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兒子考上大學,是他停手不在作案的關鍵原因。
兒子的出息,滿足了高承勇多年來,沒過上好日子的「遺憾」。
而這個遺憾,正是他的作案動機……
高承勇清晰的記得,那是1988年的春末夏初,對,5月26日,那天下午自己騎着自行車在外面閒逛。誤打誤撞地騎進了白銀區永豐街的一個小區。
那個居民小區全是平房,看起來象職工住宿區。那是個安靜的下午,大部分人都去上班了。
當時他本來只想着隨便找一家,進去撈點兒東西就走,卻被一個房間傳來的音樂聲吸引了。他過去張望,發現門居然沒有關,只是虛掩着,扒在門邊往裏看,可以看到牀上躺着個人,睡的很熟。
那就這家吧!
他輕手輕腳的推開門進去。屋裏傢俱並不多,他打開箱櫃一個個看看裏面藏了什麼好東西。
可是那個年代誰家能有什麼特別好的東西呢?他翻了幾下沒什麼收穫,開始有些煩躁,手腳不免有點兒重了起來。
就這麼點兒動靜把牀上睡着的人驚醒了,她「啊」的一聲叫了出來。他才注意到那是個女人,當時條件反射就是阻止她喊人。他撲過去按住她,捂住她的嘴,想都沒有想就從口袋裏拿出刀對準她的脖子劃了一刀。
她立刻就軟了下來,喉嚨裏發出嘶嘶的聲音。
他這個時候才發現,她原來是個很漂亮的年輕姑娘,生命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從她的眼睛裏消逝,他的視線卻無法從她的臉龐上移挪開。
雖然她即將死去,卻是他見過最美好的東西。
他欣賞地看着她已逐漸失去生氣的軀體,但當他想再看得仔細一點時,才發現剛剛下手太狠,她的脖子幾乎被自己切斷了。
她的頭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向歪到一邊,角度不太對,他遺憾地看着這具近乎完美的屍體。心裏想。
隨着鮮血的湧出,她的身體漸漸的涼了下去,只有他手掌與血液接觸的地方還能感受到一點餘熱。
不,他需要留住這一點溫熱。
於是,他一刀又一刀的捅下去,讓更多的鮮血湧出來,他的心跳隨着持刀的手每一次的捅刺加速,眼前是雪白的皮膚和鮮紅的血跡,他被豔麗的對比晃得幾乎站不住,暈暈乎乎又興奮不已。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重新平靜下來,理智回到了身上。
第一反應就是——看來這家人沒什麼錢,得趁着別人下班前趕緊離開。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再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全是那個女人的血,手上的刀幾乎都黏住了。
屋裏有一個熱水壺,他沒找到臉盤,不過有個痰盂。他沒有計較,直接把熱水倒進痰盂,把手上和刀上的血跡都仔細洗乾淨,然後小心的把刀放回了口袋。
他知道這是兇器,不能留在這裏。
臨走前,他注意到女人的手腕上戴了塊女表,剝下來一看,這塊表很漂亮精緻。他皺了皺眉頭,是塊好表,可是沒法出手,拿回家也沒有意義。他順手把表扔進了痰盂裏。
衣服上的血太多了,他有些懊惱,又去翻了翻屋裏的衣櫃,想找條大一點的褲子套上。可是沒找到褲子,反而發現了一個相冊,裏面都是那個女人的照片。他夾着相冊離開了這家。
一路回家沒有遇到什麼人,他把刀丟到了河裏,趁家裏沒人換下了衣服,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他在晚上偷偷的翻看那本相冊,照片裏的女人笑的鮮活明豔,他想,她可真漂亮啊。
早上起來,他把相冊燒掉了。人都死了,也回味過了,還留着這個幹嘛?看着在火舌中翻卷的照片,人影一點點消失在火光中,他彷彿又看見她滿是血跡的身體,那纔是她最美的樣子。
高承勇並不是生來就是這種人。
他出生於1964年11月10日。家裏有8個孩子,五女三男,他是最小的一個。出生的時候父母都不年輕了,哥哥姐姐也都比他大很多,所以他在家裏很受照顧。雖然從小家裏的經濟條件不好,他的童年過的倒不算太差。
真正的人生轉折發生在1984年。
高承勇老家是蘭州市榆中縣青城鎮,與白銀市區相距30公里。老家雖小,但歷史上也誕生過一名進士,7名舉人和22名貢生。高承勇的曾祖父就讀過書且善醫道,在村裏是受人尊重的老文人。
高承勇也對自己的出頭抱了極大的期望,他想成爲一個飛行員。這一年,他報考了航天大學。
其實考上航天大學也不代表就能當飛行員,但飛行員這個職業是一種超越階級的象徵,它不僅僅意味着高收入,也代表了高人一等的社會地位。
別人都不能理解他,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和這些村裏的人,是不一樣的人。他們只能看到他安靜沉默,但其實他比他們都要聰明能幹,只是缺一個機會。
母親去世後,父親已經癱瘓在牀好幾年,作爲留在家裏的小兒子,他承擔起了責任。照顧癱瘓病人並不容易,但他沒什麼怨言,一方面他覺得這就是自己該做的,另一方面他的心裏有希望:考上大學他就可以離開這裏,飛黃騰達。
他的雙胞胎兄弟在黃河上拉船,如果不能靠讀書改變命運,那麼就只能象哥哥一樣去賣苦力。
但是這一年,他失去了這個最親近的哥哥——哥哥在工作時,被繩索打進河裏,被湍流捲走。
同一年,他高考也失敗了,當飛行員的願望不得不擱置。
但第二年他又被刷了下來。
關於高承勇爲什麼沒能考上航空大學的原因,社會上有許多猜測。有人說是因爲他的文化課不達標,他兒子說是因爲高家有地主成分所以沒有通過政審。
時隔這麼多年,真實原因已經不得而知,但很多人認爲這是造成他心態扭曲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別人眼裏,他只是變得更加沉默,只有他自己知道這一切疊加起來的失望。他彷彿看透了結果,命運對他不公平,社會也對他不公平,既然如此,他不打算再傻乎乎的去參加第三次高考了!
