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詐欺罪成功,有5大構成要件!

2024/01/18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客戶一直拖延不付貨款、房客不繳租金、網拍客戶下單惡意不取貨、朋友欠錢不還,這些生活場景都可以提告詐欺罪嗎?其實並不是只要被騙了,就符合詐欺罪定義,不符合要件的會被檢察官視為「假性財產犯罪」而不起訴,以下先介紹詐欺罪的定義再以實際案例做說明。

(一)詐欺罪種類

詐欺相關的法律法條,規定在刑法裡面的《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裡面(必須注意詐欺、背信算是兩種不同的犯罪類型),其中刑法詐欺罪依犯案手法、身分或是對象的不同,又可以分為普通詐欺罪、加重詐欺罪,以及準詐欺罪這3大類:

  • 普通詐欺罪:包含刑法裡的普通詐欺罪、收費設備詐欺、自動付款設備詐欺以及電腦設備詐欺,共4條不同的詐欺手法。
  • 加重詐欺罪:集體(3人以上)犯詐欺罪、冒名公務員、以媒體散布公眾的詐欺罪,又再罪加一等。
  • 準詐欺罪:對未滿18歲、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或辨識能力不足者犯下詐欺罪。

普通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第1項:取得財物,是所謂的「詐欺取財罪」。
  • 第2項:取得不法利益,成立「詐欺得利罪」。
  • 第3項:未遂犯也會罰,成立「詐欺未遂罪」。
  • (二)詐欺罪構成要件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5項,要件滿足且要件之間有貫穿的因果關係,就成立詐欺罪:

    1. 行為人有主觀的不法意圖:意圖透過施詐,來謀取他人財物或獲得利益。
    2. 行為人有主觀的心態故意:知道自己施詐會造成他人財產損害,又故意為之。
    3. 行為人傳遞不實資訊(詐術):扭曲或傳遞不實資訊,包含有告知義務卻不告知事實。
    4. 被害人誤信不實資訊處分財產:被害人是基於加害人的詐術,而做了不當的財產處分。
    5. 取得財產和損失財產間有關聯:加害者獲得不法財產或利益,與被害者損失財產有關。

    (三)常見普通詐欺罪案例

    以下為大家列舉幾個常見的普通詐欺罪案例 跟大家解釋:

    • 投資借貸:假借投資賺錢名義或是代操股票基金等,謊稱可以獲得可觀的利潤。
    • 網購詐騙:賄款給賣家後惡意不出貨或是商品與介紹描述不同。
    • 電話隨機詐騙:透過電話假裝成被害人的親朋好友,佯稱有借錢急需,要求匯款。
    • 其他詐騙類型: 透過假結婚向親友詐財、又或是利用新興宗教的名義來斂財行騙。
    • 求職詐騙:詐騙集團利用家庭代工、打零工等招募名義要求被害人提供帳戶,結果提供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當作是人頭帳戶,給其他詐欺受害者匯款到裡面,最後錢沒領到,帳戶還變成警示帳戶遭到凍結,更被檢警認為是詐欺犯的同夥、吃上官司

    所以借錢給別人後,對方不還錢也連絡不上,可不可以提告詐欺呢?

    主要關鍵是要提供證據佐證,對方在借款的過程中,是捏造故事或偽造事實來欺騙你的信任、交出你的財產,(被害人誤信不實資訊處分財產)這時候就會涉及詐欺罪的問題,你可以去提告對方詐欺罪。

    那如果是客戶取貨了但不付錢,可以提告詐欺嗎?

    一樣也是要有證據提供佐證,當事人行使詐騙行為的前提是他要有將物不法所有的意圖 ,也就是說,買東西前就是不想給錢還用行動或編造不實的內容騙老闆說我付會錢,這樣才能構成詐欺罪

    如果文章內容有幫助到您,歡迎多多捐款贊助我創作更多好內容

    如有相關想討論的或需要協助的地方 也歡迎與我聯絡唷 LINE:misipi


      17會員
      71內容數
      這是我的小小沙龍,分享我的生活和感想,月有圓缺 ,人有禍福 ,會想寫文章的原因是,希望能實現夢想,不知道從哪個時候開始,好像是學生時期又好像是出社會以後,我嚮往可以靠寫文章或是說話賺錢,但不行動只會光想不做,到現在一事無成!年紀到了一定的瓶頸了,我想我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好吧!有想法就動起來,希望我能持續堅持下去 。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