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也是一種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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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葉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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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你以前在學校的時候是個有才華的人。

這是霈霈在那天的無名咖啡館裡說的一句話,直接的殘忍,殘忍地令對方不設防的受到傷害,掩飾不了的受傷,就算對方是不正經貫了的蘇沂也不例外。

蘇沂。

在我認識之前的蘇沂。

從霈霈單方面的描述中,我想像在我認識之前的蘇沂是個學校裡才華洋溢的人物,當絕大多數的同學還在試著適應設計科系或者努力上手設計軟體時,同是大學之後才唸設計的蘇沂卻已經早了好幾步接起case來。

「把自己擺在電腦前,花整晚時間就摸熟的東西,沒必要花整學期時間去學。」

霈霈曾經轉述蘇沂這句他曾經在課堂上公然向教授挑釁、順便也令自己在學校裡紅透的成名語,而當時霈霈的表情是崇拜,無論是那時就坐在教室裡親眼目賭的霈霈、又或者後來轉述於我的霈霈,都崇拜。

崇拜。

「應該是這輩子都不用忍受面試的人吧!畢竟是不久之後就會成立工作室的蘇沂哪。」在畢業之後的疲勞面試裡,霈霈這麼感慨著,崇拜的感慨,感慨之餘還不忘補充說明這是蘇沂的前女友以前最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只不過誰也沒想到的是,那樣子的一個蘇沂,畢業之後卻沒有成為大家以為的那個蘇沂。

畢業後當同學們忙著考研究所又或者成為社會新鮮人時,蘇沂卻幾乎是立即性的去服完他的十二天補充役,為什麼只需要服十二天的補充役?

「因為我陽痿。」

每當霈霈好奇問起時,蘇沂總這麼回答,不正經的回答,蘇沂一貫的作風;就算霈霈再進一步追問時,蘇沂依舊不改作風:

「方便女朋友甩掉我啊,一年半太為難她了,十二天比較有人性。」

不肯正經的蘇沂,一向如此的蘇沂。

 

霈霈在那年的十二月開始登機箱的產品設計工作,十二月,畢業後幾乎半年的時間才面試上的好工作、就這半年裡她所面試過的工作來說;然而那時的蘇沂卻依舊每天每天的待在家裡游手好閒,把難得不用加班的霈霈找到無名咖啡館去待著消磨時間,則變成是他那陣子唯一的出門重點。

「簡直是想把自己的人生就耗在那裡似的消沈。」

有次在前往無名咖啡館的路上,霈霈撞見正在用現金卡提款的蘇沂時,忍不住這麼感慨著。

「真的是可惜了老天爺送給他那樣子禮物般的才華哪。」

霈霈說。

可是這麼說著的霈霈,卻依舊沒有拒絕過蘇沂的邀約,在每個難得不用加班的下班夜晚。

--那陣子的他,看起來真的很寂寞哪。

每當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霈霈曾經這麼形容過的蘇沂,接著我會忍不住的錯覺:霈霈說的是蘇沂,卻也是她從蘇沂身上看見的自己。

沒有出口的戀情。

網戀。

霈霈。

蘇沂。

 

我曾經一度誤會霈霈口中「沒有出口的愛情」指的是對於蘇沂的暗戀,是因為他們之間極默契的親密感,也是因為他們幾乎可以說是頻繁的見面,更是因為農曆年後、蘇沂突然想通了似的北上面試然後被錄取然後開始工作的這件事情。

這失望了霈霈。

「那份工作根本就配不上他,簡單的要命,薪水又不高,搞不懂蘇沂腦子在想什麼。」霈霈說,並且:「可能是喜歡的人在台北吧。蘇沂好像和他的女主管同居在一起。」

在那天的無名咖啡館裡、當蘇沂還沒到來之前,霈霈悄聲的告訴我,以一種評論的姿態,而姿態裡有明顯的不屑。

才想說些什麼好搭腔的時候,霈霈卻又突兀的提起她這次的出差:去美國,洛杉磯,早餐就吃厚牛排哦,原來老闆比想像中的更有錢,家的後院還有游泳池呢!出發前會計搞錯了害他們在機場露宿一夜,手機在轉機時遺失了,好衰哦--

「還和同行的同事一夜情。」

在毫無頭緒的混亂描述中,霈霈突兀的說出這句話,而我的反應是楞住。

「是個已婚的男同事,忘了是有一個小孩還是兩個,反正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甚至對他連喜歡都稱不上。」

低頭,我望著手腕上的疤;回憶,不由自主的。

「……可能是報復吧,多悲哀。」

抬頭,眼前的霈霈還在自顧的說著,而我,則想起了陳讓。

「報復?」

恍恍惚惚的、我重覆,也問,然而霈霈卻是食指捂著嘴立在她唇間,轉頭,順著她的視線望去,我看見正好推開木頭大門走進無名咖啡館的蘇沂。

 