可是那個年代,如果不能通過高考進城讀書然後找到一份穩定體面的工作,剩下的選擇似乎只有留在老家種地。
他不想種地,不想一輩子困在這點點大的一方土地之上。高中學歷沒能帶他走出農村,卻讓他更加難以忍受眼前的貧窮和落後。雖然考航空大學失敗,他還是不甘心當一輩子農民,他覺得自己應該過更好的日子。
爲了勸他安心,一個哥哥把自己的部分地也給了他。沒想到他連着自己的那部分一起承包給了別人。因爲這個事情,他跟哥哥反目,雙方都覺得自己沒有錯,是對方不可理喻。最後他決定離開家鄉出門打工。
咱們現在看打工是再正常不過的選擇,但在那個年代,打工意味着沒有穩定收入,更加意味着底層社會地位。高承勇抱着何種心情離開老家不得而知,但顯然他堅信在家種地是更壓抑無望的選擇。
離開老家後,他去了很多地方,也幹了很多零活。比如倒賣刀具和廢金屬,開過出租,當過收銀員。但沒有一份職業能幹的長久,也沒有一樣工作能給他帶來期望中的收入和社會地位。
但這些打零工的經歷,給他漲了不少社會知識,比如通過倒賣刀具,他對刀的種類和用法就十分熟悉。
在甘肅打工的期間,他認識了後來的妻子張清鳳。
在張清鳳的眼裏,高承勇老實穩重,雖然窮,但對她很不錯。會經常帶着她喫炒麪,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是一對小耳環,雖然便宜,但也是心意。
高承勇其實心裏有過喜歡的人。張清鳳的性格直爽,並不是他最喜歡的類型,但她是結婚過日子的人。
回顧起來,這種思路其實貫穿了他整個人生的始終。他非常清晰地將自己的精神世界與現實分割開。就像他清楚的知道張清鳳不是自己的理想型,但將是一個好老婆,他有責任和義務維護這個家庭,儘自己當丈夫的本分。
張清鳳不顧家裏的反對嫁給了他,他帶着妻子回到了老家,因爲家裏條件不好,婚禮也辦的十分粗陋,還是靠老父親借錢辦的酒席。
然而這只是貧窮的開始,回到老家後,高承勇還是找不到合適的收入來源,而張清鳳因爲懷上了孩子,也沒法出門打工,家裏的生活幾乎窮到揭不開鍋的地步。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高承勇騎上了車,打算到白銀市區順點兒東西,換些錢。在最初的計劃中並沒有殺人,但出發前他去店裏買了把刀。
88年5月26日那天他殺害的女孩兒姓白。因爲喜歡穿白鞋子,廠裏的人管她叫「小白鞋」。
在小白鞋死後,她的家庭也因此而分崩離析。父母因爲無法承受這個巨大打擊,最終選擇了離婚;原本已經訂婚的男友不得不搬離白銀市,嘗試重新開始生活;弟弟患上抑鬱症,不久後服用了安眠藥自殺身亡。
當時在小白鞋的大腿內側發現了一個血手印,在屋裏的門把手上還發現了一個清晰的大拇指印。除此之外,警方對現場的印象是:「兇手的行動很從容。」
因爲案發現場的血腥兇殘程度,白銀警方將案件定性爲惡性殺人,幾乎動用了所有的警力,對白銀和周圍的地區做了大量排查。
但是高成勇躲了過去。一躲就是6年。
在殺害小白鞋之後,高承勇回到老家青城鎮避了一段時間風頭,妻子生下了大兒子,家裏依然窮,窮到老婆坐月子的時候都喫不飽飯。
有人進行過調查,90年代初青城鎮的人均收入大概385元,可是人均開銷378元,忙活一年下來,除了勉強餬口,基本攢不下什麼錢。直到後來青城鎮開始實行產業結構改革,普及大棚種植,高承勇家的收入情況纔有了一點改觀。
但是這點錢對他來說壓根不算什麼。並不能給家裏帶來本質性的改變,更無法證明他的價值。
他沒有把好不容易掙錢的錢投入到家裏或者地裏,而是想喫就喫,想花就花,有時候隨便打幾盤牌就都輸掉了。那段時間他跟張清鳳有很多次爭吵,妻子快嘴快舌,他往往說不過她。
這段時間還出了個事情。
張清鳳性格活潑,喜歡跳舞。鎮裏開了一家舞廳,她就帶着老公一起去玩。結果有人衝撞了張清鳳。爭執後升級爲拳腳相見,對方拿出了一把刀,在高承勇的肚子和大腿根部捅了兩刀。
他後來被送到鎮裏的衛生所,當時他失血嚴重,需要緊急搶救。捅傷他的人被派出所的民警帶走,高承勇對民警說,「我不要他賠錢,我就想讓他坐牢。」
民警說,那你得去法院起訴他。
一個星期後,高承勇改了主意,說那還是拿錢私了吧。最後對方賠了錢。
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當時高承勇被捅了之後沒有還手,而是站在那裏沒有動,直到血流過多倒地。
1991年9月,高承勇的二兒子出生,家裏添丁之後更加捉襟見肘。爲了貼補家用,他開始在農閒的時候到白銀市尋找打工機會。
但這個時期白銀市也開始經歷經濟衰退,因爲資源逐漸枯竭,傳統產業受到極大影響,原本有工作的技術人員和產業工人們也都開始要面臨失業的問題,更何況從外地來打工的農民。工作機會更加難找,收入也更加微薄且不穩定。
貧窮和壓力並不是犯罪的藉口,但卻可以是導火索。
在大家幾乎要漸漸淡忘小白鞋的案件時,時隔六年1994年7月27日又出了個案子。這次案件發生在白銀市供電局的職工宿舍。
這個職工宿舍樓位於市供電局左面,一層男生宿舍一層女生宿舍交錯安排。
因爲居住的大多是供電局的職工,彼此都很熟悉,所以宿舍樓平時大部分時間都習慣了不鎖門,甚至不關門。
那個年代的國有工廠大多實行多半輪換工作制,每隔一個班次就進行一定規模的人員輪替,在輪替換崗期間,會有很多人進出宿舍樓,而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宿舍樓的就會相對安靜下來,提供一個不容易被發現的時間窗口。
供電局的宿舍區其實有保安室,但保安人員的注意力更偏向於放在臨街一側的入口,而忽略了人流較少,背向一側的另一個宿舍樓入口。
這天高承勇就是利用了換崗機會從這個入口摸進了宿舍樓。
一開始他先到二樓看了一眼,發現二樓人太多,不方便下手。三樓是男生宿舍,於是他跑到了四樓。
他發現四樓北側一間宿舍的門沒有鎖,於是推開門溜了進去。屋裏有兩張牀,一個年輕的女孩兒躺在牀上午睡。
女孩兒被他進門的動靜驚醒,立刻翻身大叫:「有賊!」
他撲過去捂住她的嘴,掐住她的脖子對着頭部打了幾拳。但是女孩兒沒有立刻失去知覺,而是揮舞着雙手繼續反抗了幾下。他毫無猶豫,掏出刀對着脖子插了兩刀。
她的身體軟了下去,鮮血汩汩的流淌着。
他並沒有住手,惱羞成怒的對着她的身體繼續捅刺着,直到手上全是鮮血拿不穩刀才停了下來。
36刀,這是法醫在驗屍的時候得出的結論。
這36刀遍佈她的頸部,胸部,腹部和四肢,造成了內臟損傷,腸管破裂和大量失血。
