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思想概說—業報因果與地獄見聞/慧淨師、佛可師/編輯—象山慶略註(24.6.19)
一、業力不思議
《華嚴經》、龍樹菩薩的《智度論》及曇鸞大師的《往生論註》等經論都有「五不思議」的說法。
一者,眾生多少不思議。宇宙中一切眾生無量無邊,不增不減,此為不思議。
二者,業力不思議。烏不染而黑,鷺不洗而白,大凡一切眾生之善惡、美醜、幸與不幸,皆是業力使然,一一皆不可為人所測量,故不思議。
三者,龍力不思議。印度人相信天界中有八部眾奇特的神格存在,其中的龍神擁有隨意起雲降雨的力量,此為不思議。
四者,禪定力不思議。靜心入禪定三昧者得神通力,可於空中自由飛行,此為不思議。
五者,佛法力不思議。佛證悟的境界、佛之說法及佛救度眾生之力皆是超越一切的不可思議的力量。[1]
所謂不思議,即是以人類的知識無法測量,以人類的能力無法撼動。任何一個宗教若是沒有不可思議性,那便稱不上是宗教。所以「正是不思議才可信」,這也可認為是宗教的本質。
稱為佛教根本思想的業的理法,原本是人的道德行為與因果觀念的結合,所謂「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或「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因果律,不論喜好與否,都是刻在有佛教思想信仰的人心中的鐵則。他們如何都不認為善行得惡報,惡行得善報,這就是被佛教因果業感[2]思想熏陶的證據。近兩千年前,佛教初傳入中國,中國的民眾了解佛教的三世因果道理,從心底有了恐懼。一千四百年前佛教起初傳日本亦如此。是中國或日本,在佛教傳來之前,人們都沒有嚴肅而徹底的因果業報的觀念,初接觸貫通三世的因果思想時,人們便有了恐懼與震驚的心理,這是必然的。
基於的道德行為上所顯現的業因業果的思想,隨著宗教性越來越深,逐漸具有了極其靈異的超自然的因果觀,不可思議的也濃厚,終於成為了五不思議之一的「業力不可思議」。
因為業力不可思議,所以不能直接將業的因果律與科學的因果等同視之。佛教廣而論之,它有六因、四緣、五果[3]複雜的因果論。在此之中並非沒有類似於科學因果的理論,然而一般說起佛教的因果說,的就是業報因果的思想。在科學的因果中,一件事情的發生(因)與另一件事情的發生(果),兩者一定有時間的繼起(前後)關係,且這種關係是必然的,並非偶然[4]。然而業報的因果關係卻並不一定是時間的繼起關係,因與果,也有相隔兩世或三世,且對於因也可能會有偶然的果。
科學的因果如何都可合理說明,但佛教的業報因果是不可思議的,也非不能說明。先從心理上分析道德行為的成立過程,進而探求業的本質。
釋尊出世的當時,印度正值古來正統的婆羅門教勢力衰退,各種各樣的自由思想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嶄露頭角,種種哲學、宗教思想紛立,相互競爭。其中「緣起論」就是站在釋尊獨特的思想立場上建立的思想。所謂緣起就是依緣而生起。宇宙間一切事物沒有一件是孤立的,一切皆是相緣而生,相依而起的。不論佛出不出世,此緣起法都是支配一切宇宙人生的原理。現在,實際上一切的事物若從橫向上看是無限緣起的,即是空間的緣起;而一切事物若從豎向上看,是相互聯繫而生的,即是時間的緣起。此時間的緣起正是因果法。而佛教中,空間的同時因果法也並非沒有,但可能是一種特別的思維方法。說起因果,或認為在因與果的時間前後與緣起才是正確的。
與因果觀結合的業的思想並不是釋尊最初提的,在佛教有近千年以前,正統婆羅門的彌曼差派哲學中就已有明顯的萌芽了。隨著業的思想逐漸深化發展,佛教自不必言,此思想還成為了許多印度思想的背景來源,給東洋的精神史帶來了深大的影響。原本業的是道德的、宗教的行為。行為停止後必會留下「餘習」,餘習作因,又會引起下一次行為(果)。更甚者,相應因的善惡而呈現出超自然的種種果報。因果存在著必然性,這就是彌曼差派的想法。至此,業力的不可思議性更加濃厚,最終發展成了業道輪迴的思想。這種想法在奧義書哲學中越來越有組織化,有名的婆羅門哲學家雅伽瓦克亞在《大林間奧義書》[5]中有以下,常引起學者的注意。「誠然,善業之人為善,惡業之人為惡。依淨行成淨,惡業之人成黑。故曰,人依欲而成,從欲而有意向,隨意向而有業,因業而有輪迴。」佛教的業思想也必是繼承了的前代思想,但是,佛教中還有其特有的精密的研究,以下試述其概略。
三、作為意志行為的業
(一)意志——思[6](Cetanā)
業是原語Karman的翻譯,的是我們的日常行為,特別是道德行為。我們無行為就不能生活,生活就是行為。小到個人行為,大到集體的戰爭,無不是人類的業。業既是道德行為,就須由心生起的,否則不完整。
然而,雖總說為心,但心有種種作用。佛教的心理學細分了心的作用,現在普遍使用的是知、情、意三種分法。知是知識,是識別、判斷事物的心的作用;情是情感,是喜怒哀樂的心情作用;意是意志,知與情都是屬於內面的靜的,而意志是從心底向外迸發的心的活動。
