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5|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山寨探案實錄 如超人般燦爛人生(2/4)

    山寨探案實錄 如超人般燦爛人生(2/4)


    https://youtu.be/UwzZAWlP_Eo


    10月27日,朱廷因處理屍體,未能趕及一商務會議,以自己是愛滋病帶菌者作藉口辭職。

    在facebook發帖,內容是:「金錢的確能買幸福:亞洲國家日益增長的財富,正讓其人民更幸福——但女性滿足程度比男性高。」


    10月29日晚上九時許,朱廷將facebook個人照片,更換為一段文字,內容提問:「Is 29 the perfect age? (廿九歲是否完美年齡?)」


    自顧自回答:「I feel more secure, I'm a better friend and I know my limitations.(我感到更有安全感,我會是一個更好的朋友及我知道自己的極限。)」


    10月31日中午,朱廷到中環性商店買顏色繩和性玩具,到灣仔五金店購買萬能鉗、鋸仔、索帶、沙紙、噴槍,以避孕套做了一個掩嘴物品,藏在梳化下面。


    接近凌晨,朱廷參加萬聖節狂歡後,到灣仔一家酒吧,以一萬二千元,誘騙女侍應瑟寧·穆加西(Seneng Mujiasih,Jesse)到嘉薈軒性交易。


    瑟寧1988在印尼出生,「瑟寧」在爪哇語的意思是「幸福」,2007年以家庭傭工身份由印尼到香港。

    瑟寧母親患上糖尿病,瑟寧白天做鐘點家務,晚上當性工作者,為母親買了一張牀。


    2012年,工作簽證到期後,瑟寧逾期居留,在灣仔洛克道一百號,New Makati Pub & Disco工作。

    瑟寧向客人促銷酒類,每杯可得二至三美元,每日最多可賺一百美元(約七百八十港元),提供性服務可賺到逾二百五十美元(約二千港元)。


    瑟寧起了別名叫傑西·洛雷娜(Jesse Lorena),facebook個人資料照片,顯示為喜歡玩樂的女子,喜歡在香港夜店消磨時光,發布帶有性暗示照片,吸引評論。

    其他照片多是穿遮蓋全身的穆斯林服裝,戴不讓頭髮露出來的頭巾。


    朱廷在家中付款後,與瑟寧脫衣擁吻,瑟寧發現性虐用的塞嘴物,大怒以印尼語責備朱廷。

    朱廷覺得瑟寧很吵,在梳化拿刀恐嚇她收聲,瑟寧繼續吵鬧,朱廷把她按在地割喉,瑟寧無即時死去,朱廷繼續割頸導致瑟寧斷氣。


    朱廷用手機錄影,自稱無意殺瑟寧,只是不斷看虐待的色情片,想找獵物虐待,瑟寧只是不幸地成為獵物。


    朱廷自述服用所有剩下的可卡因,殺死瑟寧。

    似乎有幻覺,見到門打開,窗簾擺動,忍者警察(Ninja Police)從露台入來,以為警方在露台下有網,朱廷爬過鄰居露台。


    朱廷爬回住所後,突然播放快歌,向鏡頭展示兩個假陽具、沙紙、萬能鉗、打火槍,錘等物品。

    一邊示範用沙紙包着一個粉紅色假陽具,一邊說要用來虐待某人,反問自己應如何是好?

    朱廷稱已想了幾天,對鏡頭微笑說「用來虐待,這可能最好、最好」,又說「可能這是幻想」,接着自顧自露出歡顏。


    11月1日凌晨,朱廷致電上司:「我現在惹大禍,你需要做一些事情挽救公司聲譽。」


    11月1日凌晨三時五十五分,朱廷致電九九九報案中心自首,稱單位內有警員,但又不確定那些人是否警員,報案中心男警說朱廷講得太快,問:「You mean you miss noise (你指你有噪音干擾?)」

