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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熟悉的那些「元雜劇」 其實是明朝人寫的

2020/10/23閱讀時間約 17 分鐘
元人畫梅花仕女 軸 /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 / CC BY 4.0
元雜劇,照理當然是元朝人演唱的,但其實多屬明朝的東西。
因為,你現今要研究元人雜劇,基本文獻只有以下這幾種:
一、古今雜劇。元刊本
二、改定元賢傳奇。明嘉靖間李開先編刊本
三、古名家雜劇。明萬曆間新安徐氏刊本
四、元人雜劇選。明萬曆廿六年(1598)息機子編刊本
五、陽春奏。明萬曆三七年(1609)尊生館黃正位編刊本
六、顧曲齋刊本。明萬曆間編刊
七、繼志齋刊本。明萬曆間金陵陳氏刊
八、脈望館抄本。明萬曆間趙琦美抄校。
九、元曲選。明萬曆四三年(1615)臧懋循編刊本
各位一看,就可發現除第一種之外,全都出現於明代中晚期。
而這些明代資料,正如王國維所說:「往往改易體例,增損字句」(元刊雜劇三十種序錄),性質大約略似明人所編寫的擬話本,只能用來考察明朝人之文學觀及小說史而已。如果有人拿明話本來描述宋代話本,我們大概會笑破肚皮。
可是,因文獻無徵,且缺乏警覺,近百年來學界竟然都根據這些明人所編寫、改撰的東西,來大談元代雜劇如何如何,好不好笑、荒不荒唐?
也許你會說:就算明人編刊之本頗有改竄,基本框廓總不會差太多,何況還有元刊本可以對勘,難道元雜劇之風貌就不能窺考或復原嗎?依此看來,用明代版本談元雜劇應該也不致於太離譜才對。
不然,元雜劇是不可知的。為什麼?
首先是唱法不可知。元曲之唱法,久已失傳,即使某些文獻載有唱法,如元人《輟耕錄》所載歌之格調、節奏、音韻等,亦皆難曉。據傳趙子昂說過當時歌曲以八字為一拍,以鼓為節(《詞麈》引元戚輔之《佩楚軒客談》),更與今人所以為的元劇唱法絕不相似。今人所描述的,只是明朝人所認為的北曲唱法。
其次是劇本可疑。元刊雜劇只有三十種,我們現在所知之所謂元曲百餘種,皆出於明代中晚期。而明中晚期恰好是偽托古本之風氣最盛的時代,許多本子沉埋數百年,忽然出世,來歷又不可考,不可疑嗎?
再者,元劇之作者多不可知。元刊雜劇都沒有作者名氏。現在我們講什麼劇是什麼人作的,實多臆度。如所謂關漢卿代表作〈感天動地竇娥冤〉,根本不見於元刊雜劇中,元人《錄鬼簿》中亦未著錄;〈崔鶯鶯待月西廂記〉也是到了明《藝苑卮言》才說是關氏作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則直到《也是園書目》都還說是無名氏作,《元曲選》卻逕自題為元大都關漢卿撰了。
不只劇曲如此,就是散曲,如馬致遠之代表作〈天凈沙〉「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云云,《庶齋老學叢談》及元刊《樂府新聲》均不著名氏,明人《堯山堂外紀》才認為是馬致遠撰。我們現在也就跟著說是馬作的,而其實有什麼根據呢?