受害者是18歲姓石的姑娘,剛來供電局上班不到一年。她的哥哥其實就在保安室工作,卻沒能擋住摸進來的惡魔。
從現場來看,沒有明顯的翻動,地上有平跟布鞋足印,犯罪後也沒有對現場進行破壞或者僞裝,說明兇手走的倉促。鑑於犯罪手段異常殘忍,警方初步分析認爲很可能是與受害者有私仇,當時沒有立刻將這個案子與小白鞋的案子聯繫起來,而把調查重點放在供電局內部和相關人員上。
在白銀警方圍繞着供電局查找嫌疑犯的時候,高承勇已經回到了青城鎮的老家。他知道這個案子做得大,一時半會熱度不會過去,他決定出門打工一段時間避避風頭。
他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內蒙古,在包頭找到了一個鍋爐工的工作。
這份工作很辛苦,每天要面對爆熱火烤的環境,但是收入待遇不錯,每天的工資日結,手上能真正拿到錢,感覺上比在家種田有意思。而且不用困在家裏,每天被老婆和年幼的孩子纏着吵來吵去,自己光棍一條,能喫能玩,日子還是挺好過的。
但是他心裏的感覺不一樣了,覺得「生活裏還差了一些東西」。
包頭市區昆都侖區烏蘭道以北,夾在平行的白雲鄂博路和三八路之間,直到這座工業城市的盡頭,都是中國第二冶金公司的宿舍區。
1997年3月26日清晨,高成勇在街上溜達,拐進了這個宿舍區。
這時他已經有了一些經驗,知道住在宿舍區的人比較有安全感,很多人習慣了不鎖門,給他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機會。
他看到宿舍門就隨手推一推,沒想到還真給他推開了一扇,進門看到個姑娘正坐在桌前化妝。姑娘聽見動靜也回了頭,他立刻快步上前將她控制住,用隨身帶的繩子把她捆了起來。
但是這個姑娘掙扎得非常厲害,連塞到嘴裏的毛巾都被她吐了出來,吐出來的一瞬間,姑娘立刻尖叫救命。
慌張之下,高成勇從旁邊順手撿了個掃帚,懟到了她的嘴裏。
他開始懊惱今天怎麼沒帶刀,只能用繩子。他將繩子繞到她的脖子上,加重了手上的力量,直到她徹底停下不動。
這一次沒有見血,他感覺有些不夠勁兒,跟前兩次比好像還欠着點什麼。
於是,他三兩下剝掉對方的衣物,對屍體實施了侵犯。然後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趁外面沒人從宿舍樓溜了出去。
而調查的警方和上次一樣,當時也沒有意識到這個案子與其他案件存在聯繫。
首先殺人方式不同,這是唯一一個用繩子做兇器的案子。其次案發地點在包頭,與其他案件發生地相去甚遠,所以警方一開始當做獨立入屋搶劫殺人案件看待。
但是,高承勇在這個案子裏第一次留下了體液,警方還提取到了三枚指紋。這些物證成了之後與其他案件併案的關鍵依據。直到後期數據庫聯網,才確定了與白銀案是同一個兇手。
當時警方分析到兇手很可能是外來人員,而不是本地人,他們立刻對外來務工人員展開了排查。但這時高承勇在殺人後已經回到了白銀,幸運地躲過了排查。
對高承勇來說,從這一次開始,他意識到自己從這件事可以獲得無與倫比的快樂和滿足,他開始琢磨怎麼能將這種快樂擴大到極致。
1998年是高承勇犯罪最頻繁暴虐的一年。
他回到了白銀,發現在幾年前案子陰影籠罩之下,白銀市民也改變了生活習慣,不象過去那樣隨意不鎖門。但與此同時,90年代的白銀市人員流動頻繁,也給他帶來了新的機會。
在第三次犯罪之後,這個階段他的心態也產生了進化。
如果說最初的行動是貧窮和壓抑的驅使,那現在是一種發泄和心理滿足需要。他的目標和計劃也隨之進行了調整,開始有意識挑選單身女性作爲犯罪目標,以職工宿舍作爲犯罪地點。
因爲白天大部分職工都去單位上班,留在宿舍的人少,不容易被發現,犯罪後也容易逃脫。過去他在選擇了地點之後推門,隨機遇上受害者,而從這一次開始,他有意識選擇受害者跟蹤溜門。
1998年剛開年沒多久,1月13日上午,高成勇在閒遛的時候注意到了一個提着菜籃的女人,一路跟蹤她回到勝利街88號。
他觀察到她到家後沒有敲門,而是直接掏出鑰匙開鎖,說明家裏沒有別人。這天是星期二,周圍的人大概都去上班了,也十分安靜,處處滿足他需要的條件。
更巧的是女人進門後沒有隨手鎖門,被高承勇快步趕到鑽進了房門,反手將門鎖上。
這次他特意帶了刀,進門就拿在手裏。女人聽到動靜轉身發現他,剛開口驚慌呼救,他毫不猶豫上前割喉殺人,因爲下手過狠,幾乎將她的脖子切斷。
和之前一樣,他對她的身體反覆多次捅刺。有所不同的是,他耐心脫光了她的衣服,不僅僅侵犯了屍體,還切下了她的雙耳和頭頂的部分皮肉帶走。在臨走前,他還用臉盆打了半盆水,洗淨手上的血跡。
由此可以看出,他當時非常鎮定冷靜,犯罪的時間也很充裕。
這個女人29歲,姓楊,其實有丈夫,但她的屍體直到3天后16日才被發現。有報道說其實在16日之前,她的情人來找她的時候就發現了現場,但是因爲害怕自己被牽連,而選擇了逃避。
這次案發現場沒有留下體液,但警察發現了兩枚不太完整的血腳印。
沒過幾天,1月19日下午,高承勇又尾隨上一個單身女性,27歲的鄧姑娘。
這次他的膽子更大,他不僅跟人家回了家,還大膽的敲開了人家的門。
剛開始他的目的只是爲了確認對方是不是一個人在家,在騙進了房門後,當對方意識到情況不對,他已經拿出了刀。
他輕車熟路的拿刀對着她的脖子劃去,但她下意識躲閃了一下,沒能一刀致命。這時她反應過來開始一邊大聲呼救一邊反抗,這更加激起了他的獸性,狠狠地用刀對準她的胸口和腹部捅去,沒幾下她就停止了呼吸。
他把她的衣服推到脖頸下,露出上半身,又將她的褲子剝至膝蓋,對屍體進行了猥褻。這次他也沒有留下體液,但是將她的左乳頭切了下來,還割走了背部一大塊皮肉。
這兩起案件前後僅僅相隔6天,作案地點的直線距離也不到2公里。鄧姑娘的家不遠處就是白銀市公安局大樓。
半年後的7月30日,高承勇又回到了水川路。4年前他第二次作案時,摸進了這裏供電局宿舍。
這次他挑中了與當年宿舍並排的另一棟樓,屬於供電局計量所的宿舍,但住在這個樓裏的,不是單身職工,而大多以家庭爲單位。
下午的時候,他敲開了4樓的一家房門,開門的是個8歲的小女孩兒。他假裝是她爸爸媽媽的同事騙進門去,用皮帶勒死了小姑娘,然後侵犯了屍體。
那之後他覺得口渴得厲害,給自己泡了杯茶,喝完了才離開。在這個杯子上,警方發現了一枚指紋。
這個案子對比其他幾個案件有相當特殊的地方,首先可以看出,高承勇對犯罪行爲已經開始採取十分主動的姿態,他不再被動跟隨受害者趁其不備進門,而是主動敲開房門,對即將發生的事有預期有計劃。
其次他沒有用刀,殺人模式出現了變化。受害者年齡也偏小,不是妙齡女性。
那麼爲什麼會有這樣的不同呢?
