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媽老豆已經打算開始撤離香港。老豆申請把三分一得強積金拿出來匯去澳洲,銀行說如果要拿一半一定要通知公司,我老豆不想打草驚蛇所以只拿三分一走。
阿媽今日說要把定福轉做我和我弟的名下,但是如果要把房子轉我名一定要我本人回港,我叫他吧房子都寫我弟弟名字,我媽說不可以,她覺得不放心。
我說沒有什麼不放心,我不覺得我弟會把我的錢吞了。
然後我媽說我弟雖然是很乖,但是很孤寒,不能把錢都給他,我媽不相信他以後會把錢輕易的分給我。她說幾年前她來澳洲的時候因為不想身上帶著太多現金所以就把錢交給我弟,當時我弟馬上就把錢放銀行,有一天我媽跟我弟說她要把錢拿出來用,我弟說“你要錢來幹甚麼”我爸跟我媽覺得很突然,錢是他們的,為什麼我弟會這樣問,他們從此之後覺得錢不應該給我弟保管。
雖然我覺得我弟這樣問也很奇怪(因為我一定不會問)但是我覺得他也是出於好意因為我爸我媽很喜歡亂花錢。。。
我說這樣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如果這樣就把美儀的名字的寫上去,然後你知道我媽說甚麼?當然不可以,她是你弟的老婆。不可以把錢給她。。。
然後我說,我信美儀多過信我弟。。。
唉。。。我的心情。。。。你知道我真的很討厭我父母居然會這樣看待人,美儀那麼好。。。她真的比我弟還要好,但是我老母居然會這樣說,而且他們在一起已經那麼多年!
然後我就說這樣你把肥仔名字寫上去,不要寫我的。就轉移了話題。
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她會這樣想。。。我覺得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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