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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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限制,就是對債務只負有限責任。 用白話來舉例=「我欠了100萬,但我只需要負責還50萬,不用還到100萬那麼多」。在海商法裡面除了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制,還有運送人的責任限制(在海商法第69條),也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我們今天先聚焦在船舶所有人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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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優先權其實是一種「法定擔保物權」,為了衡平責任限制制度而設,以法律規定來擔保債權可以被清償。用人類的語言來翻譯就是「當欠你錢的人還不出錢,可以拍賣他的東西來還你錢」,跟抵押權的差別,在於抵押權是經過雙方約定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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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淯婷
終於看懂27條在幹嘛了 省下不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