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起實施房地合一稅2.0,若在購屋後未滿5年即出售,將課以35~45%的重稅,並可能面臨3倍罰款。然而,符合失業、調職、非自願性離職等8種情況及相關要件的民眾,則可享有較低的20%稅率。
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於2021年7月1日進行了修正,對於持有不超過2年後轉售的交易,將課徵45%的稅率;持有2~5年後轉售的交易將課徵35%的稅率,而持有超過5年後轉售的交易則能夠適用20%以下的稅率。 因應調職而出售房產的情況,需滿足兩個條件才能免除重稅。財政部考量到民眾可能因工作調動而被迫出售房產,表示個人或其配偶若在工作地點購買房屋,並因調職或符合法規所定之非自願離職而須離開原工作地,則在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者,可按較低的20%稅率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曾提醒,因調職、非自願性離職等因素而須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的民眾,在適用較低稅率20%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必須同時符合兩項要件:本人或其配偶於該房地辦理完戶籍登記並且居住,且不得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即在某些情況下,若未辦理戶籍登記,可能會影響到房地合一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在你提供的例子中,甲君購買了一處房地,但由於工作調動到另一地點,因此需要出售這處房地。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如果甲君或其配偶未曾在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則在擁有該房地期間超過2年但不超過5年時,適用的稅率為35%,而不是一般的20%。
在處理財務事務時,要特別注意辦理戶籍登記的重要性,因為這可能會影響到稅負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