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星期二,第五十三天。
L的老闆有個朋友包車要離開上海,或許這是我離開上海的機會…
於是我從一早開始想辦法生出各種證明還有叫車。
必須先有目的地的接收證明,上海小區的管理者才"有可能"發出離滬證明。
所謂接收證明就是一張沒有任何標準的破紙,只要村委願意蓋章就行。
在等接收證明時我也一邊忙著叫車。
找到一個司機開價1850…比上次1600更離譜!!
可要是走得成,這筆錢還是得花。
果然,接收證明不停被物業刁難…已經來回退件好幾次。
最後跟我說申請要好幾天。
同時,和村子申請最後一張接收證明時,村長回來了,看到台胞證就死活不肯蓋章…
嗯…就是又逃跑失敗了。
可是這次我已經沒有那麼難過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