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傳統,每個禮拜都要幫往生者超渡,第一個七就是所謂的頭七,總共七個禮拜,最後一個七,也就滿49天,往生者就會往下一個階段前進,但現代人不可能將靈堂設立49天,也沒有人可以每週都有時間在做法會的,通常把7個7濃縮在一兩週內完成。
我還是遵循傳統,每週五固定到靈山寺的牌位前,準備水果供品,自己誦一部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與佛說阿彌陀經,除了超渡老公,另外也是讓自己每週都有一個目標,其餘時間,我則是把該處理的完稅證明當成專案來做,每天安排一件事來完成。
依照法律我應該是有1/2,剩下的1/2再與婆婆對分,但我覺得好複雜也感覺很計較,不想花時間去解釋應有持分,所以我就直接所有動產/不動產都對分,感謝婆婆的信任,她授權我處理所有遺產,我把所有現金拿去還房貸,再把房屋與土地所有權分成兩人各持分50%,至於保險的部分,老公生前指定受益人是婆婆,我也一併幫婆婆申請下來,我的想法是,這些都是婆婆的養老金,若我有新的家庭,我也可以放心離開夫家,不相欠。
同一時間,娘家媽媽逼著我在一週內把新竹的房子清空,能捐的能賣的都處理掉,剩餘的就用兩台卡車搬回娘家,事後我很後悔沒有好好的整理遺物,我想要慢慢收拾老公的物品,最後一次好好的擁抱他的物品,留下一些回憶的東西,但我只剩兩件外套與手錶,他所有東西都被清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