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寫了第四十八首詩於她放在我家的筆記本時,一直迴避的問題不由自主地油然而生。
嗯,我真的希望她活下來嗎?
在知道她一直都活得如此不快樂的情況下,真的能厚著臉皮為了自己的不捨得而叫她留下來嗎?
現在所做的,對她而言究竟是續命還是凌遲,越想越,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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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是這樣想的,情感上又是一回事。
我沒辦法拿著我寫給她的東西挾持她繼續活著,同時,我也做不到什麼都不做的任她去死。
對我們這種透過犧牲奉獻來從他人身上尋求價值的人而言,最難過的是,發現自己能為對方做的事情,其實少之又少。
有的時候,太多的付出根本就不讓人感到疲累,真正讓人絕望的,是以後再也沒有機會付出了。
離那一天越來越近了,我不知道我的快樂會繼續存在或者從此消逝無蹤,所以,我想為她做點什麼。
我是一個平凡且無聊的人,調整不了喜歡的人笑容的幅度,也改變不了她的生死,我知道我一直都不好,除了我們是同種人以外,比起其他人,我一無是處。
但我還是不想後悔呀,時光是不會因為任何人停下腳步的,我想在這段時間內,讓她看見最好的我,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