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我們決定去苗栗來個螢火蟲之夜慶祝林庭羽的生日以及迎接我們二十四歲的到來,為此林家二老還網開一面的決定睜隻眼閉隻眼允許女兒不用陪寶傑下班可以隔天再回家,因此他們聲稱反正對象是林庭羽也就不怕會出什麼亂子,畢竟林家後山的作用、林庭羽是再了解不過。
真是、謝啦!
只不過有個小問題是、這裡的我們指的是我們兩個林庭羽,以及逸婷和欠揍。
「明明是第一次正式的約會旅行,為什麼偏偏後面還硬是跟了兩個電燈泡呢?」
手握著方向盤,林庭羽很落寞的抗議。
「誰曉得我不過跟逸婷說了我們要去玩的事,這女人就自己準備好行李還硬是擠上車,嘖。」
「我這是受林媽所託,妳不會懂的啦!」
「最好是啦。」
「而且如果已經沒有螢火蟲欣賞,起碼還有電燈泡陪伴啊,哈~」
欠揍說。
真是有夠冷的。
「這傢伙到底來幹嘛啦!明明就是要準備研究所考試的人還硬跟個屁!」
「拜託!以前我們約會時,妳都當了我們那麼多次的電燈泡,所以趁著大好機會、我當然要以牙還牙加倍奉選,對吧、親愛的?」
「完全正確、寶貝。」
真是夠了。
「喂!我突然有種好混亂的感覺,」欠揍光說到這裡,我都已經差不多想要揍他了,不過他還是很欠揍的繼續說:「你的前女友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前女友是你的女朋友,哇塞塞!」
「閉嘴啦!」
「你白痴哦!」
「你前女友明明是那個屁股蛋學妹好嗎!」
我們三個異口同聲圍攪欠揍,哈。
結果螢火蟲沒賞到,蚊子倒是叮了不少,洗完澡後我們決定回民宿打牌喝啤酒,在沁涼的夏夜涼風裡,我們這四個緣份說來還真是很妙的人邊打著脾邊聊起下午在車上的話題,關於從情人變成朋友的話題。
「從朋友變情人有個好處是,因為兩個人已經熟到了某個程度,所以可以省略初交往時的尷尬期。」
逸婷說。
「那如果從情人變朋友呢?」
「那會更珍貴。」欠揍說,「因為我們相愛過,我們失去過,所以我們會更了解對方,更懂得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友情。」
「那如果從朋友變成情人,又從情人變成朋友呢?」
「那我會希望妳是個比我還幸福的朋友。」庭羽說,「因為能當朋友是種珍貴,能夠相愛是種珍貴,在世界上幾百億的人當中,我們遇見彼此,我們變成朋友,然後我們心動,我們勇敢,我們相愛,就算最後又變回朋友,我會希望對方是比我還幸福的人,因為我們擁有過兩次珍貴的機會。」
「所以,如果我們還是失敗了,從情人又變回朋友,你會希望我過的比你幸福?」
「那當然。」凝望著我,庭羽又說:「不過,我會努力讓我們都幸福的。」
「幸福需要努力嗎?」
「不努力怎麼幸福?」
最後,庭羽這麼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