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廢許久。
感覺總是要等到真的傷心了或是怎的,才會突然在心裡想到有些東西想要紀錄下來。
妹妹前幾天發了張圖片給我,是件上面字寫得很醜的T恤,妹妹說字這麼醜怎麼有勇氣賣的?
我說人生這麼艱難,人都還有勇氣活著呢。我沒說出口的是其實我沒有勇氣,卻不得不。
週六大吵一架,一路哭到凌晨三點半,眼睛也腫了,聲音嘶啞了,眼淚鼻涕糊了大半張臉,鼻塞的幾乎吸不到空氣。
一點都不美了。
說到底其實也不是美不美的事。
道了歉,其實我知道一切不同了。
只是,如果我不說破你不說出,那我們就還是相愛的。
但始終是不同了。
最後說出的愛與在意是勸自己相信的文字,我愛你,還是愛的,音和意思卻變了調,倘若十幾年過去你已經不是當年我愛上的你,那我的崇拜和期待也就漸漸不復存在。你可能忘記啦,但我記得。我記得當年我告訴你,我不會外遇,不會愛上別人,但當我不愛你的時候,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你不再是你。
那時的信誓旦旦是個耳光,啪的一聲好響,餘音繞梁直到現在我還感覺耳鳴且窒息。你忘記啦,但我都還記得。憤恨至極的,痛恨自己在這方面的記憶絕佳。
我們不再是我們,你其實一直只是你,我曾經以為我們是我們,原來也只有我。
不再是那個意思了。
關心還是關心的,說到底不是那個意思了。
愛還是愛的,說到底不是那個意思了。
十幾年前的那個我深愛的,纖瘦斯文的男孩子,不再見了呀。我一直強留著、強留著,最後還是要送走你了。
再紀錄一下你說的話好嗎?
『我已經不再是十幾年前的那個我了,沒辦法用十幾年前的精力和方式愛你。』
好的呢,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