三者是同一個心的作用,不能分割,但暫且從心的主動分成三種。那麼,現在作為發動道德行為的心是這三者之中的哪一個呢?不言而喻,必是意志,因為單單有知識或感情是不能直接構成行為的。例如,雖知布施是一種善行,不直接成一種道德行為的。且,雖布施有了讓他人歡喜也讓自己歡喜的情感,那也不能直接構成布施行為。當然,全然不伴隨知識與情感的意志是沒有的,但是不待意志發動的行為也不能成立的。在佛教中,意志是「思」(Cetanā)。
根據佛教的解釋,思有「使心造作」的功能,在感覺、知覺、想像等一切心理作用的根底運作,是令種種作用成就的心。思就是全部心的作用的根本,同時或一切行為的根本的意志。若是善的意志生起就會有善業,而惡的意志生起則成為惡業。
思是意志的活動,是從心內向心外的表現。而這種表現的順序在《中阿含經》中分為「思業」與「思已業」兩種。所謂思業是內面的意志,已在心中決定,但未現為外部行為。
所謂「思已業」,在心內決定的意志已為身體上的行動表現了。例如,想布施的決心是善的思業,而動手行是思已業。欲欺騙人貪求暴利的決心是惡的思業,而運用虛偽的語言欺騙人就是惡的思已業。
其次,將「思業」之名改為意業,且「思已業」二分為口業與身業時,身、口、意三業的分類就形成了。「思」常與「意識」共同作用故名為意業。意志在口的音聲上作為語言表現就是口業,也可是語業,而意志在身體的動作上表現就是身業。例如動口吃食物不是口業,而是身業。
我們只要活著就日夜離不開業,恆常造作三業。雖說是宗教活動,但若離開三業也不能成立。在佛教中,心中念佛是意業,口中稱名是口業,屈身禮拜佛是身業。其他的善也好惡也好,每日我們的所作所為無一不是身、口、意三業。其中雖有輕的也有重的,有大的也有小的,但既然是由意志呈現的三業,則全都具有作為意志行為的價值。
業是人的道德行為,既然是道德行為,就必然有善惡的評價。貓狗一類的動物雖也有意識與行為,但是牠們並沒有對自己的行為善惡評價的能力,因為牠們雖有意識也沒精神。人是精神的存在,所以只要是人就須考慮行為的善惡,若人不能自覺[7]行為的善惡,那便無法辨別正邪了。若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做出荒唐行為,那就完全是從人向動物的墮落[8]了。
佛教建立「三性的分別」來評價一切事物。所謂三性就是善、惡、無記。業也有善業、惡業與無記業三種。如此,善業中有樂果,惡業中有苦果,此是業報因果的鐵則,這在上面已闡述過了。積累善業,或早或晚,都必會得到好的幸福的果報;造作惡業則必會招致壞的不幸的結果。然而,無記業卻沒有感招果報的能力。所謂無記業就是既不是善也不是惡的業。因為既不是善也不是惡的無記業是極其微弱的業,所以不會感招善惡苦樂之果,因此無記業不是道德、宗教的評價對象。雖無記業可感招無記之果,但是因為這種既不是善也不是惡的果報是無意義的,所以排除在業報因果律的問題之外。
過去著作《成實論》的學者訶梨跋摩就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明三性之業。例如,有三人作伴一同繞塔寺而行。一人為了禮拜佛、念佛的功德而行,一人想著盜出寺內的寶物而行,一人什麼也不想只是打算乘涼漫步。三人在同一個場所同樣造作了意業、身業,但是第一個人的業是善的,第二個人的業是惡的,第三個人的業則是無記業,也就是各自起了不同的業,有思之善、惡、無記等的差別。第一第二業各自感招了苦樂的果報,而第三之業因為是無記的,所以在道德上並沒有招致重大的果報。
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這個問題在古來的倫理學上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也是很多學者思索的對象。善惡的問題,大致以常識可直觀地判斷。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多以常識來判斷的。但是,若要下一個嚴密的善惡判斷標準是相當不容易的,也不簡單。一塊裁剪的布的長度有幾尺幾寸,大概目測可知,若要嚴密計算它的尺度,則須找一把作為標準的尺子。嚴密的倫理學也必須制定一個善惡的標準。
如今沒有時間在此一一列舉東洋西洋的善惡標準論來評價了。雖雖在佛教內部也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但是現在也不一一列舉了。而最普遍使用的天親菩薩《唯識論》中的說法,即:
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
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為惡。……
此世的是現實生活,他世意味著死後的未來的生活。所謂順益即是能隨順給予利益;而違損則相反,是常違背帶來損害。也就可理解為,能順應現世的自己、他人及社會,不傷害之,能增進自他的利益與幸福,且這種幸福是惠及未來生活的,的行為就是善的。反之,違背自他及社會,傷害之,且帶來損害與不幸,並且禍及未來生活的,的行為就是惡的。
