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半年,他漸漸對這樣的生活感到不滿。
接案的情況不算順利,案主的程度大多比當年學校老師更差,但批評力道更猛;好不容易成案的幾回酬勞都很糟,他雖然不缺錢,但認為自己接受這樣的酬勞完全是被侮辱了。
天才需要能夠展現實力的場域和時機,他心裡明白這事急不得,況且毋需擔心經濟問題,所以對於工作的不順,還能靜心面對。真正讓他不滿的,是女友。
女友仍然會和他一起聽古典樂,偶爾問他幾個相關問題;但他知道,女友這些動作並不是真的對古典樂有興趣,只是想讓他開心。這本來可以視為女友的體貼,但他發現女友的心態很敷衍,有些事他明明講過了,女友卻完全不記得。
交往一個多月時,女友提及自己認識一個改造槍械的高手,當時他覺得女友的黑暗魅力急速飆升;但接下來幾個月,女友的這種魅力漸次減退,只剩越來越重的藥癮。
他對女友用藥的習慣沒有意見,但對處於迷茫狀態的女友興趣缺缺。如果作愛之前女友嗑了藥,他就會覺得女友在床上的反應完全虛假,沒半點兒該有的勁道。
一天晚上,他把工作室裡所有現金帶在身上,出門閒晃。他知道女友這天需要買藥的費用,但他不想再給。他打算在外頭晃久一點,等女友犯癮的症頭過了,再回工作室好好談談。
看完晚場電影,他走到停車場,想起自從和女友在一起之後,已經好久沒去夜店了。開車經過工作室附近街區的夜店,他還在考慮要不要進去耗一會兒;繞過夜店後門,他發現一對男女在防火巷裡扭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