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書手L | 罪咎

2022/08/1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作者|Ferdinand von Schirach 譯者|薛文瑜 出版|先覺出版
本書是Ferdinand律師的第二本著作,整體寫作形式與他前一本著作【罪行】的寫作形式類似,同樣是以作者自身作為律師時遇到的案件改編為許多短篇故事為主。而相比於罪行將論述重點放在犯罪者背後的動機與心態,這本書的重心則是放在犯罪者的結果。大概是有了第一次寫作的經驗,本書整體寫作風格更加成熟、且故事內容更加灰暗、扭曲,以非常真實的手法將法庭審判的現實面加以呈現,例如因為缺少關鍵證據因而必須放走集體性侵的犯人、因為誤判而害無辜的民眾受到不應得的逞罰等情節,讓讀者理解到,真正的法庭並不像六法全書中如此黑白分明,而本書正是紀錄下了其中各種灰暗的部分。
書名罪咎Schuld,顧名思義,相較於前作將重點放在「犯罪行為」本身的動機,這本書描述的是人性更為黑暗的一面,將法官、檢察官、律師推到了聚光燈底下,我認為這本書相比起討論犯人,更是一場對於法律工作者的審問,辯護如同戰鬥,律師的工作只有一個,為當事人贏得訴訟,即便當事人犯下的是怎麼樣的恐怖行為,那都不是一個好律師應該在乎的。然而正是這種對於公正的追求,卻也是很多時候律師與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受人鄙視的原因。

想起之前火紅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其中吳慷仁在劇中扮演著為患有精神疾病的無差別殺人犯辯護的人權律師,想像一下,假如這樣的律師真的出現在人們眼前,一般人有辦法理性的去看待他的工作與職責嗎?
曾為北捷無差別殺人犯鄭捷辯護的死刑辯護律師黃致豪曾說過,他無法在加害者跟被害者權益保護之間做出取捨,因為他們在天平的兩端是一樣的,他們的權利、需要被保護的程度是一樣的,為殺人犯辯護之時他也深知對方家屬與社會大眾會不滿、碰到他會受傷,雖然盡可能地避免,但如果真的碰到了也會坦然做好被罵的準備。
律師的工作只有一個,那就是保護自己當事人的權利,無論當事人是否確實在大庭廣眾之下犯了罪,因為律師並不需要追求真相,那是檢察官與法官的工作。還記得每當新聞報導到犯罪事實明顯的社會事件,底下都會有人留言說「這種還需要判刑?」、「直接抓去槍斃了吧」類似這樣的言論,姑且不討論是否在反串,很明顯台灣許多人仍然認為情感要優先於法律,或是常有「沒有人性的犯罪者就無須受人權保護。」這類的思想。
我能理解人類是共感生物,我們本能地會去追求符合感性思考的答案,尤其是對於受害者是小孩或弱勢者時,這種情況便會更加明顯,但這卻也使的法律工作者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本書中的每個故事都沒有帶入任何批判的色彩,僅僅是用簡潔的筆觸將是件描繪出來,逼迫讀者去思考每一篇故事的內容與背後的思想。台灣的法律教育在這一塊其實滿失敗的,在刑法課上,當事人的名子永遠是不帶感情的某甲乙丙,看著案例裡曲折離奇的犯罪事實,有時候實在很難想像這些案件如果真實發生,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們究竟該以怎麼樣的立場去思考,終究需要回歸到自身的價值判斷。

個人認為本書中的故事「慶典」便是最佳的例子。對於法律滿懷希望的年輕律師們在當事人成功獲釋後的當下,所有人不發一語,即便他們完全依照在學校中所學的法律知識幫助了自己的當事人打贏了官司,但也在此刻被迫了解到法律殘忍與衝突之處,理解到法律並非單純是教科書中所提到的公平正義,更多的是價值觀衝突下的茫然感。
比起前作「罪行」,我更喜歡這本「罪咎」所帶來的衝擊,每個故事都像是不斷重擊在心頭的鎚響,不斷逼迫著讀者去思考究竟什麼才是公平正義,逼迫著去思考法律與人性間存在的矛盾關係,而這也正是任何法律制度想要進步所需要經過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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