以前的標準論只是考慮現世的倫理生活,但是因為佛教是探討橫跨過去、現在、未來等三世迷悟的連續與發展的教說,所以其所立論的善惡標準,順益、違損、幸福或不幸等都不僅限於現在這一世,而是涉及到未來生活的。天親菩薩之言雖簡單,但卻應該說是一種很貼切的「幸福說」。
如上所說,在我們的日常行為中雖也有許多既不是善也不是惡的無記業,但仔細回想,會發現許多都是應該評價的道德行為。當然其中有輕有重,重大的行為引人注目,輕的毫不起眼。但雖是毫不起眼的輕微行為也是由意志體現的,如此就不得不認為是道德行為了。例如,像帝銀事件那樣殘忍的殺人行為實際上就是恐怖行為,令人震驚,這是在法律上或在道德上都有很尖銳的批判。然而我們每日總是隨意地說他人的惡口、殺害鳥獸等,卻對此無動於衷,也不認為有什麼錯。但是從佛教的立場,不管是顯眼的或不顯眼的行為,只要是由我們的意志有的惡業,都是同等地應該被嚴肅批評的道德行為。
如此,人們日日所造的善惡業是多種多樣的,難以列舉。特歸集十種「粗顯[9]之事」,即「十善業」與「十惡業」。就是顯眼、重大。
然而,一般我們人類造作的業更多的是屬於哪一種呢?對此,釋尊教導說:「住於欲界、散地者,比起善業,常多造惡業。」佛教建立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或三有)的世界觀。其中,人類世界屬於欲界,色、無色界屬於定地。所謂散地就是散心之地,心常散動無有靜止的世界;定地是定心之地,心常住於禪定靜止的狀態。像人類、畜生的生物皆被物質的慾望所困,心常散亂無有靜止,所以稱為「欲界、散地的有情」。
從欲界向上往色界、無色界邁進則意味著漸漸地淡去慾望,心也離於散亂粗動而進入寂靜的禪定。因此住於欲界散地之人的行為中,善業少,而惡業多,這是事實,看看每日的新聞記事就能清楚地知。當然,人們也並非沒有善業,但是與惡業比就顯得少得可憐。然而雖人們有善業,但可悲的是,那都不是真實的善業。
在佛教中,善分為「有漏善」與「無漏善」兩種。若我們認真地反省人的善業時,就會發現善業雖是善,但其背後卻夾帶著可恥的慾望與煩惱。這就是「雜毒之善」或「虛假之行」[10]。所以不是真實的善。這就是有漏善。「漏」就是煩惱。無漏善就是沒有漏的善,沒有混雜煩惱的污濁,是純粹的真實的善。我們人類的善是有漏善,無漏善只有佛、菩薩才有。或說其實我們人類連有漏善都很少,大多數都是惡業。因此釋尊於《無量壽經》中懇切地告誡說:
心口各異,言念無實。……心常念惡,口常言惡,身常行惡,曾無一善。……大命將終,悔懼交至。
人們最常犯的十惡業是意業中的貪慾、瞋恚、邪見三種,口業中的兩舌、惡口、妄語、綺語四種,及身業中的殺生、偷盜、邪淫三種,合便是十種惡業。貪慾是無有厭足的欲情;瞋恚是發怒,心不平與之事;邪見是背離因果道理,無有正信之見。由這三種煩惱發動意志,就成為三種惡的意業。其次四種口業中,兩舌也稱為離間語,即以惡心的語言離間兩人;惡口也稱為粗惡語,即不斷數落人的缺點以激怒人;妄語也稱為虛誑語,即撒謊誆騙人;綺語也稱作雜穢語,即巧言令色。三種身業中,殺生是殺害生命;偷盜亦名為不與取,即盜竊他人財物;邪淫亦名為欲邪行,男女間行不倫之事。
十善業正好與十惡業相反,是無貪、無瞋、無癡三種意業,與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語、不綺語四種口業,及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三種身業。
如此,諸業日日夜夜都在我們人類的世界中發生,且大多數是造作十惡行,這不禁讓人感到悲哀。而若造業會如何呢?在造作的同時消失呢,或之後留下什麼?若是消失,本應成為業因的東西便沒了,所以業果也沒有,如此業報因果的真理也就不成立了。這正是否定因果的邪見,顛倒了佛教的根本真理,即所謂墮入了「撥無因果的外道」[11]了。
思及此,業的思想便進入到更深的層面了,有必要考究「業種子」的問題。
彌曼差派[12]認為意志行為必殘留餘習,而此餘習為因,作為果則催生下一次的行為。採用業說作為真理的釋尊也相信餘習的殘存,且在一代的教說中也屢次提及。釋尊入滅後,學者們對其清楚的說明,並名為無表業。所謂無表就是「表面上看不見」,與之相對的「表面可見」的則為表業[13]。
因此首先承認表業與無表業是發生在身、口二業上的,舉一個例子,如造殺生業就必須移動身體,表面上的動作就是身表業。在身表業結束殺生的同時,殺者的身上,亦可說是業的餘習,眼不可見的東西便殘留了,那就是無表業。同理,口表業、口無表業也是成立的。因此,表業雖消失了,無表業也必會殘留。既然是由我們的意志表現的行為,則深淺、善惡,都必作為無表業而殘存,所以我們的行為並不就此消失。「行為殘存」,這就是業思想中最重要的地方。
那麼無表業是怎樣的呢?關於這個,有部學派認為這是一種眼不可見手不可觸的色法(物質),它在身體中殘存。但是這種想法有很多不合理之處,雖是我們也不能就此接受的說法。之後經量部提出了業的種子說,這是個稍微顯得合理的解釋(種子之後再說)。
在此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關於意業之無表業。身、口二業有表、無表業是理所當然的,而意業是心內的活動,是未現於表面的業,應沒有表業的。如此無表業也不會有吧?
