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王文洋的包養女子根本pro move ultra max hardcore
因為非婚生子女可以提請強制認領(民法1067)
如果真的是生父就有繼承權
可是沒有接觸過法律的根本不知道法律可以這樣玩
那女的還去找媒體+求償十億有夠pro move
怎麼可能二十幾歲就知道這些手法,背後一定有高人指點
我應該20歲的時候也去色誘富商然後生小孩這樣也能躺平躺出十億一輩子不愁吃穿直接升格少奶奶(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