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之行後記:如何更實務地開拓「民間外交」?

2018/12/0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華盛頓之行後記:如何更實務地開拓「民間外交」?】
Lantos Foundation的頒獎現場。
以往多數到外國的訪談都以完成演講、座談等活動為目的,很少會為一個積極而確切的政治目標而開展行程。然而,今次華盛頓行程最大不同,正是我們在一個中美角力高漲的背景下,到美國國會游說議員關注香港民主人權議題,推動「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在國會立法,監察香港一國兩制的實踐。
為甚麼我們認為香港人權議題充滿國際面向呢?「中英聯合聲明」是聯合國秘書處登記公告文件,國際社會絕對可以監察聲明的內容是否被確切執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都會,亦是全國各地的商人趨之若鶩的經濟體。前總統老布殊在1992年簽署的「美港政策法」,賦予香港獨立於中國的關稅地位以維持其國際競爭力,其立約基礎正是視香港為高度自治的政體;一旦自治受損,美國總統便可主動檢視相關關稅地區的安排。因此,各國對於香港的關注有其正當的出發點,有時候也是各國的利益所有。
在中美角力的背景之下,美國的取態更令香港本地政治圈子關注。USCC的報告根本無提及要審視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只是建議重新審視檢視軍民兩用科技應否繼續入口香港),建制派、甚至政府卻煞有戒事地高調回應,自由黨甚至懷疑因此而撤回23條的無約束力議案,正可突顯本地商界菁英感到莫大的風險及威脅。在這個背景之下,我們亦應該高調地表達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被侵蝕的關注,推動真正能令侵害港人自主人權的政府感到壓力。
是次的華盛頓行程最大的收獲,是我們真正嘗試進入美國國會政治的邏輯,學習如何規劃游說推動立法、辨識相關持份者,然後透過約見去表達意見,持續將我們的看法以及立場傳達予關注中國及香港民主人權的議員。台灣的人權團體早在1980年代發展相關台灣議題的在美游說並建立基地,每年都推動議員提交惠台議案、推動立法,是一個很好借鑑和學習的例子。
美國國會在2014年雨傘運動時最先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卻兩次到會期結束時都沒有突破,結果就與數百個其他沒法討論的法案一同逾期。要突破這個關卡,正正需要爭取更多議員願意加入成為法案的贊助人(sponsor),提高法案被提交上議會並通過的機會。在爭取議員支持的通程中,少不免屢次會面、研究細節、解決不同持份者的憂慮,這些都是需要海量的準備工作以及時間。及後要在云云議題中突圍而出,除了足夠的議員聯署之外,亦需要相關的委員會主席重視這些議案。今次有幸地能與下屆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 Congressman Eliot Engel 以及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 Congressman Jim McGovern 會面,正好有機會可以在這兩個對法案通過最關鍵的委員會爭取突破。
建制喉舌不斷抹黑我們為「唱衰香港」、「賣國」,實在是心虛至極的表現。美國每年都有林林種種對華對港的報告出爐,其實大多香港發生的人權侵害事件已被客觀摘錄及記述,我們到場只是以一個見證人的身份重述事情,亦沒有特別勸說美國當局對香港獨立經濟體的地位有任何政策上改變。我們反而希望突破現時「非有則無」的兩極政策,引入更具彈性以及選擇的機制,就香港的自主狀況作合乎比例的關稅地位調整,這正是民主派可以著力及發展的地方,也是為何現時「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相當重要。
在短短三日半的行程當中,我們像初哥般探索和重新認識,對如何推動法案的訂立有初步的了解,然後慢慢實踐。雖然香港的民間海外游說工作仍處於非常初步的階段,要開花結果仍有相當長的時間,但假如在此繼續爭取到在美港人關注並且擴大我們的陣容,我相信未來的民間外交工作會更為成功,「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推動將會是香港民間外交其中一個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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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羅冠聰
羅冠聰,24歲,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學聯前秘書長、常委,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歷史上最年輕的立法會當選人。幾年在學運和民主運動的累積,成為了一個有獨特故事和感悟的人。 政治是走鋼索的技藝,步步為營,風愈猛烈、肩膀的負擔愈重,每一步就更要分外小心。沉穩、堅忍、專注,是我們在這個不安世代向前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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