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之戀 35
可樂走了
發伯的日常生活該怎麼辦?
我思考再三
決定留職停薪自己照顧
當我把這個決定告訴老媽時
完全沒料到會引起老媽歇斯底里的反對
“ 你說什麼?留職停薪?你要停多久?一個月兩個月還是三個月?要是你發伯在活過五年十年呢?你準備靠什麼吃飯?還是你要我們兩個老的去外面工作,賺錢回來養你們兩個?”
我第一次看見老媽像瘋了似的抓狂
不過老媽倒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胡鬧
有件事老媽倒是提醒我了
要是發伯這個狀況持續個三五年
那我能繼續留職停薪?
老爸沒有阻止老媽說話
代表老爸跟老媽的想法應該是一致的
“ 不是教你不要孝順你發伯,不管怎麼說,不是還有國祥和文琪嗎?如果他們不打算回來,我們就帶你發伯去美國給他們照顧啊!”
看來他們還不知道
發伯分家產了
而且我也簽了切結書
不知道也好
不然老媽恐怕會氣到腦溢血
“ 我看國祥跟文琪是不會回來接這個燙手山芋,不過你媽說的也有道理,你發伯要是長命百歲呢?你怎麼辦?”
還是老爸比較能理性溝通
“ 還怎麼辦?幫他請個外傭看護啊!還能怎麼辦?弘耀不是我們不照顧你發伯,而是你要為你自己的以後打算啊,親自照顧把事業放一邊是行不通的 ”
老媽主張送安養中心或是申請外傭照顧
我一時也沒有理由反駁
畢竟他們說的有道理
但是
我是不可能遺棄發伯的
我不能成為另一個楊國祥
只好跟他們說我再想想
同樣的
發伯居然也不同意
“ 弘耀,你別衝動啊!你千萬別拿你的大好未來開玩笑,雖然我沒讀什麼書,但是我知道醫生也是很競爭的,你離開了以後還有機會回來嗎?醫院願意讓你再回來嗎?弘耀,你有這個心我已經很感恩了,謝謝你!”
我思索著要怎麼解決這個難題
隔幾天
老爸丟了一份資料給我
那是一份日本關於家中有人需要照顧而離開職場的報告
平均照顧的時間是8.9年
有74.3%的人回不去以前的薪資
有41.6%的人回不去職場
也就是說找不到工作了
當然這些人的年紀也偏大所以不容易找工作
但是
根據公司方表示
不錄取的原因
大多數是怕他們離開職場太久
無法融入新工作
我理解父母的擔心
但是
發伯怎麼辦?
我沒有更好的方法了
最後
還是決定留職停薪
至少在發伯有記憶的時候
帶他去遊山玩水
我想要兩人世界的生活
於是
我向醫院提出休息半年
最多一年的假單
這個決定徹底逼瘋老媽
她賞了我一巴掌
這是她第一次
也是唯一一次甩我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