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離婚已有兩年了。離婚後,我落入人生的低谷,事業失敗,親人相繼離世,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痛苦和絕望。我開始反思,如果她還在我身邊,或許我能撐過這些難關。於是,我給她發訊息,說想跟她重婚。
沒想到她直接拒絕了我,並說:「我們已經離婚兩年了,不可能重婚。你不要再聯繫我。」我不死心,又給她打電話解釋我的困境,但她態度堅決。
其實,我並不怪她。兩年前是我提出離婚的,因為我覺得我們性格不合,經常爭吵。我企圖通過離婚來解決問題,卻沒想到離婚後我過得更差。
現在我才明白,感情需要雙方共同經營,不是我說走就能走的。我不該因為一時衝動就結束這段婚姻。她當初為這個家付出了那麼多,我卻忽略了她的感受。離婚後,她也一定痛苦過、難過過,才終於放下我,重新開始生活。
而我現在卻想重婚,這對她太不公平。僅僅因為我遇到困境,就要求她重新回到我身邊,這是我的自私和不負責任。她已經給了我第二次機會,我卻沒有好好珍惜。現在後悔也已太晚。
這次痛苦的經歷讓我明白,我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也要為別人著想。感情需要雙方用心經營,不是可以隨意決定開始和結束的。我答應自己,今後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不會再胡亂傷害他人。也祝福她新的生活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