對此,雖小乘佛教或許主張意業不有無表業,但教說甚深的大乘佛教則意業也有無表業。如殺生,欲殺生的意志雖決定了,並沒動手殺,雖有殺生的意業,卻沒殺生的身業。這從小乘,認為沒身業,也沒無表業。但是從大乘,雖沒身業,但意業已有了就有無表業。就是雖沒動手,但意志已發動,與動手一樣無表業,成殺生罪[14]。
若說沒動手,沒開口,做什麼行為都不殘留,都不構成犯罪,不僅令宗教的意義蕩然,也失去其價值。比起身、口二業,由心所造的業才是重大的問題。所以釋尊,不管善惡,常在意業中。《阿含經》中也屢次提到。再進而以「見女人而動心者,已犯姦淫也」的基督教名言,現今更是如此不得不令人痛感於業的宗教意義之深刻性。
如上所述,根據身、口、意三業而有的善惡無表業,發生了就存在而相續[15],為感招果報的業因。至此,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理法成立了。天親菩薩《大乘成業論》說:
業雖經百劫,而終無失壞;遇眾緣合時,要當酬彼果。[16]
初說為業,然其本質是善惡的無表業。由我們的意志造作的業的責任,雖經百劫,遇眾緣和合,也必結果,而應承擔責任之力。
如上已稍微提及到的,在經量部的學說中將相當於無表業的物質稱為業的「種子」。不僅是業,就連煩惱若發生也會留下種子。如此可知我們的身心中蘊藏著無數的煩惱、業的種子。
關於種子,在《俱舍論》中也有十分複雜的解釋,現在總之就是「引果的功能」,即引出果報的作用、力量,所以一般稱之為「業力」。雖說是種子,卻不是像稻子、麥子的種子那樣的物質。有部認為這是一種不思議的物質,但是經量部排斥這種說法,建立了「功能說」。宛如藥的功能一樣,藥雖看得見,但效能卻看不見;雖看不見,卻有治癒疾病的作用與力量,這是確實存在的。業的種子也是目不能視、手不可觸的引果效用與能力。有部認為無表業是殘留在身體中的,但經量部卻主張它是在意志中熏習著的。所謂熏習就如同香水的香味染著於衣物一般,每一顆業種子都在思(意志)中熏染著。因為種子不佔空間,沒有分量,所以雖許多種種子在一起熏習也不會互相妨礙。這是一個與科學者所謂的能量很相似的概念。
我們日夜都在積累無數的業種子,不僅如此,基於主張三世轉生的佛教思想,我們現在的心中就已蘊藏著無始的業,簡稱為「宿業」。在無數的宿業上再日日重複累積無數的業,且善業極其少,惡業卻在不斷地積累。如此我們真的是被無窮盡的惡業所包裹著,這就是罪,就是罪業。《歎異鈔》中說「宿業纏縛之身」,這是對自己罪業的深痛的內觀反省。若沒有對罪業的反省則不可能有真的「救度」。「彌陀本願的可貴」,正是在於對背負罪業而悲哀哭泣者,惠予全部的救度之光。
業是思(意志)發動所有的。善的思可有善業,惡的思則會出生惡業,而無記的思則會造作無記業。然而如前所述,無記業是微弱的,所以它沒有感招道德果報的力量。
那麼思的善惡是如何決定的呢?關於此,首先必須了解心有「自性善、自性惡」的存在。我們的心中存在著自性善與自性惡,自性善即向善作用的心,自性惡即向惡作用的心。屬於自性善的是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及慚、愧二心。屬於自性惡的是貪慾、瞋恚、愚癡等三不善根及無慚、無愧二心。雖慚與愧都屬於羞恥心,但是慚是對自己有羞恥,愧是對他人有羞恥的心,比起愧,慚更具有良心。兩者都缺失就是無慚無愧。
我們的思原本是無記的,既不是善,也不是惡。若思與自性善的心相應,則立即成為善的意志,反之,與自性惡的心相應,則成為惡的意志。所謂相應就是一方的心被他方的心所染著。例如,白紙被紅色所染就變成了紅色的,被黑色所染就變成了黑色的。因為思是無記的心,所以會隨著被染著的心的善惡,或變成善的意志,或變成惡的意志。如此,被染著的意志一經發動就會造作善惡之業。
詳析造業的心理過程,很複雜。以下只《俱舍論》等明其大體。
以自性惡中的瞋恚為例。比如我們的心生起了瞋恚的煩惱,如此,瞋恚就會立刻與思相應成為惡思,就是意圖傷害某物的一種惡的意志。從這種思中有了各種各樣的思慮分別,就是「審慮思」。最終意志決定,就是「決定思」。至此,瞋恚的意業有了。從大乘的立場,此時心被一種瞋恚的無表業所熏習,播下了惡的種子。進一步,決定思發動而出現了惡口的口表業、殺生的身表業。而與此表業同時運作的意志就是「動發勝思」。因為此時已完成了傷害的目的,與身、口的表業同時有的無表業就在心中熏習[18]。
以上只不過是展示了一種業的成立過程。而全部的業大體上都是經的心理過程,令善惡的種子在心中熏習,種子與心之流共同存續成為業因,應因而引生苦樂、幸與不幸、美醜等果報。
此處最需要注意的是,業因的發生必須等待「緣」的到來。所謂緣是來自於外部的各種各樣的能量,如同稻的種子也須等待水、日光、土壤的緣才起初發芽一樣,業因的種子也必須遇緣才會有果報。未遇到緣時,種子就會隱藏在心中作為潛勢力一直存在著。而待緣到來則成為顯勢力,由此引生的果報,相對於種子就是「現行」。