    朱廷不禁叫:「OH My God!」


    男警即回應:「No Problem, No Problem。」

    將電話轉給一名女警,朱廷稱有事發生,要求與高層對話,相信有特別部隊在他門外,要求核實他們身份。

    女警再問朱廷地址,朱廷禁不住再大呼一聲:「Oh My God!」


    朱廷用手機自拍,一臉愁容表示,正等待警察前來,預料會坐監,飲泣說「對不起!」

    電燈突然關上,朱廷感慨地說:「我的一生!」


    兩名警員接報到場,與大廈保安員麥昊昀上樓。

    朱廷開門,屋內漆黑一片,警員要求朱廷開燈,但燈掣壞掉。

    警員以電筒照進單位內,麥昊昀看到地上有一灘血,一名外籍女子倒臥血泊中。


    朱廷在褲袋中取出iPhone交給警員施偉昇,施偉昇沒有拿取,朱廷將iPhone放回褲袋。

    麥昊昀聽到朱廷以英文說:「我犯案時服食了可卡因,知道可能會被判囚終身,我會合作,但我要香港政府和英國政府溝通。如果我要坐牢,我要在英國坐牢。」

    施偉昇聽不明朱廷說話,朱廷入屋取出一支水、杯、iPad,不斷用手掃iPad觀看。


    凌晨四時十分,施偉昇致電要求增援。

    衝鋒隊警長康建業到場,入屋後見瑟寧倒在地上,用黑白色毛毯蓋着,地下有一灘血,身體冰冷和無呼吸,叫施偉昇召救護車到場。


    救護員到達時,看見到朱廷坐立不安,情緒激動,正在哭泣,自語自言,問警員朱廷是否傷者。


    朱廷神情迷糊,向警長稱:「你自己查啦!你自己查啦!」


    灣仔警區重案組、鑑證科、法醫到場搜證,檢獲兇刀、小量可卡因,梳化上發現性用具「震蛋」,懷疑朱廷曾吸食毒品。


    法醫相信瑟寧致命傷為喉部一刀,失血過多致死,死亡時間為午夜時份。


    凌晨四時四十分,朱廷以涉嫌謀殺被捕。


    負責檢走證物的警員陳銳,第一次搜屋時,搜走萬能膠水、一個黑色頭箍、有紫色繩綁着避孕套的白色毛巾、一把短軍刀。


    陳銳檢走一些利器或凶器物體後,沒有檢走放在客廳電視櫃內的打火槍,他認為打火槍與本案無關,所以無檢走。


    上午十一時許,探員在屋內搜證時,在單位面向皇后大道東的露台位置,發現窗簾拉上,一個長四呎、闊三呎、厚一呎黑色軟皮旅行篋,被牀褥遮掩。


    探員打開軟皮篋,發現寧西的裸屍,已發脹發臭並有屍蟲,上半身以毛巾包裹,屍身以爬山繩五花大綁,屈曲側臥篋內如「攣弓蝦米」,頸部被利器劏開,深至脊骨,頭顱幾乎甩脫,法醫估計死亡六天。


    探員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寧西在10月27日,與朱廷一同乘搭升降機返回,之後再沒有出現。


    探員在屋內檢獲十多大袋證據,包括至少三個旅行篋,不排除朱廷用其他篋「收屍」,翻查閉路電視,調查是否有旅行篋離開過大廈。


    朱廷在沒有法律代表下接受警誡錄影會面,感謝警方替他聯絡英國領事館。

    朱廷一開始承認以割喉方式殺害寧西及瑟寧。


    探員檢查朱廷的手機時,發現內存寧西遺照,照片顯示朱廷行兇後,抓住寧西血淋淋的頭,以手機近距離拍攝,行為極度變態。


    另一些相片是朱廷割破寧西喉嚨,十分鐘後拍攝。

    朱廷在浴室準備清洗寧西屍體,有一張是朱廷用手拿着寧西的頭拍照,說她是好女子,可以進一步發展。

    其他相片拍攝了黑色軟皮旅行篋、包裹寧西的膠袋、露台等。


    警方與朱廷警誡錄影會面,展示他的手機內,寧西被一條紫色繩捆綁照片,朱廷解釋說,寧西同意這樣做。


    灣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溫兆雄警司表示,根據現場環境判斷,相信有人刻意隱藏其中一具屍體。

    警方必須先完成倒斃客廳女死者的法證程序,才能開始移動其他證物。

    擺放「藏屍篋」的露台門口關上,臭味未泄出客廳,警方在揭發案件數小時後,才發現多一名死者。


    行李篋內的死者,屍身已發脹,用氈包裹,當時只露出腳部在篋外,屍身彎曲和側臥在行李篋內,相信已死去一段時間。


    兩名死者都是在同一單位內被發現,初步相信她們與被捕的男疑犯有關。

    兩宗案件會合併處理,除被捕男子外,警方會調查是否有在逃或合謀人士。


    下午一時許,仵工先將陳屍客廳的屍體舁送殮房。

    警方派出一頭搜索犬,在大廈內外,包括路邊花槽及垃圾桶等地點搜尋證物。

    下午四時許,行李篋女屍,舁送殮房等候剖驗。


    警方落案控告朱廷兩項謀殺罪名。

    11月3日,朱廷由警方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本案除吸引本地傳媒關注外,外地媒體如路透社、BBC等亦派員採訪。


    朱廷身穿一件印有「New York」字樣黑色圓領T-shirt上庭,滿臉鬚根,顯得憔悴,應訊期間頻頻掃視庭上記者。


    法庭傳譯員向朱廷宣讀兩項控罪後,他簡單回答:「I do」,表示明白控罪內容,之後未開腔說話。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重組案情。


    辯方向裁判官投訴,朱廷被捕後,不斷要求聯絡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經過三十六小時仍不獲受理。

    朱廷要求與認識的律師透過電郵等方式聯絡,警方拒絕,向朱廷表示只可從本地律師會名單中尋找律師協助。


    辯方無申請保釋,強調朱廷自被捕後與警方進行六至七次錄影會面,耗了很長時間,他已非常合作,不想再由警方羈押,要求改由懲教署看管。


    律師指出,朱廷及其中一名受害人,上載社交網站facebook的照片,朱廷與她的通訊對話,被一份英文報章刊登,憂慮報道不公正,影響公平審訊,要求裁判官記錄在案及提醒傳媒小心報導。


    裁判官提醒到法庭採訪的記者,謹記可刊登的內容,下令把朱廷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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