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486節目聊台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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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不是政治問題,也不是有沒有宣布獨立的問題,而是台澎法理地位的問題。
「在建立國家時,『得到他國承認』是否是必要條件」的部分,可分「構成說」(Constitutive Theory)跟宣示說(Declaratory Theory)兩種。前者是必須得到他國承認才能有效建立一個國家,後者是國家是否有效建立與有沒有得到其他國家承認無關。
「承認」的效力大多數情況確實符合法理狀態,但也有情況「承認」是政治表態,例如15個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是有法理依據可作為中國合法政府資格沒錯,可是現實面卻超脫現實啦~畢竟中華民國政權目前實質上治理的中國領土只有金馬東沙。
「承認」在國際法通說上不是國家必要條件,但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後「承認」就可以發揮「外交效果」在國與國之間喔!
建國其實是建立國家法律層面的事情,而其他國家的承認則是政治層面,但不要以為政治可以凌駕法律,當你還沒有完成法理程序時,這個承認根本不代表什麼,也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當作他是在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的國家四要素」,其實應該稱國家四特質(不是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要素)是對主權國家具有的特質做出來的歸納,並不表示湊足了這四個就是國家。
國家四特質的作用是讓我們判斷哪個政治實體不是國家(缺其中任何一項就不是國家),但無法據以判斷哪個政治實體是國家。
目前台澎現況:
#土地:有,台澎;但把金馬東沙包進來就建不了國。
#人民:有,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所謂的去殖民化程序是因為台澎曾經是日本殖民地,依法理地位來說行使住民自決權以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的台澎人為主。
在行使自決權時,將中國難民及其後代算進來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瑕疵。無論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否參與自決建國程序,建國之後,他們都能直接歸化成為國民。可在新建國家的國際法上簡化歸順程序,實務上給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方便,但法律上要知道人民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國籍,因此要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
#政府:宣布建國之後才會成立的行政組織;建國前不存在政府,目前 ROC 政權只是治理當局。
#外交能力:宣布建國、成立政府之後才有辦法展現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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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成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
中華民國是1912年建立政權,不是建國。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
中華民國政權是在1945.9.2受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澎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為管理台澎,代管僅具有管理權限、治權,不具有台澎領土主權。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則是《舊金山和約》1952.4.28生效後台澎法理狀態。
換句話說,台灣光復是個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謝謝486先生
開了節目來跟大家聊台灣的歷史脈絡,我想推薦這則影片,有很清楚的國際法知識與台澎法理地位歷史真相:)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談國際法基礎知識與台澎法理地位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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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法理建國的這三百多天,我遇到好幾種大拳教信徒。 大拳教信徒大概可以分成這幾種: 政治實力至上(以為政治手段能凌駕國際法劃下的紅線) 武力實力至上(以為武力強大就能橫行無阻) 經濟實力至上(以為光靠經濟實力就能得到國家地位,然後分辨不出成為主權國家與還不是主權國家可以與他國建立怎樣的合作外交的差別
最近一直被主張「#主權在民、#國民主權」的人洗版、叨擾(・_・; 有人主張說因為我們有「國民主權」,所以台灣人民擁有台灣跟澎湖的主權。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對的。 台灣人對台澎這塊土地有感情,長期使用建立了歷史連結,運用這塊土地,從而產生決定的權利,這是自我決定權(自決權)。 內部自決權 vs 外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我聽了「8/25禮拜三:法客話題EP105|最爭議的總統,能算是臺灣民主化的推手嗎?」這集,訪談來賓是林孝庭博士,上一次他上法客電台時聊的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就是聽完才買的! 然後意外的讓我成為了法理建國派哈(˶‾᷄ ⁻̫ ‾᷅˵) 2020.
嗨,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最近看到許多人在討論中國國民黨 提出的 #和平備忘錄。我想以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身分來跟大家溫馨提醒一下 #和平協議 與台澎的關係。 關於「和平協議」純粹從法律的角度,中華民國政權(無論誰執政)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就算簽了和平協議,台澎主權也不會變成中國的。 問題在於萬
歷史文獻  #中華民國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 (歡迎自由取用♡ 圖片依序說明如下) 1. 孫文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宣示的誓詞。第一句話是「顛覆滿清專制政府」,這是顛覆政府而不是消滅國家喔!然後第二行說「中國專制政治之毒至兩百餘年」,說的就是孫文清楚知道清帝國就是中國且專制政府實施了兩百餘年喔!國
除非你永遠不與別人交流,否則難以避免被滲透。 是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對於「被滲透」的抵抗跟傷害復原的處理能力有差別。 就好比你人不可能永遠住在無菌室,你終究要離開子宮,肯定會接觸大量的外來抗原,學著去抵抗或者共存。 如果你沒有正常的免疫系統,如果你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很難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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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有些時候,有些人做的事讓我生氣,多一些尊重,少一點批判。 前提:金馬東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 前提:兩岸和平協議只有中國政權內效力 前提: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灣跟澎湖的主權,是得到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的盟佔代管執行者。 前提:按照舊金山和約,盟國可以協助台灣與澎湖。 主張:中國內戰,愛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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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蔽之,蔣介石是「戰後台灣」、蔣經國是「現代台灣」或(轉型台灣) 1950年起的「中華民國」(GRC),其根本問題:缺乏國際法人條件的「國家」。那是源於「軍事佔領」與「政權流亡」的雙重糾葛。 作為國際法人,國家state的四項資格:恆常人口、固定疆域、政府/統治、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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