共業就是多數人共同所感的業,不共業則是每個人自己所受用的業。例如,山河大地等是多數人共同受用的對象,所以稱為共業之所感。而像自己的身體,只能自己一個人受用,因為用他人之眼不能看,用他人之足不能走,這就是不共業之所感。
(一)結果:確定的業(定業),與結不確定的業(不定業);一般重的業是定業,很輕的業是不定業。
(二)時間:業感的時間是確定的業與時間不確定的業;定業有三種。一是「順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即此世造業則在此世受果報的業;二是「順次生受業」,簡稱「順生業」,即此世造業次生感果的業;三是「順後次受業」,簡稱「順後業」,此世造業後一生,即第三生以後現果的業[20]。相對於以上三種,不確定何時現果的業名為「不定業」。不定業被認為偶然性,這與科學因果的必然性並不一致。
(三)結果與時間:結果與時間兩者都確定的業,及兩者都不確定的業。有四種。一是異熟定;二是時分定;三是俱定;四是俱不定。
一,異熟,就是「在異而熟」,稱為異體之無記,命名為「異熟無記」。善因有樂果,惡因感苦果這是自然之理,但是果的實體有是無記的。例如,因為善業而出生在人間界是樂果,但是人的身體(身心)既不是善也不是惡,而是無記的。還有因惡業而出生為畜生是苦果,但是畜生的身心是無記的。不論因是善或惡,果體都是無記的。這就是「因是善惡,果是無記」。因此,因是善或惡,無記之果是人或畜生,這些雖是確定的,但是顯現的時間是不確定的,這就是異熟定。
二者,感果之時雖是確定的,但是異熟果是不確定時,則稱為時分定。
三者,異熟果與時間都是確定就稱為俱定。
四者,果與時都不確定就是俱不定。
以上所述的出生為人、畜生的異熟無記之體,其壽命持續多久,這些全部都稱為「總報之果體」,引出一生果體的業,名為「引業」。其次,果體上有善惡、美醜、幸與不幸、苦樂等種種區別,感招種種分別相的業就是「滿業」。
如天親菩薩所說「業雖經百劫,而終無失壞」,若造就業的種子,不論經多久都不會消失,必會顯現果報。有部認為種子殘留在身體,而經量部認為在思中熏習。那麼難題來了。畢竟我們的身心是「五蘊假與合」的。以表顯示如下:
因為這五蘊是由過去的業力假與合而成的,所以如古歌所說:「引而結之成為柴庵,解而散之復為原野。」業力一盡當即解體,心識滅亡身體歸於塵土。如此業種子失去了居所,由業力而顯現的種種果報相也就分不清楚了。因此,這裡的阿賴耶識的存在也就成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欲知阿賴耶識,首先必須說明一下八識的大體。如圖所示:
五蘊假與合的身體具備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是五官的作用,五根各以色、聲、香、味、觸五境作為受取對象,這個大體能明白。所謂觸就是熱的、冷的、硬的、軟的,這些都是通過身體全身的皮膚來接受的感覺的對象。因此若通過五根來受取五境,感覺的認識就會有,這就是眼、耳、鼻、舌、身五識。
生起五識就有直接受取它的根,即意根,加上前的五根就是六根。因為意根是心內的,所以不似前五根能在身外被看見。五根有各自的受持,接受五境引起五識,而意根則以五識的全部感覺作為受取對象[22],稱之為法境。加上前面的五境成為六境。法就是「所有一切」,它接受前面五根接受的一切,且不僅是現在,連過去乃至未來的一切都接受並有意識。加上前面的五識成為六識。意識為「了別」之識,明了地分別,在前五識未分別的,意識接受有明了的判斷。例如,眼識只能看見顏色卻不能分辨是什麼顏色,而在意識受取時則能分別顏色。以上便是六根、六境、六識的大體說明。
此六識被稱為「不恆行之識」,因為是「不能恆常運行」,所以是生滅的、斷續的。熟睡期間會全部間斷,醒來又會繼續運作[23],是極其脆危之識。死亡的一切都消亡歸無嗎?從唯物論者,確實認為是歸於空無的,死就是一切都斷滅了。但是佛教並不那麼認為,五識雖消失了,也仍會有東西殘留。因此接,很深奧且重要的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的問題就凸顯了。
第六意識的根底有末那識(Mana),另外末那識的根底有阿賴耶識(ālaya),它支持著全部的識與身體,使其發揮作用。這兩種識不會斷滅,無始一直相續,盡未來際都不會斷滅,因為它們是恆常運行的識,所以稱為「恆行之識」。
特別是阿賴耶識又稱為「生命之流」,是靈妙不思議的識。因為其作為生命的根本使全身心都發揮作用,是生命的源頭,所以也稱為「根本識」。雖它剎那剎那間都經歷生滅,但是仍然連續不斷地貫穿著三世。天親菩薩比喻為「恆轉如瀑流」[24],瀑流即川河之流。不變的固定的識體是不存在的,而是如水流般一直變化且連續不斷。
末那識無始也伴隨著阿賴耶識共同流淌,且常見阿賴耶識,看就會錯以為好像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固定的「我」存在一般。我們是睡著或醒來都為我執所囚困,這就是末那識的作用。因為阿賴耶識是剎那生滅之流,所以應無一個固執的我。而將其當成固定不變的我來「思慮計量」的是末那識,所以末那識被稱為「思量之義」。
