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職是一名藥師,之前剛畢業時先到ㄧ家南部的區域醫院服務了三年。
到醫院上班對很多剛執業的藥師來說,應該像是義務役一樣吧?當然有很多人不是這麼想。
對我而言呢,醫院是能夠扎實學習的場所,畢竟之前的學習都是在課堂上、實驗裡、實習中。
在醫院裡有各式各樣的疾病,對沒有經驗的新人而言,就是一個實境學校!
在三年醫院的日子裡,真的有很多收穫,
不管是學術上的或是人際上的,可以分成很多篇不同的故事分享呢。
結束三年時光,回到家鄉台中,謀一份新工作。
我的優先選擇是:診所。
為什麼呢?首先,因為週時數少於40小時。
其實如果以時薪去計算,診所時薪比醫院的好蠻多的。
第二,診所幾乎都是分三診:
比如早診大概在8~12點,午診15~18點,晚診19~21之間,
每家診所的區間不大一樣。
也就是說,比起八九小時固定綁在醫院的生活,
我有比較彈性的時間可以運用?
乾阿捏?(台語)
下回分曉
(圖:診所開診前排隊掛號的人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