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隨筆

2021/08/0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之前為了協助創作者進入區塊鏈技術的創作風潮 - NFT 領域之中,所以開始做了一段時間的市場研究、案例分析以及現存平台概況的蒐集。
事實上在台灣此一領域在多年前已經有業者進行涉入,只是當時並非一個合適的時機點,或許連知名度都低到可以被忽略,因此並沒有收到許多人注意。今年則是自海外開始逐步一波一波的推開了能見度,例如現在一切網際網路,尤其方便讓大家瀏覽的網站的始祖:Sir Tim Berners-Lee(Wiki 介紹:提姆·柏內茲-李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他因為發明了 www 且完全免費開源,造就了現在我們有各種便利的網路服務與信息流動。他將第一個網路瀏覽器的原始碼(source code)透過 NFT 的形式出售,出售平台是蘇富比(Sotheby’s),而成載的形式正是 NFT。因為 NFT 的特性,讓他所撰寫的程式碼得以被標註擁有者,如同藝術品一般。這個拍賣在平台以1,000美元的起標價格開售,最終得標的金額則是將近五百五十萬美元。令人咋舌。
在華人圈也一樣有一股風潮逐步進入公眾的視野。例如華語流行小天王 周興哲,也同樣發行了 NFT 形式的作品。(參閱:Instagram 上的 Eric Chou 周興哲:「 I’m launching my first ever music NFT project, inviting you all to discover! Stayed tuned! 」)當然影響力不若歐美市場這麼瘋狂,不過也算是吹皺了一池春水。
除了藝術品市場外,音樂也算是跟藝術創作有許多緊密連結,因此在 NFT 上面有許多作品是結合了音樂人與視覺藝術家(不限定平面藝術家,也可以是數位動態影像藝術)組合起來的成品。舉例來說這個:KURT - Ripple#13 | OURSONG ( https://www.oursong.com/vibe/jyrvdqer)就是由音樂人與動態視覺藝術家的合作。
但 NFT 並非只有如上所述的好處多多似的,也有許多讓一般人望之卻步的地方。例如即使使用者「購入」了一份收藏品,也僅只是獲得區塊鏈上面的一個「姓名標註」似的,這項「物品」並無法在真實世界被摸到。也就是花了錢買到的是一段虛無飄渺的權利。要展示也得透過網路之載具,例如手機、平板亦或是電腦之類的才得以被「鑑賞」到。這與過去真實世界的「蒐藏」感實在有著巨大的差別。
不知道閱讀的大家,也在今年被這股風波「感染」到了嗎?有接觸到相關的信息或者甚至也 FOMO 心理作祟趕緊衝一波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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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e
Jerome
世界五百強經驗,連續創業者。曾經於金融、貿易、OA、FA、娛樂、法律、互聯網、文化、媒體...等產業工作或創立項目,超過十年中國大陸文化演出經歷,並曾創造金氏世界紀錄。對互聯網產業與創業熟悉,共同創立項目曾經獲得中國最大傳媒集團千萬級別風險投資。中國大西部地區第一代商業演出的引進者並創立娛樂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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