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的歷史幾乎與人類歷史一樣久遠。
古代戰場上,它是識別敵我的符號,在現代人群中,它是強調自我特色的風格,在偏遠部落裡,它是身份地位的彰顯。
紋身亦有驅邪避諱的作用,相傳潛水取物的漁夫們,都會在身上紋著駭人圖騰,逃避水中蛟龍的傷害啃咬,曾經…在悠遠的幾千年歲月裡,它是罪犯被記錄的方式。
相傳在唐朝的時候,女皇武則天的身邊,有一位深受她喜愛的女孩-上官婉兒,有一次上官婉兒因為開罪了武則天,武則天一氣之下雖想殺了她洩憤,但武則天是位重才惜才的人,所以只是簡單的輕判了黥面,在她的眉心之間,留下略施薄懲的黑色紋字。
後來上官婉兒善用巧思,紋上了紅色的梅花圖案來遮醜,更加增添她的嬌俏迷人,其它宮女與嬪妃見狀爭相模仿,在眉心貼著玉片、花鈿,形成當時流行的梅花妝。
這一股風潮,隨著時間流轉,悄悄蔓延至百姓民家。
民間人士也開始利用紋身手法,在身上雕琢出不可抹滅的美麗圖騰,這樣的技術,在當時,俗稱「花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