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表演和他原本的人格特質是兩回事。演員也必須有一種修養,把觀眾對角色的反應,不把那些情緒當作對自己的評價。 寫作多年之後,我發現作家也必須有這樣的修養。 但無論是想像的創作、或是書寫真實,一旦公諸於世,讀者對作品的回應與解讀,跟自己其實沒有關係。 無論你多精準的書寫,一段文字可能被解讀成各種意思。有的人會被你感動,有的人則解讀成完全不同的方向。 演員必須接受觀眾的批評比較、還有對自己外在一種莫名的投射,愛慕或是厭惡;作家也是。 這是我近年才領悟到的。 一旦決定寫出來,就有可能引起各種反應。與其下場去辯解自己原本下筆的初衷,不如抽離出一段距離,觀察自己作品所引發的效應,笑看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