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闔上一本散文集書封,深受書中小人物的悲歡喜樂而感動,甚至不平、落淚,最終發現全是小說情節,你會生氣嗎?大多數的人會吧,因為自覺遭受欺騙。
散文、真實事件的分享可不同於虛構小說,我們期望在書頁中照看社會的真實樣貌,感受不同人生,然而你只是讀了一本為搏銷售量而書寫的謊言,這就是條子鴿事件能炒翻天的原由,鬧到寶瓶出版社公告下架,並接受退書。
其實謊言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從文學獎競賽到灣生事件比比皆是。在講文學獎之前,我們要從散文跟小說本質來看。小說是虛構的,要瞎掰、奇幻、架空隨你,然一旦扯上歷史小說四字就會變得很嚴肅,表示書中人物確有其人,最好依其歷史書寫,否則可能遭受謾罵;像《斯卡羅》被批評過度美化李仙得等。
雖然我個人是用較寬鬆的角度看小說。小說是門技藝,為強化渲染力,會刻意翻轉情節,若全照歷史書寫,自是無趣(你就讀歷史就好了)。何況羅貫中《三國演義》也脫離歷史,吉川英治《三國誌》更是日本化的三國故事,怎沒人抓出來公審?但時代小說可就沒那麼嚴肅,時間為真,人物可虛構,拙作《下一次鳳凰花開》便是如此。
但我看待散文可就截然不同,你寫了,我就相信是你個人的真實體驗,雖然我也懂散文不會是百分之百還原事件;當事人(就是你)在對人訴說回憶時,不也有所保留、扭曲,或因時光而有所遺漏?上述尚可接受,最怕刻意瞎掰,像前幾年某人一年拿下四十幾個散文文學獎,但父親都不是同一個人,一下子木工、漁夫、計程車司機等,文筆優美,結構婉轉,然黃錦樹在《散文選》中點出此人以小說的技藝穿梭散文,將其排除。
先前《灣生回家》亦是,被爆料作者田中實加身份造假,更在臉書盜圖謊稱為自己作品,遭政大台文所教授陳芳明批評「利用人的善良而進行欺騙,這是最險惡的行為。」台灣確實有一群灣生存在,不選用報導方式去書寫,反而虛構自身經歷,不就是為搏大眾喜愛而說謊?
條子鴿也有異曲同工之妙,自稱擔任戰機飛行員、刑警,並影射擔任國道警察時,因開了謝長廷兒子的交通罰單,被以「態度不佳」記2支申誡;經議員查證,國防部空軍表明未有此姓空軍,台北市警察局也聲明查無此人擔任刑事警察(即偵查佐)經歷。
如果連人設都是假的,那《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本書到底存有多少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