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黨前秘書長、前發言人。地方到中央擔任過的職務大多無給薪,而淬煉出極少資源下創造最大政治效益的覺悟和危機處理能力。
以「性騷擾的法律應用」取得政大法律學碩士,後因考上國家公費而正在倫敦讀博士,研究橫跨性別與政治、法律與社會、台灣研究,「性工作」為目前學術重點。
這裡有過往的書寫,也正用文字開展新的視野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