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都是有徵兆的。
不喜歡的就該遠離,人事物都一樣
就算有優點,也是曇花一現
誰能百分百的純善
抑或是百分百的絕惡
下定決心就不要輕易動搖
分手了離婚了離職了
如果當初做這決定的原因沒有改善
就不要輕易復合與復職
知道自己不要什麼,才能努力的往反方向跑
堅定地告訴自己,這樣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