--這樣吧,下次妳又和自己過不去時,就打個電話給我吧。

我沒想到那個晚上我會真的打電話給蘇沂、在認識了半年之後,我不確定是因為蘇沂在相識之初曾經對我說過的這句話,又或者是霈霈在那次的無名咖啡館裡,無意的自白讓我想起陳讓,更甚至是蘇沂當時那個不設防的受傷表情。

 

我記得你以前在學校的時候是個有才華的人。

雖然霈霈這句話訴說的對象是蘇沂,不過在旁觀者的我耳裡聽來,卻有著相同的滋味,和蘇沂相同的不是滋味;我不明白蘇沂是為了什麼放棄夢想、淡沒才華、甘於平凡,不明白、也沒想過要問,但曾經我也有過夢想,可而今我也同樣過著夢想之外的生活,我於是能夠明白蘇沂當下的感受,我知道沒有人會無故放棄夢想,我懂得當夢想放開手的那一刻無奈的疼痛,我希望蘇沂放手的原因不要比我的可笑。

我想像要是宇晨也遇見如今的我,或許也會像霈霈那般毫不客氣的挑明:我記得妳以前是個有才華的人。

不過不用說的是,如今宇晨是沒可能再遇見我了,不,與其說是沒可能,倒不如坦誠的說是不願意;因為嫉妒,因為誤會,因為不信任。

因為張立。

張立,和蘇沂和陳讓一樣單名的男人,張立,宇晨愛透了的男人,張立,讓我變成女人的最初。

 

最初。

宇晨是我在政大第一個認識的朋友,而我之於她,則不儘是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朋友;新生報到的那一天,好不容易說服爸爸不用特地放下工作北上陪伴註冊的我獨自走在排隊的人群中,視線被眼前掉落在地板的亮面鮮黃色外套給吸引,蹲下,我撿起外套,起身,我拍拍前頭應該是這外套主人的女生,瘦弱的肩膀從我手中轉過身來,占滿我視線的是瘦到幾乎平胸的女生,女生嘴裡含著一根沒點燃的香菸,含著香菸的嘴唇蒼白出頹廢的姿態,誇張的粗黑眼線圈出臉上最顯眼的大眼睛,眼睛之上是挑釁意味濃厚的淡眉毛,頭上是和誇張眼妝簡直一氣呵成的龐克黑長髮。

這讓我一時間有種自己此時好像不是置身在政大校園裡的錯覺,直到她開口:

「妳也是新生?」

也。我注意到她話裡的這個字。

「欸。」

「哪系?」

「咦?」

「哪一個科系?」

「哦,財管。」

「土耳其語。」

「咦?」

「我,土耳其語系,還是重考兩年才考上的。」不耐煩似的低頭,終究還是點燃了她唇間的香菸,飄起的菸味引起周遭人群的不悅,不過倒沒有人敢開口抗議。

這點我倒是一點也不意外。「妳,應屆吧?」

「欸。」

「宇晨,我名字,很不適合我的乖名字。妳呢?」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終於比較適應她的說話方式,於是不再疑問的、我直接回答:

「葉緋。」

「不賴,給我吧。」

我還是楞住。很難令人適應的一個女孩,我當時心想。

「葉緋這名字,挺適合我的,改天我出道了,借給我用吧。」

 

後來我才知道,很討厭自己名字的宇晨,最大的夢想是玩樂團,以及能夠擁有起碼一張以上的專輯發行;最愛的男人是張立,而哲學系的張立則是宇晨無論如何也要拼了命地考進政大的原因,如此一來她才能夠完成從高中到大學都是張立學妹的心願;最好的朋友則是我,在政大那四年間。

「因為一件外套的關係。」

宇晨總把這句話掛在嘴邊,每當被別人奇怪外型、性格都完全兩極的我們竟能成為好朋友時,雖然有時候我難免想像其實宇晨從一開始就打定主意和學校裡第一個對她說話的人當朋友,因為這會很有她的作風。

第一個這麼問的人是張立,打扮和宇晨同樣視覺系的張立,本身卻突兀的是陳綺貞的追隨者,無論是唸和她一樣的哲學,又或者是和她一樣組樂團。

「很屌,有才華,還組了個團,防曬油樂團,這名字屌斃。」張立說,並且:「宇晨素顏時很像陳綺貞,紙片版的陳綺貞。」

「但氣質沒有,我知道。」

「葉緋有。」直視著我,張立突然的說;明知她會吃醋,卻還是故意的說。「妳有陳綺貞的氣質。」存心故意的笑意漾在張立嘴邊,不管宇晨的明顯不悅,張立依舊自顧著說,對我說:「我寫了幾首曲子,妳看要不要填上詞?我要拿去參加比賽。」