再來看作品。元刊雜劇有許多是有曲無白的,臧晉叔的《元曲選》百種卻都有說白。以致研究曲的或主張本來有白,是坊間刊刻時刪去了;或認為元代劇本只寫了曲,賓白是由伶人在場上自行發揮的。二說相反,但也都是推測,別無證據。元代狀況,其實難知。
另外,元刊劇本里沒有丑角,但在萬曆本的元雜劇中卻出現了。在元代的舞台上,演員騎馬騎的是假的竹馬。到了萬曆本,騎馬就不再是騎竹馬,而是用一根馬鞭代替,如今天的京戲裡那樣。這是已知的改動,其他還改了多少,實在難以估計。
還有結構問題。元刊雜劇的很多特點都顯示,這些劇本似乎只是為主要角色編印的。正末和正旦所要唱和說的,以及何時唱、如何唱等細節,都大小不遺。為正旦或正末寫的舞台指示,比明代版本更為詳盡,有時甚至對於一段唱詞以什麼情感唱也有明確的指示。但凡正末和正旦不出場時,舞台指示便會非常簡單,像明萬曆年間那樣完整寫出各個角色動作的本子,在元代根本不存在。
又,宋之南戲,已無折數之限制,且不獨可數色合唱一折,更可各色合唱一曲;金院本也一樣可以各色皆唱。到了元劇,反而一劇限於四折,每折限一宮調,又限一人唱。這是走了回頭路,依理斷不應如此。
王國維曾說南戲相較北雜劇是較為進步的,可是為何宋金已如此進步,到元反而倒退,他不知答案(見《宋元戲曲考》)。
我則疑心元代搬演雜劇或許不盡是一劇四折、一折一宮調,且限一人唱。目前我們認為元雜劇如此,只是受材料所限而作的判斷,實則有許多難通之處。如〈漢宮秋〉四折皆駕唱、〈貨郎旦〉四折皆旦唱。每折多的有廿幾曲,少的也有十幾曲,只以一人唱,不但吃力,舞台效果也必然不佳。若視為元代實況就令人費解,但若放在明代重唱不重演,論曲文又以格律越嚴、限制越多者為上的環境中看,可能就容易明白了。
也就是說,元人雜劇不可考。無論從版本、作者、唱法、結構各方面看,今人說元劇如何如何,講得天花亂墜,講的其實都只是明人觀念中及其所建構之元雜劇。
但說到這裡,均仍只屬於戲曲表演領域之事,與文學無大關係。元劇何時變成文學文本,進入文學史論述呢?
首先是觀念的變化。在明朝人的觀念中,明代之絕藝為八股制義,元代則是雜劇。現今史學史述的基本框架,既是根據明人這種「一代必有一代之勝」的想法來,元曲當然也就繼漢文、唐詩、宋詞之後,巍然而成正宗。
很少人注意到元曲的地位其實是由明人這個觀念造成。元朝人既不會自以為曲勝於其詩,更不以為雜劇是文學。明人才在「一代必有一代之勝」的觀念底下,把晉朝的字、宋朝的理學、元的雜劇跟唐詩宋詞相提並論,大大抬高了元雜劇的地位。
其次是實際的演出。元雜劇過去一直被視為通俗藝術。但現今對詞話以及儺戲的研究,使我們覺得那些才更接近農村的通俗戲劇形式,雜劇可能是大都杭州等都市裡較高雅的戲劇形式,所以明代也才盛行於宮廷中。
目前有大量的資料足以證明元雜劇是明代的一種宮廷娛樂。洪武帝的孫子朱權不但編了《太和正音譜》,還創作了三十一種雜劇。萬曆出世的抄本,大抵也是從鐘鼓司收藏的本子傳抄來的。鐘鼓司是負責為宮殿演出伴奏的一個宦官小機關。
雜劇成為宮廷娛樂後,當然會發生許多變化。如朱權本即已注明是「全賓」本(即載有全部的賓白)。另外,審查制度使劇本的全部內容必須都以書面形式寫出來,而戲劇演出環境的變化也加強了雜劇的戲劇性。萬曆年間出現的元雜劇,顯示的或許就是這些改編的結果。劇本變得規範化了,原因殆來自明代宮廷演出的規範化。所有主要角色在上下場時都要吟唱上場詩或下場詩,看來也是在明代宮廷演出時才形成的程序。
其後,《元曲選》的編者又將這些宮廷演出本改編為江南文人書齋中閱讀的案頭劇本。
只有在進入書齋之後,戲劇才成為固定的、供閱讀和闡釋的文本,它們才被作為某個作家的作品來研究, 跟早期的無作者文本迥然不同。且它的程序不但跟元代不同,跟朱權的本子也不一樣。
故元雜劇作為一種文學,只能放在明代講,不該在元朝去說。
談「明代的元雜劇」,意義還不止於此,更在於可直接說明明代的戲劇發展史。此話怎講?