我認爲高承勇之所以採用割喉爲慣常的殺人手法,主要是出於控制局面的需要。對方是成年女性,他身高172-173左右,體格也不算特別強壯,對北方女性來說,並不佔據絕對優勢。所以爲了防止對方呼救或者反抗,他需要儘量以最快速度打消對方的抵抗能力。
但這是一個8歲的小姑娘,天真無邪地放他進門,他輕而易舉地就可以控制她。所以不需要上來就用刀割喉,而是可以按照自己的節奏去走一步看一步。
高承勇在事後坦白交代的時候,也說自己無法面對這個案子,在動手殺害和侵犯這個孩子的時候,他家裏的老大,也剛剛10歲。
那他爲什麼還是喪心病狂的做出了禽獸不如的事呢?
我認爲這裏有比較複雜的心理因素。
到這個階段的高承勇,應該已經嗜血知味,對殺人和犯罪到了欲罷不能的地步。他在接受問詢的時候說:「後面,我看小孩長得太讓我心痛,所以又親了一下,把她抱到櫃子裏。」
這並不說明他內心還有殘存的人性,反而說明在這個時候,他已經完全無法約束自己的獸性。
這個案子令人格外意難平的地方在於,案發的那天,小姑娘的爸爸出差了,上午的時候媽媽帶她一起去上班,下午才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裏。當時媽媽還曾經猶豫過一下,要不要反鎖房門,這樣就只能從外面用鑰匙打開,小姑娘也就無法給高承勇開門,也就不會遭受之後的厄運。
可以想見,一念之差導致孩子被害,會給父母留下多麼深重的傷害和打擊。
因爲在茶杯上發現了指紋,進行對比後,警方發現與第一起88年5月26日小白鞋被害案,還有第二起94年7月27日供電局宿舍石姓姑娘案一致,這讓他們意識到,這是同一個人犯下的連環殺人案,展開了併案調查。
但是,也正因爲這個茶杯,給警方帶歪了方向。
當時分析現場的情況,警方以爲兇手可能是這家的熟人,所以小姑娘開門讓他進來,還給倒了杯茶招待對方,沒有想到這杯茶是犯罪之後高承勇給自己倒的。
另外白銀市當時以工業爲主,當地有許多國有企業,這些案件大多都發生在企事業單位的宿舍或者住宅區,作案的時間也基本都是白天。而90年代末發生過好幾起閒散職工盜竊殺人案,由此警方分析兇手很可能是企業內部的職工或者熟悉當地境的白銀當地人。
這時警方已經在白銀市開始大規模的採集指紋和DNA樣本,也展開了入室排查。但這個時候技術還是比較落後,DNA樣本分析只能檢驗出血型,不能提供更多的信息,收集來的指紋也都靠刑警們拿着放大鏡手動對比,所以案件進展非常困難。
而另一方面當時90年代的白銀市本身社會治安條件也不好,在90年代中後期,白銀市已經開始出現了販毒活動和大規模盜竊破壞案,每年發生的刑事案不斷遞增,甚至發生過多起滅門案,而警方人力不足,應對不暇。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了,高承勇當時並不住在白銀市,所以有意無意的一次又一次躲過了收集指紋和血樣的機會。
還是在1998年,8歲小姑娘被害後纔過去了幾個月,11月30日早上高承勇乘坐長途汽車從青城鎮來到白銀市。
這次他更加主動,經過觀察後在路上挑選了一個女孩兒,默默的跟在後面,尾隨她回家。
姑娘住在東山路的氟化鹽廠宿舍區59號樓,樓的正面是一條馬路,宿舍區本身沒有封閉的院牆,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在小區裏穿過。距離宿舍區不遠就是人流密集的金魚公園,對高承勇來說,這是一個非常方便進入和逃離的區域。
他跟着女孩兒進了樓棟,聽見她上了二樓後開門進屋。然後偷偷地摸上去附在門上聽了一會兒,確定家裏只有一個人之後,他假裝姑娘父母的熟人,故技重施騙開了門。
但令他意外的是,女孩兒說父親很快就會回家,他立刻感到時間緊迫,而這種緊張感反而帶來了更強烈的刺激。
他拿出了刀,象過去幾次那樣割斷了女孩兒的咽喉,反覆捅刺對方的身體,然後侵犯了屍體。但是這次他沒有留下任何體液。
也許是因爲生理上沒有獲得最大滿足,他仔細的用薄刃刀割下了女孩兒的雙乳和陰部,還砍下了她的雙手。然後他在屋裏翻找了一下,發現了一些現金和女孩兒的照片,女孩兒生前很漂亮,他把照片塞到口袋裏,一起帶走。
在瘋狂的一年四案之後,高承勇告別了1998年,又回到了青城鎮。白銀警方還在做市內的大量排查,卻始終沒能跨越過城區,把調查擴展到稍遠處的農村。
那之後他沉寂了一段時間。直到2000年他覺得風頭可能過去了,又忍不住有些蠢蠢欲動。
那正是春節期間,路上行人比較少。他盯上了一個剛下夜班的單身女性,亦步亦趨的尾隨着一直走到了她的家門口,在她拿出鑰匙開門的一瞬間跟了上去,伸手推了她一把,想將她推進屋裏,自己再順手關上門。