與我執相應的末那識,有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種根本煩惱[25]。我癡就是昧於道理之心;我見就是違背因果理法之心;我慢就是自尊高傲,輕視他人之心;我愛就是利己之愛。如此,煩惱皆是從末那識的我執中有的,且作為令人苦惱也令自己苦惱的心而在第六意識上日夜翻騰。
因為末那識與阿賴耶識在心理學上都是潛在意識,尤其阿賴耶識是根本識。雖根本識仍以識為名,但實際上是生命的主體,能使其他七識及全身都發揮作用,且孕育出根本的生命之流。一般名之為「魂」或靈魂的,的皆是根本識。《無量壽經》中有「魂神精識」之語。「魂神」即魂,這是世間用語,而正確的佛教用語是「精識」。所謂精是精妙深祕,是靈妙不思議的阿賴耶識本體。
阿賴耶識被無始的末那識執為「我」,是因於善惡的業力而不斷轉生流動的生命。「曠劫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這句的善導大師的告白,是據阿賴耶識的原理而理解的。
阿賴耶識在成為輪迴轉生的主體的同時,還有種種深奧微妙的作用。其中特別應該注意的是,這個識體中蘊藏著各種各樣種子的功能。阿賴耶是印度語,漢譯為「藏」,所以這個識也稱為藏識。藏也有很多意思,很通俗易懂的就是「倉庫」。如同倉庫中蓄藏著種種物品一樣,阿賴耶識中也蓄藏著各種各樣的種子,這些種子分為三種。
一者,名言[26]種子。所謂名言就是所有事物之名。我們用前六識看見、聽聞乃至思考種種事物,這些都一一成為一種能量在阿賴耶識中熏習儲藏,這就是名言種子或也是名言熏習。例如看見富士山,聽見它的名字,就直接作為名言種子染著於識體。我們對大量的事物有記憶皆是因為名言熏習。
二者,我執種子。這是末那識的我執一一熏習之事,又稱為我執熏習。一般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執就會變得越強,這是因為我執的種子種植得越來越多的緣故。[27]
三者,有支種子[28]。的是業種子。所謂「有」就是輪迴轉生的世界。「支」是因之義。成為轉生之因的種子,相當於業力,而因為每一顆善惡的業的種子全部都在識體中熏習,所以也稱為有支熏習。由此起初明確地知了業種子的居所,雖五蘊假與合的身心死亡了,業力也不會消失,它蘊藏在阿賴耶識中,與生命之流共同流轉下去。
如此,阿賴耶識含藏各種各樣的種子,為一期的生命(分段生死)延續。一期可持續多久?此世的出生,及維持生命的能量已據前生的業決定。《御文章》中說:「自出生之時,既定之定業也,崁心刻意,驚惶懔懔之事也。」因此,此定業呈現一定的果報後便自然消盡,若用盡便會死亡。既然在三界受生,則何人都免不了一死。但是雖死了,阿賴耶識也會留存,留的阿賴耶識依靠自己儲藏的業力而轉生。冰、水、水蒸氣雖改變了形態,也是同一物質的連續變化。雖作為人的生命結束了,但因為根本的生命並沒有消失,所以會向下一生轉化,這就是轉生。那麼死與轉生的狀態如何說明呢?接將對此展開論說。
關於死與轉生的狀態,過去的學者提出臨終三位。
一、明了心位。詳細地說,就是在平日生活中,業力在前六識都發揮著作用,但是若接近臨終,五識的業首先消盡,眼看不見耳也聽不到。如此五識的作用消失了,但第六意識的業卻還沒有消盡,還在明確地起著作用時,就是明了心位。
二、自體愛位。此時意識的業也耗盡了,心完全變得暗昧不明了。意識消失了,而其根底的末那識卻沒有消失。末那識是我執的根源,因而有我愛的煩惱,由此煩惱而有的對自體的愛執之念無法切斷,此時便稱之為自體愛之位。據說臨終有境界、自體、當生等三種愛心。是百八煩惱或八萬四千煩惱,最後難以斬斷的煩惱是愛。所謂境界愛就是對至今為止生活過的境界的愛著;自體愛就是對至今為止受生的生命的愛著;當生愛就是希望未來同樣出生在至今為止生活過的境界,繼續受生同樣生命的一種愛著。現在取其中心之一稱為自體愛位。[29]
三、不明了位。終於到最後阿賴耶識自體的業也消耗盡了。此時因為什麼都不知了,所以稱為不明了位。就在此剎那間轉生。
到了剎那轉生時,與阿賴耶識糾纏不離的末那識的愛就成了「緣」,使蓄藏在阿賴耶識的最重的種子現出作用(隨重)。而其他的業種仍然作為潛勢力沉藏在識內。此種愛便稱之為「潤生之惑」[30],滋潤轉生之業的煩惱。
那麼,阿賴耶識跨越死亡轉生時,相應先前因愛之緣而顯現作用的業力的善惡,來決定下一生的苦樂、幸與不幸。此時發揮作用的業名為「引業」。若引業是善的,下一生就會出生在如天界般充滿快樂幸福的地方;若是惡業,就會出生在如餓鬼道、地獄一般不幸痛苦的世界。天上、人間、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世界即是相應業的善惡,在形式上呈現出下一期生命將感受到的苦樂、幸與不幸等不同程度上的差別。
