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自己的道路。在看完《星星之火》之後

2019/05/0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星星之火,伍綺詩。
作為故事背景的俄亥俄州震顫崗是一個規劃社區,每件大小事、所有的細節都經過精心規劃,非常重視表面功夫,極為重視秩序與理想,(而且在這裡擁有房產的居民都有一定程度以上的富有)。
這些居住在烏托邦的人們,似乎過著十分幸福的生活。—《柯夢波丹》雜誌〈震顫崗的美好生活〉
《星星之火》是一個探討種族與階級的故事,同時也探討家庭與母職。這兩句話寫在序文裡,是作者在書中談論的議題,除了這些之外,我也讀到了人生道路和人際關係,關於同儕、家庭、萍水相逢的人、社會上和自己沒有直接關係的人。
兩個家庭的故事,理查森家與華倫家。
作為震顫崗的完美代表,理查森太太從小就被教育要遵守規定,相信必須依循規範,世界才能運轉。他在每件事上都做出正確的選擇,建立美好的人生,也就是他想要的那種人生,(他覺得)所有人都想要的那種人生。
括號裡的「他覺得」是我加上去的,作為不得不偷偷說一下的吐槽。如果有角色性向測驗,我的結果應該會在理查森太太的對角線,也就是華倫家的蜜雅。
從外地來的房客蜜雅,是和理查森太太完全不同的人類。單身帶著青少年女兒珍珠的蜜雅經常搬家,真正的工作是藝術家,那些為了付帳單而做的工作,只是為了讓他能夠從事藝術。
在這兩個人之間的,除了珍珠之外,還有理查森家的四個青少年孩子,蕾西、崔普、穆迪、小伊,以及整個春天轟動震顫崗的嬰兒領養事件。
整個春季,所有八卦都圍繞著他。
一個被遺棄在消防局外面的美籍華裔嬰兒,被一直很想要小孩的當地夫婦收養,在領養文件程序完成之前,嬰兒的生母出現,要求要帶走自己的孩子。這個一歲多的嬰兒,究竟該是「蜜拉貝兒 · 麥庫勒」,還是「美鈴 · 周」。
看著震顫崗居民們在書中吵鬧爭執,邊看邊想著「讓法官決定不就好了」的我突然發現,在認為所有說自己是「希望為嬰兒好」的人其實都只是自私的同時,我也鄉愿地逃避了選擇判斷的責任。
和理查森太太相反,我不認為每件事情都有絕對的對錯,也不認為自己很能判斷是非對錯。比起純白和純黑,我眼中的世界和蜜雅比較像,是深淺不一的灰色,而且是由彩色混合而成的灰色。
如果眼裡只有自己的正確觀,就看不見其他。堅信只要服從規定,便能避免所有不得體、不愉快、不幸的事情,這樣的想法只是在自欺欺人。
想像是人們最需要也最缺乏的能力。
或者應該說,「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想像的能力」。因為思考能力貧瘠所以無法想像,為什麼有人會選擇與自己不同的生活。在深信自己是正確的同時,卻又擔心著是不是錯過了什麼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東西。
大部分的時候,每個人都該有重新來過的機會,我們難免會做出令自己後悔的事情,只能帶著遺憾活下去。你會永遠為這件事傷心,但並不代表你的選擇有錯,只是你必須背負這件事情。
有些事件會點燃我們心中的火花,雖然無法確切指出原因,而且要過很久之後才有辦法清楚表達。但在那個當下,火苗已經點燃,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至於要怎麼燃燒,每個人的方式和程度都不相同。
獻給踏上自己的道路,點燃星火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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