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曾經是音樂圈的人,我同意你某部分想法,也認為免費部分可能優先提供給高雄在地音樂人一些表演空間……。
但,這不只是「換名字」的問題。
先別提《大港開唱》的「行政刁難」,知道《春吶》今年五月在高雄舉辦嗎?某魚去現場唱了〈讀你〉(唱《夜襲》,搞不好更符合春吶味道);知道七月的《高雄啤酒節》嗎?知道旗津的《滿月趴》嗎?還有許多。
有些活動與經費是去年政府規劃,有些是今年突如其來,特別是突如其來的,可以檢視一下今年狀態。而這標案是不是呢?
品牌建立不容易,需要數年或十數年,摧毀只要一瞬間。
身為高雄人,我清楚高雄比台北表演資源少太多,特別是國外藝人表演,幾乎不會在高雄。因此,很歡迎任何有趣的音樂活動在高雄發生,也歡迎各方人馬去標案做點有趣的活動,至於收費或免費是某種題目。
但,這個選舉敏感時刻,突如其來的一個案子,從標案題目到費用等演變,這會不會變成造勢活動?你說呢?只是換名字嗎?
這是挺嚴肅的事。既然要接案子,心底要清楚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