「我不會填詞。」

「是還不會。」摟著宇晨,把臉埋在她細弱的頸間,張立呢喃似的說:「有些事我就是知道。」

有些事我就是知道。

像是咒語似的,張立的這句話催眠了我也激發了我從來就不知道的那個自己,果真以一種自己也難以置信的潛能,我完成了填詞、也交給了張立譜曲,接著他追隨陳綺貞的腳步報名參加音樂創作比賽,並且宣布我們的樂團成立,我們,我們三個。

「我是吉他手兼團長,妳就專職打鼓,而主唱換成葉緋。」

張立宣布,原本是主唱的宇晨反應是一句話也沒說的賭氣離開,而這次我沒有抗拒也沒有疑問,我反而躍躍欲試,我發現我其實喜歡這個被發挖了的自己。

未知的自己。

有些事我就是知道。我心想。

宇晨賭氣離開的那晚,被留下的我們,從張立的眼中,我讀到的不只是這句話:有些事我就是知道。

而有些事我也早已知道,當那天張立把臉埋在宇晨頸間、眼神卻是凝望進我眼底的那一刻,就知道。

 

整個大三我們幾乎沒上過課,每天就是窩在父親買給我的公寓裡練唱以及四處奔波參加比賽,起初我以為我們是在玩樂團,後來我才明白原來我是在玩火;大四那年因為鄰居抗議的關係,父親終於得知我的荒廢學業沈迷樂團,父親勃然大怒:

「進演藝圈?然後為了上版面就拼命走光露點?這不是我要的女兒!」

「你們政治圈又好到哪去?」

那是我第一次向父親頂嘴,從那之後父親揚言切斷對我的經濟供給,關於這點其實我是沒有所謂的,因為當時我們已經開始得到表演的邀請以及唱片公司的試唱機會,發行屬於我們自己的專輯似乎只是遲早的事了。

遲早的事,包括宇晨日與俱增的猜忌,及爆發。

那陣子宇晨已經開始經常大吵大鬧藉題發揮的搞失蹤,不過幸好的是每次張立總有辦法把她安撫下來,把她找回來,把表演完成;可是那天,當我們和唱片公司約好了進錄音室試唱的那天,宇晨卻再度明知故犯的搞失蹤,只留下她傳給張立的簡訊:我看見你碰她!

「臉頰還是頭髮?在哪一次表演時的不小心碰到?」

把簡訊拿給我看的張立這麼說,想要試著玩笑的說,但結果卻是差點哭了的說。

「走吧,試唱要遲到了。」

而結果,我只這麼說。

「妳比我想像中的還……」

「嗯?」

「走吧。」把說到嘴邊的話收回,身起,張立握著我的肩膀,重覆了我的話:「試唱要遲到了。」

我們完成了那次的試唱,也錯過了那次的機會。

「很好的歌聲,很好的創作,只可惜少了些什麼。」唱片公司的人說,「演藝圈裡有一缸子這樣的好歌聲和好創作等著出片的機會,相信我。」

是吧,沒道理不相信,是啊……

「那位鼓手呢?我記得你們有個女的鼓手,怎麼沒來?你們三個人組起來很搶眼,但分開就--」

「謝謝你。」

打斷他,張立說,然後,握住我的手,我們離開;走出錄音室,也走出我們的夢想。

「去喝醉吧!兩杯酒就過去了。」

走出錄音室時,張立這麼提議,而我沒點頭也沒搖頭,只低頭望著他依舊握住我的手,沈默。那天晚上我們沒去喝酒,我們反而上床,應驗了宇晨最害怕的結果;那是我最後一次和張立見面,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愛過我,我發現我其實不太在乎這點,我只感謝他們給了我夢想也毀壞了夢想,那是我失眠的起點。

妳應該相信我的。

傳了這樣的簡訊給宇晨,之後我離開了他們的生活圈回到校園裡把學分修完,失去了夢想也不再有父親的經濟援助的關係,我於是晚上打工,因為反正也失眠;在樂樂和陳讓開的爵士樂店裡,我繼續沈淪,重覆之前的錯誤,和自己過不去似的故意重覆;我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這樣,不明白也不去想,我只知道那是我人生中最低潮的一年,而陳讓的體溫,是我當時唯一的慰藉,直到隔年父親派人找到我,並且軟了姿態的要我回家為止。

 

而現在,在霈霈宿命似的告解自白之後,腦子裡迴響著她的那句:多悲哀。眼前我快轉過一幕幕擦身而過的夢想,手邊我拿起手機,撥號,給蘇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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