可沒想到的是,這個年輕姑娘很機警,早就注意到了他跟在自己後面,所以在開門後飛快轉身,反手把他推了出去,然後迅速鎖上了門。
這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愣了一下,跑到窗口向裏張望,正好撞上姑娘也在哆哆嗦嗦地往外看,兩人對了個正着。嚇壞了的姑娘立刻給丈夫打電話。
而高成勇直到看見姑娘的丈夫趕回家,才戀戀不捨地離開。
後來警方在錄口供的時候發現,有人在白天就看到過他在附近徘徊,甚至收到報警後趕過來的民警,還曾經與他擦肩而過。
這個事件在事後回顧起來,也有一些非常特殊的地方。
首先,之前高承勇選擇的作案時間,都是大白天,大部分人上班的時間,前面我們分析過這種作案時間被發現的幾率較小。而且他一般是跟蹤尾隨後,確認對方家裏沒其他人後敲門,騙對方開門,可以看出來他比較謹慎。
但是這一次他選擇的是凌晨下夜班的時間,在跟蹤受害者到家後,沒有等候確認的這個過程就直接快步跟上,試圖順着對方開門的動作將她推進門去。
這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他非常迫不及待;第二,他非常自信對方是獨自在家。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這個時候的高承勇已經又再一步進化,他已經被內心的嗜血犯罪慾望驅動到打破自己習慣的犯罪模式,同時對受害者和局面的判斷也相當成熟。
這個姑娘算得上是高承勇手下唯一倖存的目擊者。
2002年的時候,她和丈夫配合警方製作了高承勇的畫像,可惜是已經過去了好幾年,他們的記憶也受到干擾,所以畫出來的畫像與真實的高承勇並不是很接近。
大概是因爲這次的失手,高承勇停手了一段時間。到了2000年底,才又開始按捺不住了。
11月20日一大早,高成勇又坐車來到了白銀區,這次他還是按照之前的經驗,選擇了一個職工宿舍。
棉紡廠的職工宿舍是兩排平房,是1975年建廠之初的辦公室,後來一部分拿來改裝成了單身宿舍,所以從窗外就能窺視到屋裏的情況。
他轉了幾圈兒發現了一家,只有個穿黃色衣服的長髮女人,帶着個2歲的小孩兒在家,其他附近的鄰居房子裏都沒有人。
就是她了!
他輕車熟路的騙開了門,這次有個小孩兒作爲籌碼,不用象過去那樣擔心對方會反抗呼救。他將她掐暈後捆綁起來,侵犯她之後才割斷了她的喉嚨,最後砍下了她的雙手帶走。
他倒是沒有碰那個小孩兒。他的解釋是,反正孩子小,還不怎麼會說話,不會對警察暴露他的樣子,所以放過了他。
但我認爲他沒有殺死2歲的孩子,並不是因爲他還有殘存的人性,亦或臨時起了善心,更可能是他不能從殺害這個孩子的行爲中體會到刺激。
當一個行爲不能帶來他想要的效果,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從這個案子可以看出來高承勇的膽子越來越大,犯罪手法也越來越成熟。作案地點就在廠保衛科的正後方,他卻依然設法控制住了受害者,殺人做案後從容逃離。
這個案子的地點距離1988年殺害小白鞋的作案地點不遠,幾乎可以說他又回到了原點。
這種心理大概與上次犯罪未遂有一定關係,他需要找一個心理上更舒適,更有掌控度更熟悉的地點,同時潛意識中,也許是爲了彌補第一次殺人時的遺憾。
而這個地點對他來說顯然有着特殊意義,幾年後,他甚至帶着妻子搬到了這個廠區租了個房子住了下來。
幾個月後,也就是2001年5月22日一大早高承勇又來到了白銀。
這天上午他在路上看中了一個買菜回家的姑娘。這個姑娘姓張,是白銀婦幼保健院的護士,有丈夫還有孩子。
他非常淡定地尾隨着張姑娘回家,趁她開門的瞬間,他奪步上前,一把將她推進門裏,然後順手把門關上。
一開始高承勇說自己是要錢,爲了避免刺激他,姑娘十分順從,沒想到反而激發了他的獸性。在被侵犯後,她趁其不注意想往門外跑,被抓住後直接割斷了咽喉,然後他又對着她捅刺了幾十刀。
他剝下了她的金戒指,帶走了家裏找到的現金,沒有等她斷氣就離開了現場。
沒想到的是,還沒死亡的姑娘竭力用手按住傷口,給公安局和丈夫分頭撥打了電話,她甚至堅持到了醫院,還留下了兩個信息:「本地人」、「長頭髮」。
遺憾的是高承勇並不是本地人,但從這個角度也可以看出,他對白銀多麼的熟悉。
在做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高承勇的膽子已經相當大了。在這個尾隨受害者回家,直接推門進去的做法遭受過一次挫敗之後,他卻再次嘗試,而且成功了
在破案之前,網上有人討論,高承勇對自己的受害者有侵犯行爲,但是這個行爲是發生在他殺害對方之前還是之後呢?