如此,阿賴耶識轉生完成時,末那識也隨同轉生,還有作為潛勢力蓄藏的名言種子、我執種子也全部無一遺漏地附隨著轉移到下一生的生命中去。如此,藉助阿賴耶識的生命力(實際上是名言種子)出生六根、六識,使各自的有情(眾生)之體得以完整。此時這些有情之體所攜帶的轉移過來的業力也起初發揮作用。因此,在有情的形態上顯現出了善惡、美醜、大小等的差別。此時作用的業稱為「滿業」。《俱舍論》中所說的「世別由業生」,這句名言即是闡述此事實的,所以世界的一切異相差別,其實都是由前生的業力決定的。
基督教中說神創造了一切,而佛教則認為不是神或佛創造的。自己的世界及自己的全部身心,其實都是根據自己的生命在過去世中重複造作的業力感招來的。若現世是幸福的,則應慶喜於前生之善業,更應進一步累積善業;若現世是不幸的,則應為前生之惡業而感到慚愧、悲哀,同時應謹慎惡業並振奮精神努力累積善根。所謂:
寒林敲骨之靈鬼,悲泣前生之罪業;
深野供花之天人,返樂幾世之善根。
這是謠曲「山姥」中的名句,相傳是一休禪師所作。用心咀嚼體味之,難道沒有悽愴入胸,引起共鳴嗎?
[1] 五種不思議可總為二:業力(眾生.龍神.禪定)、佛(法)力。《大智度論》卷26:五種不可思議法中,佛最不可思議。是十八不共法,是佛甚深藏,誰能思議者!以是故,佛無不定心,事必當爾。佛雖常入定,無覺觀麁心,有不可思議智慧故,亦能說法。譬如天樂,隨天所好,種種聲應,是亦無心,亦無識法,以諸天福德因緣故有是。如天樂無心無識而能應物,何況佛有心而不說法!以是故,說佛無不定心。《大智度論》卷30:經說:「五事不可思議,所謂眾生多少,業果報,坐禪人力,諸龍力,諸佛力。於五不可思議中,佛力最不可思議!」菩薩入深禪定,生不可思議神通故,一念中悉到十方諸佛世界。如說四種神通中,唯佛、菩薩有如意疾遍神通。……以無生忍力故,破諸煩惱無明㲉,即時一念中作無量身,遍至十方。又,佛有十種不可思議法。《往生論》:云何觀察彼佛國土莊嚴功德?彼佛國土莊嚴功德者,成就不可思議力故。如彼摩尼如意寶性,相似相對法故。曇鸞註:「不可思議力」者,總指彼佛國土十七種莊嚴功德力不可得思議也。諸經統言有五種不可思議:……此中佛土不可思議,有二種力:一者業力,謂法藏菩薩出世善根大願業力所成;二者正覺阿彌陀法王善住持力所攝。
[2] 苦樂等一切果報非偶然,由善惡之業力所感。小乘諸宗皆持此說,尤以說一切有部。有情眾生的果報差別,正報有美丑、智愚等,依報有山川、草木等。此等果報之苦厭樂愛,千態萬狀,皆由業力之所感。眾生以身、語、意,日夜造作,所行善惡雖於剎那幻滅,然所造之業必於現世或來世招感相應之結果;各類業力之複雜關係,形成此世界千差萬別之現象。十二緣起,小乘諸部立「業感」緣起。唯識宗進而立「賴耶」緣起,並以阿賴耶識為業感緣起之根本。華嚴宗歸納之四種緣起:小乘說業感,大乘始教說賴耶,大乘終教說如來藏,圓教說法界。而頓教是無相離言之宗,故無緣起之說。
[3] 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增上果、士用果、等流果、異熟果、離繫果。
[4] 偶然(僥倖、逃避--無巧不成書,驚喜非所期)是無知或浪漫,而非真理。一切現象必有因.緣.果,直接或間接(迂迴)而已;徐志摩: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偶然〉 就是那麼偶然:你悄悄的來,又悄悄的走,留給我的只是,一串落寞的回憶
[5] 奧義書:吠陀的印歐人只敬拜上古諸神;梵書大多是形式的祭祀手冊。奧義書集中討論宇宙的終極真理。奧義書中兩個最重要的概念是「我」「梵」。奧義書用各種奇妙的比喻說明,梵就是一切,最高存在;人類的我來自宇宙的我,即梵。奧義書產生了吠檀多派,影響了商羯羅。另一是輪迴業報。完整建立了轉世形態取決於前世的所為(業)。《廣林奧義書》,轉世者「因善業而成為善人,因惡業而成為惡人」。從無盡的輪迴解脫的方法,就是「梵我一如」。
6由思想(無明煩惱-惑)所致的行為(身口意-業),未來結果,就是業報或果報(苦樂十法界-苦),業與報有因果法則。故意所作之身語業曰「故思」業,不識而作者,曰「不故思」業。感苦樂之果者,限於故思業。《瑜伽論》九十曰:「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一切身、語、意的造作,統稱為業、、造作。業的過程,主要是心,引領一切造行。思為行蘊之首,心造作,是意業。「業」是八識心和合造作身、口、意行的遺留,含藏在阿賴耶識的果報勢力。業是種子,思是心所,須與煩惱俱行乃能成就善惡業種。思心所,思量、造作、決定,這些心行是運轉性的行蘊。心識的運行是由各種緣所集起的功能,是心所法,行陰比思心所廣泛,包括了色身的運行。思心所三個過程:思考、思惟、分析、判斷,抉擇,採取行動。前五識的思較單純,只定趣、離,第六識的思要反複的考量思惟;前五識的思,依第六識的想、思才運行。思就是意行,意行造作,就有身行、口行,五識也參與其中。行蘊是「造作」,以「思」心所(意志)為主,對境而生心,經審慮、決斷,而動身、發語。思以其「造作」力而相應於「心」,心於善惡境,作種種業用,即三業的意業。心識之生,由作意而(觸、受、想)至于思,則善惡之念已成,不能中止了。
