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只是婚禮的賀語,實際上是對婚姻的警告。如果不懂始終要用貴賓之禮相處,那就真的會如冰了,如冰久了,就會愈看愈厭煩。對方就什麼都不是。現在的世道啊!結婚理由有一百條,但是離婚卻有一萬條。怎麼堪他淒淒慘慘淒淒?
賓是有一段距離、有不缷下的𥺁顏、有一定程度的容忍。就是雙方都要懂得裝吧!日日如初見,那婚姻也好、友誼也罷,都能和順到永遠。偶爾展現出一絲本性,是可以接受的,否則什麼叫做婚姻、什麼叫做友情?但不代表可以日日如此、時時這樣。可能父母子女可以吧!但是如果那天他們也想要本性演出,怎麼辦?誰讓誰?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個婚姻專欄,裡面有篇文章我一直記得,由於公寓大廈的格局,主臥都有衛浴,作者提醒大家,有一人在如廁時,另外一位千萬別去使用衞浴設備。再親近也要有一點神秘感。所以我不懂為什麼現在很流行去拍攝生小孩的影片?是要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