回顧這幾個案子可以看出,從棉紡廠的案子開始,高承勇對受害人的侵犯基本都在前面,侵犯之後才殺人滅口,甚至沒有等到確認受害人死亡就離開現場。
我認爲是因爲這時他的自信和慾望已經膨脹到超越了對被發現的恐懼。
而對張姑娘的侵犯更爲典型。他甚至不需要利用孩子來威脅對方,完全靠自己的威懾力量就控制了局面,這個時候他整個犯罪生涯達到了頂峯時期。
這種心態在他接下來的行爲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我就想,我之前每次殺人會隔一些時間,那要是我這次不隔,我今晚過了就去殺人,那警察應該也會反應不過來吧。」
跟以往他每次犯罪後都會休整一段時間不同,這次第二天他就回到了白銀,而且他沒有選擇職工宿舍,而是找了家賓館。
他選擇的凱宏樓賓館樓有部分房間是外包出去的辦公場所,所以有一定的人流量。高承勇在三樓的賓館區聽到了傳來的音樂,由此判斷有人沒有關門,於是順着聲音找了過去了。
這次的受害人是個姓常的女性,在被發現的時候身中百餘刀,身上幾乎沒有完好的地方,但第一她沒有被割喉,第二在被發現時她還有生息,在送往醫院的路上才嚥下了最後一口氣。
爲什麼他在這個案子上的犯罪模式會有不同?我認爲是沒來得及。
早期犯罪的時候,他採用上來就割喉的方式,第一時間控制受害者,使對方失去呼救和反抗的能力。但到了這個時期他對犯罪過程的享受有了更強烈的渴望,也有了更狂妄的信心,所以會下意識延長這個過程。
在前兩個案子中,他都順利的控制住了受害人,從容不迫的實施了犯罪,最後才奪走對方的生命。這兩次的成功可能給了他極大的滿足,增強了自信,所以在這次的犯罪中,他挑選了不那麼熟悉的犯罪地點。
在常姑娘身上,他最初的企圖應該是故技重施,但很可能遭到了激烈的反抗。
對方的反抗給他帶來了意外,而更多的是激起了他的憤怒。所以這時控制和傷害對方的念頭,比發泄性慾的願望更爲強烈,所以他喪失理智的瘋狂捅刺。
而這個作案場所不象其他的職工宿舍,旁邊就是辦公地點,所以很可能在他還沒來得及進一步犯罪,比如侵犯和損毀對方身體之前,就被打斷了,只能倉促離開。
由於這起案子裏,高承勇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體液,指紋或者足跡,加上犯罪模式不同,警方並沒有把這個案子與其他的連環案聯繫起來。直到最後抓到高承勇的時候,他自己主動交代了這個案子,大家才知道這起「懸案」,也來自於這個連環殺手。
時間走到了2002年2月05日,距離上次作案過去了幾個月,高承勇又回到了白銀。
他依然選擇了一個賓館。而且他這次選擇的陶樂春賓館還正位於鬧市區,靠近市政府辦公樓,正對着50米外的人民路派出所,距離東北方向上的白銀區公安分局只有200米。
這天上午,他在賓館客房區發現了孤身一人的小朱,接下來他象過往一樣,溜門進去控制住了受害人。他割斷了小朱的喉嚨,在她死亡後侵犯了屍體,在現場留下了體液。但也許是因爲時間不夠,或者力有不逮,這次他沒有損毀屍體帶走任何部位。
這是他犯下的最後一個案子。
14年來,他殺害了11個年輕女性,其中還包括一個8歲的小女孩兒,從無意殺人發展到最後以殺人爲樂,關於他的犯罪動機和停手的原因,一直以來有許多的猜測。
早年很多人猜測白銀案的殺人兇手有仇女傾向,一定是曾經受過打擊,纔會對女性受害者如此殘暴。甚至猜測他有勃起障礙或者其他的生理缺陷。當時警方的分析,也以爲兇手應該性格孤僻,單身生活,纔有靈活犯罪的機會,這麼多年始終沒有被發現。
從現有披露的情況來看,並沒有提到高承勇有任何生理上的問題,當然就算有他也不會承認。而他有妻有子,完全是個看起來和普通農民沒什麼兩樣的正常人,遠不是大家想象中那麼喪心病狂的樣子。
更有甚者,這十幾個案子的現場,其實留下了許多與他有關的證據,指紋,足印,DNA等等,隨着技術發展,警方也早已將這些證據整理聯網入庫,而且曾經多次展開大規模的排查,第一步就是針對有犯罪經歷的對象進行對比。
所以,如果這些年裏,高承勇哪怕是輕微觸犯一次法律,警方就能有機會抓住他。但幾十年來,他一次違法越界都沒有,外表上看起來完全是個老實憨厚的普通人。
當被問到動機時,高承勇答非所問的說,太窮了。
的確,他的大半生都在貧窮里打轉,即使到後來開了小賣部,也遠遠達不到富裕的程度。引發他第一次殺人的起因,他的解釋也是窮,因爲窮纔想去偷東西,因爲偷東西失手,纔會殺人。
但我認爲窮並不是他殺人的根本原因。
從他後面的犯罪行爲來看,可以說他殺人是爲了滿足內心瘋狂變態的慾望,但這種慾望又是如何形成的?
人的行爲背後,往往有許多的原因驅動,並不單一。也許我們能找到一個權重最高的因素,但最後行爲的產生,通常是多重力量在其作用。
我認爲高承勇犯罪的最根本起因,是他對自己和對生活的期望與現實的落差。
從他日常的生活可以看出,他是個受過基本教育的人,他有克己的一面。所以他會甘願照顧癱瘓臥牀的老父親,會守着說不上有多少感情的妻子,會在看到孩子們有出息之後,爲他們張羅學費,下意識的停止犯罪避免影響他們的前途。
我認爲他的這一切行爲,少部分來自本性,大部分來自教育。
可他所受到的教育,並沒有將他變成一個有品質的好人,也未能助力他過上更好的生活,而僅僅是「打開了他的眼界」,使他對自己和生活有很高的期望。
而這種自負的期望與貧瘠的現實之間落差帶來的是強烈的憤怒。
另一方面是無法改變這種落差。
無論是從現實社會的角度,還是從他個人的能力來說,這些年他和家庭一直在貧困線徘徊,種地沒有指望,打工的收入也是聊勝於無,每一天的掙扎都在加強他的憤怒感,他需要發泄。
但同時,他的家庭又給了他些許安慰,雖然他在接受問詢的時候,說與妻子的感情一般,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幾乎很少有機會與家人建立感情聯繫,但有一個看似正常的家庭,依然給了他極大安撫,使他在殺人間隙得到緩衝。如果沒有一個正常家庭的掩護,也許他會更早失控,而被警方發現。
從高承勇的犯罪歷程中,可以看出一個連環殺手的形成和長成,這個對警方的刑偵以及犯罪心理分析來說,是一個相當完整的案例。
每一個連環殺手都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做好了殺人的準備,挑選受害者和採取的犯罪手段,往往也會經過反覆練習和打磨。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更傾向於相信高承勇所說,第一次小白鞋的案件是盜竊未遂轉變成殺人,甚至後面兩個案件,在出發前所抱的動機也不是單純的殺人。這與他後期犯罪有着鮮明對比。
