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兼職打工工作賺錢 日薪多少才會吸引人呢? 真的拿得到錢嗎?
甚至開出日薪5千到一萬塊,還會有額外抽成可以領
為招募車手幫忙收錢,詐騙集團會畫大餅,讓人以為可以領到高薪,實際上不是這樣。
集團人員會宣稱只是收錢而已,保證不會有刑事糾紛,只會有商業糾紛而已
看起來是很輕鬆簡單賺大錢的好機會,但其實要注意的風險可是很大唷!
詐團為了避免車手在提領現金時、直接捲款落跑,追討不容易
多半會再配一名幹部成員在旁監控,除指示他們取卡領錢外,同時擔任監管與「收水」的角色,確保現金能在第一時間回收。
擔任線上車手的人,落網機率極高,當警察出現時,詐騙集團立刻知道車手被捕了。
他們不會繼續聯繫車手,車手也沒辦法聯絡上他們。
Telegram上的對話全部被刪除,沒有任何紀錄。這也是為何詐騙集團愛用Telegram的原因──它能單方面刪除所有聊天紀錄。所以,沒有證據顯示車手是被騙的。
車手去向受害者收錢時,一直會有人監視,甚至也有虎視眈眈想要搶劫的收水在旁
以為是「好康」工作,實則得不償失。甚至還可能因此惹上麻煩。
舉個例子在桃園一名女生網路投資遭到詐騙集團的誘騙下,陸續交付3百餘萬投入操作,直到詐團要求再融資投入一仟萬元才能領取獲利,被害人驚覺有異,趕緊向派出所報案求助,並配合警方誘捕車手,員警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與該名女子合作進行查緝,車手陳姓男子與被害人約定在八德區交款,員警為防止陳男竄逃,先於周邊佈下警力,員警趁陳男與被害人交款時,立即上前將陳男制伏。
另外也有受害人向警方表示,她依照對方指示將款項提領並交付給收款人時,發現收款男子年紀較輕,且收款時態度緊張、不願多談,拿到錢就急著離開,這才警覺自己可能成為詐騙的受害人及幫助犯,遂立刻向警方報案。
周邊埋伏警力也發現,在道路遠方有三名男子鬼鬼祟祟,假裝路人在附近逗留,員警立即上前將三名負責監控外籍男子逮捕,經查證三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均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從事詐欺車手犯罪。
切勿貪圖一時的利益,出賣自己的帳戶及擔任車手,法律觀念需要正確,拒絕從事不法行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詐騙手法就像病毒一樣。尤其法律修法後,車手的罪責更重了。
立法院陸續於113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一)高額詐欺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下同)3億元以下罰金
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嚴重財產損害,為符完整評價行為惡性,故提高法定刑,明定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500萬元以上,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若達1億元以上,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
(二)3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加重刑責二分之一;首腦主犯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
明定複合式詐欺犯罪,依刑法第339條之4法定刑加重二分之一;對於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首腦主犯,更提高刑責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
(三)鼓勵詐欺犯罪成員窩裡反,自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增訂窩裡反條款,以有效協助追查上游詐欺犯罪核心共犯或查扣全部犯罪所得,澈底瓦解詐欺犯罪組織及查扣全數犯罪所得。
(四)犯罪所用之物一律沒收,其他違法利得一併沒收,澈底斷絕犯罪誘因
詐欺犯罪具有低成本高獲利之特性,明定對於供詐欺犯罪所用之物,不問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一律沒收。對於查獲時無法證明與本次詐欺犯罪有關,若能證明為其他違法行為利得,一併沒收。
(五)提高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四分之三,三犯一律不得假釋
因詐欺犯罪具有常習性,因而有必要提高詐欺犯罪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服刑超過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服刑超過四分之三,三犯詐欺犯罪一律不得假釋,矯正詐欺惡習。
(六)完善被害人保護措施
強化現行「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之功能,提供詐欺被害人諮詢轉介服務、加強法律協助、放寬民事訴訟選定當事人限制,並減輕相關民事訴訟費用負擔、明定偵查或審判中運用調和解程序,促使被告向被害人賠償,積極填補被害人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