元代北方流行的散曲與雜劇,或稱北樂府;南方村坊間流行的永嘉雜劇等,則或名為南曲。南曲本無宮調,亦罕節奏,勢不能與北曲抗衡。
但明朝中葉以後,南曲勢力漸盛,參酌北曲,自成律范,並逐步向曲的正統地位挑戰。或謂北曲乃染於胡語胡樂而成;或自認為南曲淵源於漢唐,比北曲更具有傳統性;或改北曲為南詞。擁護北曲之價值地位的人,則批評南曲聲律不夠謹嚴、太著重文采、只是案頭劇等等,力圖復古。元雜劇忽然大量出土於這個時代,就是這個緣故。
這個南北曲之爭霸的過程,事實上也就是明曲的發展史;明代曲史上各項重要問題和流派之分,大體上也都與此爭論有關。地域區分和文學正統的辨識、傳統與時代變遷的關係、曲的藝術歸屬……等文學史和文學理論上的大問題,亦可藉此以見。
考元人之曲,本以正聲自負,如周德清《中原音韻.自序》云:「言語一科,欲作樂府,必正言語;欲正言語,必宗中原之音。」周氏之所以強調「聲分平仄,字別陰陽」,以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正反映了中州音的特色。這種中州河洛之音,之所以較吳楚燕冀秦隴各地聲音更為雅正,則是因為中原文化傳統的正統勢力使致。
這種態度,入明依舊,故張雄飛(西廂搊彈詞序)云:「國初詞人,仍尚北曲,累朝習用,無所改。更至正德之間特盛。毅皇帝御製樂府,率皆北調,京師長老,尚能詠歌之。」
他的講法是不錯的,明太祖第十六子朱權的《太和正音譜》便是明證。該書「採摭當代群英詞音及元之老儒所作」,而名為正音;且以「治世之音安以和」來形容這種正音,可見明初戲曲的創作意識與批評意識仍與金元相當一致。
其後嘉靖二十八年蔣孝編《南詞舊譜》,更不僅承認北曲較具傳統優勢,也要依北曲來建立南曲的體式格調。其書又名《九宮十三譜》,沈璟等講南曲詞律者多奉此書為藍本。沈氏《南詞全譜》即據蔣書益廣而成者,主旨也是:「常以為吳歈即一方之音,故當自為律度,豈其矢口而成,而徒取要眇之悅里耳哉?」想為南曲建立規矩以提升其地位。
因此,我們可以說:以中州音為之的北曲,在明朝大致仍然保有其正統地位;南曲欲提升其地位,主要的方法之一,便是仿擬北曲的規範架構,來建立一套自己的「律度」。明中期吳江派之崛起,參照北曲雜劇宮調以講南曲傳奇,即為其主要方向。何良俊、蔣孝、沈璟、王驥德等,皆此中健者。
像王驥德的《曲律》四卷,堪稱明代最詳備的戲曲論著,其著述目的,就是為南曲立法。彼因見北曲有《中原音韻》、《太和正音韻》,而南曲亂七八糟,「只為靡靡之音」,所以發憤為此,替南曲建立法度(見〈自序〉)。
他對曲的音律認識,皆由北曲而來。不但家藏元人雜劇數百種,研究不遺餘力,又曾作《新校注古本西廂記》,還把南曲的源頭上溯於北曲,說:「元劇體必四折,此記作五大折,以事實浩繁,故創作為之,實南戲之祖。」他最佩服沈璟,整理好的《西廂記考注》即寄呈沈璟,沈氏覆書則謂:「蓋作北詞者,難於南詞幾倍。而譜北詞,又難於南詞幾十倍。」
這種對北曲極度崇敬的態度,與何良俊說:「王渼陂欲填北詞,求善歌者至家,閉門學唱三年,然後操筆」(《四友齋叢說》卷三十七)甚為類似。可見當時南曲講究聲律一派,觀念上仍尊北曲為正音。
再從明代傳奇發展的事實看,南曲其實也是參酌北曲而發展的。
因為明初之南戲,仍采宋元南戲的唱法,只有打擊樂器按拍節,沒有絲竹樂器伴奏。明太祖時,始命伶工設法配上宮譜,以弦索伴奏《琵琶記》。以後竟成一種南北通行的唱腔,稱為「弦索官腔」。