從這個發展圖可以看出,高承勇的犯罪是逐步演化的。
許多連環殺手在正式犯罪之前,會有縱火或者虐殺小動物這種試手的行爲。但是這種行爲,大多源於有意識犯罪之前的試探,一方面是體驗犯罪的快感,另一方面是檢驗犯罪手法的有效性。
但高承勇並不是一開始就想殺人,所以他跳過了試探階段,用第一次和第二次作案替代了這個階段。之後每一次的犯罪,他都在進階有所改變,也在不斷做出調整。
在1998年犯罪高峯之後,他從作案過程中獲得了經驗和自信,所以那之後的犯罪模式從先殺人後玷污屍體,進化到了通過其他手段控制受害者,侵犯了對方後再殺人。
然而接下來的幾次犯罪他開始逐漸失去對受害者的絕對控制,到最後一次犯罪時,他又回到了先殺人後侵犯屍體發泄慾望的模式。
至此,殺人做案能給他帶來的衝擊、刺激和彌補,已經逐漸消退。
而從2006年到2012年,高承勇和妻子租住了棉紡廠小區的房子,這個小區位於小白鞋案和2000年11月20日利用不到2歲的孩子挾持姓羅女工,侵犯後殺人的案發地點之間。
在這6年間,他應該曾經多次穿越路過那兩個作案地點,不斷的回味咀嚼當時的體驗。還有這些年中城市裏對這個殺人惡魔的討論,旋繞在城市上方的驚懼氣氛,無一不都在填補他內心的空洞。
另外我認爲高承勇的殺人衝動也有基因的因素。
2008年有一篇論文分析,有的罪犯天生生理上就有反社會傾向,有可能是一種基因突變。論文指出這些罪犯的神經系統發育與常人不同,他們的神經系統會對違法行爲與結果之間的聯繫產生自然干預,所以他們不會把自己的行爲與後果(懲罰)聯繫起來,也不會因爲自己的行爲造成了傷害而懷有內疚之情。
換句話說就是,這種罪犯在生理上就無法有正常的善惡之分。也所以,這種人在做了壞事之後,絲毫不會覺得愧疚,也沒有心理負擔。
這種反社會人的神經系統與正常人不同的地方還在於,他們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容易衝動,追求刺激,對他人比較冷漠,自身不容易產生情感波動;在遇到壓力和緊張的情況時,他們的焦慮反應也明顯低於常人。
根據報道,高承勇在被捕後接受審訊的時候,除了最開始情緒有些激動之外,之後一直保持着相當冷靜的態度,也很配合。我認爲並不全是性格,很可能就是基因決定了他不是個會特別激烈反應的人。
普通人和正常人在做壞事的時候,會潛意識條件反射的感到焦慮不安。而對反社會類型的人,他們的神經系統不容易產生這種反應,壞事幹的心安理得。
也正因爲如此,他們更容易做出更「理性」的選擇:他們的行爲準則並非源於社會常識,而是通過計算。
這種計算在剝離了情感和社會壓力的影響之後,就會非常純粹直接。
所以他每次在犯罪之前,會一大早起來買刀。
他從第一次殺人現場學到了經驗,知道每次換上深色的衣褲,這樣濺上了鮮血別人也看不出來;
他在犯罪之後帶走從受害者身上取下的部位,卻並不長期保存,每次他都很快的將兇器和這些「戰利品」處理掉。
還有挑選作案的地點,受害的對象等等這些全都源於他的理性計算。
我認爲他的這種計算,只是出於一種生理上的本能。
網上有一種評論說,高承勇的犯罪手段那麼惡劣,卻過了這麼多年都沒有被抓到,說明他高智商。
但我卻認爲,他的智商並不高,個人能力其實非常有限。他在外掙扎漂泊這麼多年,那點兒智力都拿來犯罪了,其他方面壓根沒有混出丁點名堂。這並不能全都怪到社會環境和際遇的頭上。
這麼多年沒有落網,也並不是因爲他的犯罪水平有多高,更多的是客觀原因。
而高承勇之所以後來停止犯罪,一方面是因爲力有不逮,最後兩個受害人反抗激烈,他意識到自己的體力已經無法佔絕對優勢控制住對方;另一方面是兒子們長大了,並且開始有出息,從另一個角度彌補了他的失落。
這倆個方面其實都反應了他內心的計算。
有分析說高承勇停止犯罪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的犯罪幻想枯竭。我認爲他不是幻想枯竭,而是幻想獲得了替代。
因爲客觀上身體的原因,被抓獲的危險性,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後代有了替自己實現人生跳躍的希望,在小心的衡量了犯罪的代價之後,他不再需要通過犯罪來滿足慾望。
所以兒子考到全鎮第一之後,他停下了犯罪的步伐。
從1988年第一起案件到2016年正式宣佈破案過去了28年。這28年對警方來說也十分不容易。
最早的幾起案子發生時,警方雖然展開了大規模的排查,但始終沒有進展,其中存在主要幾個原因。
首先一開始的部分案件被當做獨立案件看待。
尤其是第一個案子與第二個案子之間相隔了6年。直到後來對現場所留的痕跡物證和作案手段進行交叉比較,反覆鑑定之後,才確定了併案調查。
從第一起「1988.5.26」、第二起「1994.7.27」、第六起「1998.7.30」、第七起「1998.11.30」、第九起「2001.5.22」這幾個案件現場提取到了指紋,經過對比屬於同一個人。
而第六起「1998.7.30」、第九起「2001.5.22」和最後一起「2002.2.09」案件現場提取了精斑,對比DNA後確認屬於同一個人。
第四起「1998.1.13」、第五起「1998.1.19」、第七起「1998.11.30」、和第八起「2000.11.20」這幾個案件都有屍體部位缺失,犯罪模式類似。
而發生在包頭的第三起「1997.3.28」留下的精斑和指紋也都與白銀案一致。
從而證明這些案件全部都是一個人所爲。
連環案件和單個案件的偵破思路和方法有很大的區別,尤其這十幾個案件跨越了十幾年,而且90年代前後當地警方的偵破手段本身也不夠成熟,缺乏經驗。
考慮到案發的地點主要都是工廠的職工宿舍,而受害者都是在自己家裏被害,案發現場的房門沒有被破壞的跡象,加上兇手進出從容,還有現場留下的茶水,這些證據無一不指向罪犯是熟人。
所以警方首先想到的是從被害人的社會關係入手調查,調查方向也是情殺,謀財或者仇殺,而一下子沒想到是隨機連環殺人。
之後根據現場的證據,兇手對屍體做破壞,割走雙乳和雙手等行爲,都顯出一種變態的心理。
所以警方分析認爲兇手獨居性格孤僻,纔有合適的犯罪條件。
兇手又多次從容逃脫,顯得好像對白銀區十分熟悉,加上受害者提到「本地人」,
所以警方一直把調查重點放在白銀市。
白銀市公安局在2004年第一次發佈公告證實了白銀案連環殺手的存在,公告中對嫌疑人的描述特徵是:
