彼落的出現清晰的竊竊私語:「這是誰的歌啊?」「我媽也很喜歡這一首。」
這樣低迴卻又清楚的聲音真的很擾人。至於他們所愛唱的歌曲,總是叮叮噹噹、動滋動滋的,歌詞中的象徵過於跳躍,暗示又過於露骨,所有你習慣的文法都被錯置,所有的敘事又讓人惱火。
真的聽不懂他們唱什麼、想什麼!雖然但我已經算是很能接受新一代流行文化的了,什麼BLACKPINK、TWICE的歌曲,我也是有在加減了解一下。但「了解」這一個詞,總是有藏著一種被迫的壓力。我能欣賞這些所謂年輕人的音樂,但我也承認裡面總有一些隔閡!
是啊!這就叫代溝,很正常,就像我以前聽我老媽唱〈梨山癡情花〉的時候也是有這種感覺。
或許,KTV從來就不是製造音樂地方,它可以是一個放聲吶喊的地方,讓自己可以聽到別人的,還有自己的聲音。然後它可以是一個過濾艙,所有的憤懣、疲憊,所有的挫折、頹廢,在經過KTV的一夜斯吼與酒精的沖刷之後,我們的情緒網因而潔淨,我們的生命韌度重新獲得彈性。
至於現在呢?我不大需要吶喊了,也不再需要過濾什麼了。我現在覺得去KTV,比較像找尋觀看青春與回憶的最佳位置。
不是哀怨的認命,只是接受了我們身上的石頭!
「我們點了你們那個時代的歌哦。」小佳很開心的遞來麥克風。
「這首歌我也很愛,我媽很愛聽。」阿福的眼神滿是期待與鼓勵。
是嗎?我笑了一下。接過麥克風,好吧,就像譚詠麟說的,因為卡啦永遠OK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