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在山洞裡醒過來的時候,一如往常,肚子餓得發慌,也是一如往常,身上一絲不掛。他蓬頭垢面,滿臉鬍渣,又飢又渴。雖然已經日上三竿,洞裡的光線十分微弱。撥開了眼前的亂髮,他伸了手四處摸索著。摸到了火刀、火石,就著地上的一堆乾柴草升起了一小堆火,然後在一隻麻布袋裡掏出了幾件衣褲,胡亂穿在身上。又從布袋裡摸出一捲紙片與一包菸絲來,就著火堆點了菸,長長地呼了一口。他有些頭痛,但精神倒好,只是懶得去回想剛剛夢裡發生的事——其實看看自己身上的傷痕,他也知道那不是夢,但能想起的部份實在微乎其微,這麼多次下來,他根本懶得再去想。麻煩的是:每次他在這裡醒過來總是裸體的,他得穿上衣服,不然沒法出去見人。
第一次在這洞裡醒過來,沒衣服穿,他只好摸索著找到附近的人家,考慮著要去借點吃的穿的,又完全不知如何解釋,乾脆等到主人家繞到後門去餵雞的時候,偷進了院子,拿了一套衣服就走。那時天熱,不覺得冷。怪的是現在天冷了,還是不覺得冷。穿衣服只是為了蔽體,不想嚇到人。那次下了山問了路,才知道竟然離家有三十里路遠,身無分文,只能一路偷雞摸狗回家。
兩次、三次之後,他學乖了,知道了這個山洞的位置,預先備妥了幾件衣褲鞋襪、乾糧、飲水,這樣起碼下次再醒過來,不用為了吃穿煩惱。這裡總歸不是他住的地方,也懶得打理。
抽了幾口之後,他把捲煙叼在嘴上,穿上鞋襪,站起身來拍了拍屁股,悠悠哉哉地走出洞口,來到附近的小溪,把臉上的污穢洗掉,順便也洗掉嘴角的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