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對方不想付扶養費,或當初離婚時沒約定,甚至為了趕快離婚而跟對方說不用付扶養費,那就真的不能追討扶養費嗎?當然還是可以追討,法律保障您自身和孩子的權益。1.對方拒絕付扶養費,監護人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向法院提起「給付扶養費的訴訟」。2.沒有在離婚時約定扶養費,只要孩子仍是未成年人(18歲以下),監護人就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扶養費的請求。3.在協議書中已經放棄了扶養費的權利,仍然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再次提出扶養費的請求,要注意只能針對當下到未來的扶養費部分,已經過去的扶養費則無法追討。4.孩子成年後,曾經代墊扶養費的監護人仍可以通過「不當得利」的法律途徑來追討對方未支付的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