另外,如海鹽腔,伴奏樂器是銀箏、象板、月面、琵琶,都是弦樂,也很顯然是北曲之系統。且據姚壽《樂郊私語》載:海鹽腔系由貫雲石、鮮于去矜所傳。則其系由北曲蛻出,殆無疑義。至於崑腔,本出崑山土戲,聲調與海鹽腔相近,亦由弦索伴奏。魏良輔則本習北曲者,因為唱不過北曲名工王友山,所以改採崑山之腔,參合海鹽腔,改訂崑山腔。改訂過程中,對他幫助最大的,又是明中葉北曲第一名工張野塘。
當時評騭南北,亦往往持元人為標準。如某氏《紫釵記》總評,痛詆湯顯祖,云:「元之大家,必胸中先具一大結構,玲玲瓏瓏,變變化化,然後下筆,方得一出變幻一出,令觀者不可端倪,乃為作手。今《紫釵》亦有此乎?」「《紫釵》有曲白而無介諢,大非元人妙技……如董解元《西廂》姿態橫生,風情迭出,試檢《紫釵》,亦復有此否?不過詩詞富麗,俗眼遂為其所瞞耳。曾讀過江曲子,如辨臨川,與董解元天淵處也。」
湯氏為南曲代表人物,獲得的評價竟只如此。同例,〈李卓吾先生讀西廂記類語〉有一則說:「《西廂》、《拜月》化工也,《琵琶》畫工也。」對南曲之祖《琵琶記》也少恭敬。
這時,推崇北曲的人便繼續說著這樣的話:「夫一代之興,必生妙才;一代之才,必有絕藝:春秋之辭命、戰國之縱橫,以至漢之文、晉之字、宋之詞、元之曲,是皆獨擅其美而不得相下,垂之千古而不可泯滅者」;「一代之興,必有鳴乎其間者,漢以文、唐以詩、宋以理學、元以詞曲」(息機子.雜劇選自序);云:「金元立國,並在幽燕之區,去河洛不遙,而音韻近之,故當此之時,北曲大行於世,猶唐之有詩、宋之有詞,各擅一時之盛,其勢使然也」(張雄飛.西廂搊彈詞序)。
這種景況,幾於佞古,所以才出現一種強調古本的風氣,如徐渭《重刻訂正元本批點畫意西廂》,以原本為標榜,且曰;「余所改抹,悉依碧筠齋真正古本,余於是帙諸解,並從碧筠齋本,非杜撰也。」這事實上是打著古本的招牌在進行修訂工作。
他雖號稱所據為舊本,但在真正擁護舊本的人看來,所改簡直就是狗屁。佚名者有一跋文曰:「徐痴此本《西廂》,極好改舊本,而所改之文字,無一通者……俗語云:『這一張人皮端的是閻王打盹『,恰恰為徐呆生此句也。」
在這個事例中,雙方都奉古本為圭臬,恰可顯示彼時崇古尊古意識之一斑。
此一意識,觸處可見,王驥德《新校注古本西廂記》凡例一開頭就說:「今刻本動稱古本云云,皆呼鼠作璞,實未嘗見古本也。不得不辯。訂正概從古本。」即可見當時無論從古者或修訂者均以「古本」為號召標榜。臧氏編《元曲選》,自謂「選雜劇百種,以盡元曲之妙,且使今之為南者,如有所取則云爾」,情況與此相似。
換言之,復古以正俗者,或據古本、或選古篇、或發明古作品之精義、或依古曲律度進行時曲的規範化工作,方法頗有不同,而所謂吳江派,即產生於這種種思路之中。
吳江派以沈璟為代表。馮夢龍曾推崇沈璟為「海內填詞祖」,謂其建立南詞規律也。其書「詞家奉為律令」,王驥德寫《曲律》,用心與沈氏相同,也是在北曲的壓力下建立一套功令法度。
跟重視聲律相反的另一種風氣,也同樣出於復元曲之古的想法中。
元趙孟頫本已說過:「以倡優扮者謂之行家,失之遠也。或問其何故哉,則應之曰:雜劇出鴻儒碩士騷人墨客所作,皆良人也。若非我輩所作,倡優豈能扮演乎?」《太和正音譜.卷上.雜劇十二科》引了這段議論,顯示明初人亦不認為雜劇出諸俗曲樂工之手。朱權自己在《太和正音譜》的序文中就說過:「諸賢形諸樂府,流行於世,膾炙人口,鏗金鏘玉,鏘然播乎四裔,使鴃舌雕題之氓,垂髮左衽之俗,聞者靡不忻悅。」