其實在一開始,警方根據犯罪現場對兇手進行分析的時候,推測嫌疑人年齡範圍爲爲1966年至1974年出生的男性,後來才擴大至至1958年到1975年出生的男性。
在最後進行鑑定分析之後,才決定了年齡範圍爲大約在1964至1971年之間出生,而高承勇就出生在1964年。
這個描述除了年齡之外,身高條件也比較吻合。但高承勇在犯罪期間,其實一直主要生活在白銀之外,但當最終將排查範圍擴展到邊緣地區的時候,高承勇又已經帶着全家搬到了白銀。
而白銀市本身的情況也相當複雜
。
白銀市乍一看是工礦城市,但人口構成並不象想象中那麼簡單。雖然白銀市區有大量國有工礦企業,其實真正的常住人口僅佔全市人口的1/4左右。自80年代中期起,白銀周圍的村鎮有大量流動人口湧入市區,在市區尋找工作機會。
而白銀市本身最主要經濟支柱的白銀有色金屬公司從80年代開始進入衰退期。市志上記載:「1996到2000年,全市經濟增長跌入谷底,白銀成爲典型的資源枯竭型城市。傳統產業衰退,失業人員劇增,環境污染嚴重,公共服務滯後,精神文化失落,社會矛盾凸顯。」
所以當時白銀市人口結構複雜,流動人口多,市政管理壓力大。
在這種情況下,直到90年代後半期,白銀市纔開始有規範的戶口管理政策出臺。
而高承勇作案最瘋狂的那幾年,正好鑽了人口管理疏漏的這個空子,所以一次又一次的躲過了人口排查。
與此同時,白銀市人口與警力之間不成比例,警力與人口的比例是1.14∶10000,即使是白銀市最中心的地區,平均下來一個警察也要負責近2000人的警情。
而其中能真正投入到偵破案件上的警力就更爲有限。
接下來的一個關鍵問題,
就是當年警方本身能力和資源上都有很大的侷限。
一般公安機關偵辦惡性刑事案件的時候,首先是勘查現場,提取痕跡證物,交給技術人員進行鑑定分析對比。
但是在90年代尚未建立全國聯網的數據庫,
那時案件中提取的物證大多是無法發揮作用的單一孤證。也就是說,如果嫌疑人沒有其他犯罪行爲的話,就不會進入警方的排查和取證範圍,也就不會有機會通過對比被發現。
所以儘管當時警方採集了23萬枚指紋,比對則進行了至少十萬枚,也能沒抓住他。
2001年的時候,白銀案升爲部督案件,公安部派來專家參與調查,向周邊省市警方通報案情。但這種通報只是通知周邊各市鎮警方,如果轄區內有類似的案件,要及時通知白銀警方。
問題在於,高承勇從來不曾在青城鎮犯過任何事,所以即使當地收到了通報,也無從通知。
而2016年之所以有突破,主要是兩個原因。
說到這裏,有個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在查找資料的時候,發現知乎上有個提問:「怎麼看待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重啓偵查?」。
看起來是2016年8月12日宣佈案件重啓時,有人到知乎上提的問題。
三天後有個人做了回答,在回答中提到:
沉寂這麼多年,現在公佈重啓,理由大致有二:
一、這幾年推行的dna和指紋逢嫌必採,累積的資源庫可以爲案件提供強力支撐
了。
二、這個案子,很有可能在一的基礎上,已經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新進展。
綜上所述,個人認爲,短則三月長則兩年,此案必破。
這個回答發佈後10天,8月26日警方宣佈高承勇在白銀落網,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成功告破。
真的被他說中了!!!
這些年警方建立並且逐漸完善了全國公安聯網數據庫,白銀警方得以與全國各省市公安機關共享案件信息和物證,也正是因爲如此,包頭案才被併入白銀案。
這次是高承勇的一位遠房親戚因爲行賄被抓,按照相關規定,這位親戚的DNA被警方採血取證,錄入了犯罪人DNA數據庫。在對比時,發現了白銀案兇手與這位親戚屬於同一宗族。
而現在DNA技術的突飛猛進,帶來了新的機會。白銀案中用到的Y-DNA染色體檢驗技術是更進一步的科技發展。
這個技術是對Y染色體進行對。Y染色僅存於男性身體,遵循非常嚴格的父系遺傳原理,一個家族中的男性,通過遺傳獲得的Y染色體都有類似的特異性標誌。
對比之後,只需要對這個親戚的親緣關係進行整理歸類,再到基因數據庫進行搜索對比,查出是哪個地區,那個家族,就能順藤摸瓜的找到
DNA完全吻合的這個(男)人。
所以在宣佈案件重啓時,的確已經有了很大的突破。
8月26日警方來到位於白銀市北郊工業學校的一個小賣部,帶走了52歲的高承勇。據說他當時第一反應想過逃跑,但很快癱軟在地,是被警察架走的。
至此,這個被稱爲「世紀懸案之一」的案件終於告破了。
在寫這個案子的時候,我一直想做一張犯罪地點的地圖,標註出每個作案的地點。
1988年高承勇做第一起命案時,他乘坐進城的短途客車還停靠在公園路與四龍路交叉口,金魚公園西北角,距離後來的水川大十字還有兩公里的路程。
而他犯下的10起案件,齊齊的分步在兩個大十字路口周邊1200半徑以內。
但是白銀市變化太大,已經很難徒手繪製當年的犯罪地圖。就連高承勇的老家青城鎮,也逐漸將發展重心轉移到果蔬種植和旅遊業上。
搜索現在的白銀市,會發現原有的陶樂春賓館早些年變成了商務酒店,當年市政府白色辦公樓也已經改換了門庭,而1998年1月14日高承勇瘋狂犯罪開端犯下的第一個案子所在的勝利街88號也早已不存在。
只是大部分受害人的家屬都還留在了當地,在2016年等來了案件的突破。
2018年3月30日10時,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一樓大審判庭對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作出宣判。
審判長當庭宣讀了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甘04刑初1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
2019年1月3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高承勇被了執行死刑。
從1988年到2019年,正義在30年後終於到來,給逝去的人們和留下的世界帶來些許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