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工作中需要進行賬務處理,同時也要進行賬務報表的製作。
對於會計而言,記賬事務所可以讓會計人員更加方便的進行各種賬目上的操作,同時也能更好的為公司提供各類信息。
一、會計人員不能在同一記賬事務所內工作,會計人員不可能同時是記帳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
會計人員不可能同時是記賬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因此記帳事務所也無法得到註冊會計師的授權進行審計工作;
記賬事務所只能從外面聘請一名註冊會計師,這也是導致其不能獨立進行審計的原因;
會計人員不能同時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和註冊會計師證,所以記帳事務所內的會計人員不能進行獨立的審計工作;
二、註冊會計師沒有辦法同時擔任不同記賬事務所的會計工作;
如果是註冊會計師擔任會計工作,必須在其他單位任職滿一年後才能從事會計工作。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工作的效率,也為了更好地完成審計業務的要求,財務人員應該盡量選擇一個專業能力強、工作效率高的記賬事務所來進行會計工作。
例如:一個會計人員同時做著財務、審計方面的工作,那麼註冊會計師將很難勝任這方面的業務。
所以大家在考慮選擇記賬事務所時,一定要找專業能力強和服務態度好的記賬事務所。
而註冊會計師不能擔任會計或審計方面工作時,就可以選擇一家專業能力較強、服務態度較佳、服務效率較高又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的記賬事務所來從事會計或者審計工作。
三、註冊會計師只能在記帳事務所進行業務活動;
對註冊會計師來說,它是在會計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活動,但對於不具備國家承認的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來註冊會計師,則可在任何一家記賬事務所從事財務審計業務。
根據《會計法》第三條規定:“在我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因此,註冊會計師不能以個人身份直接到企業或事業單位提供服務,只能按照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要求,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審核和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四、如果註冊會計師離開了記帳事務所,則無法繼續進行有關業務活動,但可以將自己的執業證書轉出,或經批准轉入新的執業機構;
若不轉出,可轉入其他機構繼續執業;
如繼續從事會計、審計業務的,應由新執業機構或轉入新從業機構執業。
如有轉出、轉入業務,應按規定辦理。
另外,對於從事其他職業的註冊會計師來說,也可以考慮從事會計代理記賬工作或其他相關行業的工作。
但如果不具備本行業註冊會計師條件的話,是很難勝任該工作;
五、在記賬事務所中,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再聘用其他註冊會計師:
(1)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