編於正德年間的《盛世新聲》更指出明初的南北曲「都出自詩人之口,非桑間濮上之音,與風雅比興相表里」。
但這種把曲看成是騷人墨客所作的觀點,逐漸發展下去,曲就越來越偏於文采。《盛世新聲.引》明揭「余嘗留意詞曲,間有文鄙句俗,甚傷風雅,使人厭觀而惡聽,余於暇日逐一檢閱,刪繁去冗」的體例。
迨清余居士選編《月露音》時,集曲為《莊》、《騷》、《憤》、《樂》四部,立名即取意於「隋時李諤案頭所集辭賦連篇,皆月露之音」的故事,品題所及,俱屬琳琅,把玩文章而已。「征歌至此,寧直台上曲耶?」「又奚必梨園傀儡,播弄白日耶?」竟是因為只賞曲文,便可以不顧搬演的問題了。場上之曲,寖假而漸成案頭之劇矣。
明曲之發展如此,反對時尚風氣者,乃高舉元曲,謂元曲為本色當行、為不尚駢麗。提倡返樸歸真,且認為曲之本質仍應屬於表演藝術,如臧晉叔〈元曲選序〉,文曰:
曲有名家,有行家。名家者,出入樂府,文采爛然,在淹通閎博之士,皆優為之。行家者,隨所妝演,無不摹擬曲盡,宛若身當其處,而幾忘其事之烏有。能使人快者掀髯、憤者扼腕、悲者掩泣、羨者色飛,是唯優孟衣冠,然後可與於此,故稱曲上乘,首曰當行。
就曲文說,曲是可以視為文學作品的,文采爛然即為佳構。可是若認為曲是音樂藝術或綜合視聽的表演藝術,則只強調曲文之美便有不足,亦非重點。臧氏此說,自屬後者,所以他批評當時之作曲者:「今南曲盛行於世,無不人人自謂作者,而不知去元人遠也「,主張」填詞必須人習其方言,事有真本色。「對本色的解釋恰與趙孟頫相反。
這樣呼籲回歸所謂元人本色的創作形態,正是為了矯治當時曲壇之風氣。類似的批評,尤其針對當時文詞派之大將湯顯祖。
《玉茗四種》膾炙詞壇。特如龍脯不易入口,宜珍覽未宜登歌(沈寵綏《弦索辨訛》序)。
臨川判《紫簫》云:「此案頭之書,非台上之曲。」余謂《紫釵》猶然案頭之書也,可為台上之曲乎(佚名《紫釵記》總評)?
《牡丹亭記》……雉城臧晉叔以其為案頭之書而非場中之劇(茅元儀《批點牡丹亭》序)。
《牡丹亭》……識者以為此案頭之書,非當場之譜,欲付當場敷演,即欲不稍加竄改而不可得也。而世之盲於音者,又代為若士護之……是慕西子之極,而並為諱其不潔(馮夢龍《風流夢》小引)。
湯氏所作,乃案頭文章而非場上戲曲,湯氏本人並不諱言,更不認為是缺點。可是主張戲曲仍應屬於表演藝術者,卻不能不改編其戲,否則無法演出,故對其專重文藻的做法,殊不敢苟同,欲嚴守聲律,以復元人之舊。
唯時代既趨於文華,此種復古之努力亦不免遭到挑戰,如孟稱舜《古今名劇合選.自序》云:「邇來填詞家更分為二,沈寧庵專尚諧律,而湯義仍專尚工辭。二者俱為偏見。然工辭者,不失才人之勝,而專為諧律者,則與伶人教師登場演唱何異?今此選去取頗嚴,然以辭足達情為最,而協律者次之。可演之台上,亦可置之案頭賞觀者,其以此作《文選》諸書讀可矣。」直以曲選為文選,揚文藻而抑音律,與沈王臧馮背道而分馳矣。
五四以後,論明代中晚期戲曲,常以聲律派和文藻派的對抗為線索,而不知兩者皆出於尊元復古思想,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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