[7] 唯識四分在覺知上由粗顯到深細,依次為:表象認知(相)、先驗統覺(見)、深層反觀(自證)、甚深寂照(證自證)。
[8] 《孟子.離婁下》:「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9] 《三國志.蜀書》裴松之注--劉備臨終告誡劉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10]心(動機)口(行為)不一。
[11]惡取空:否定因果,不知緣生無性而謬解空義,執著於斷空之見。《成唯識論》卷七,否定真俗二諦,是為惡取空,諸佛說為不可治者。《大智度論》卷一,有方廣道人,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以其說不契實義,不知即空無性之理,即是惡取空。
[12] 彌曼差,考察研究「梵」。印度六派哲學之一。重(吠陀)祭祀,聲常住(聲顯:聲音為宇宙之「實在」,人之語言,由宇宙之聲而發顯,並非人為之符號。梵書之祈禱,有(支配)神之力)、「從緣顯了(因中有果: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之論師。
[13] 表業:身可見之動作,取捨屈伸等;口可聞之言語,名句文;意起貪瞋等念,於心內自表。無表業:與身口意之表業共而不可示於他也,即所謂的業力--行為造作所存留的餘勢,未滅入過去,而持續影響有情(現前)一切身語行為。《無表業、無表色與無表戒之研究─以說一切有部的論書為中心》
無表色是五塵上所顯的法處所攝色,意識了別顯色、形色、表色,進而分析、比較、思維、判斷,經現量、比量、非量的了別,得出一個總體性的結論。一枝花的無表色,就是美麗、富貴、淡雅、芬芳、優雅繁茂、凋零、枯萎等。顯色是青紅赤白,形色是形狀大小,表色是搖動或靜止。人的無表色,看他的著裝打扮、行走坐臥、言談語笑,感受他的年齡、性別、氣質、風度、學識、修養、性格、脾氣、秉性。這不是眼識所能現量了別,而是意識心了別的法處所攝色。獨頭意識所感知的法處所攝色有五種:3.無表色:受所引色。如「戒體」,受戒時對「三寶、十法界有情無情」而宣佈:我某某人,自今以後,盡形壽誓斷一切惡,無惡不斷,誓修一切善,無善不修,誓度一切眾生,無一眾生而不度。發願之後,願力種子就有一種力量推動第六意識,令你不造惡,有防非止惡的功能。
[14] 《毘奈耶阿笈摩》云,「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大寶積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論行不論心,貧門無孝子;論心不論行,天下無完人--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事,論事天下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行不論心,論心萬古無完人。人為善,福雖末至,禍已遠離;若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
[15]心識覺知外境,順次而起之五種心:介爾心→尋求心→決定心→染淨心→等流心。於善惡之法既已分別染淨,則各隨其類而相續不已;念念相續,前後無異。
[16]達摩〈二入四行〉: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甘受,都無冤訴。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17]種子六義:諸法之種子各「本有、始起」二類,六條件(一)剎那滅,謂眼、耳、鼻、舌、身、意等諸識種子,一念纔生,生則隨滅,念念不停,剎那變異。(二)果俱有,果即識與根,謂識與根同時俱起,以成力用。如眼根照色境時,眼識隨即同緣,於諸實境分明顯了。耳鼻舌身意亦同。(三)恆隨轉,眼耳等諸識起時,種子隨轉。如眼根照境時,眼識種子隨即相續,無有間隔。(四)性決定,諸識各各所緣善、惡、無記等三性,無有間雜。如眼識緣惡境,則成惡法,不能成善法;緣善境,則成善法,不能成惡法;若緣無記,則不能成善惡二法。(五)待眾緣,諸識之種子非緣一因而生,必假眾緣而後成就。如眼識之種子須得空(無壅塞、不障礙)、明(亮光)、根、境等眾緣,方得顯發。(六)引自果,諸識各引自體果用,非是色、心交互而成。
[18] 三思而後行:審慮→決定→動發:(根本→方便→成已)
[19] 四不能、三不度?(上)-淨慶
[20] 「報應」之說據慧遠《三報論》而鋪陳,與前述的「近中遠」三報相應,又:「釋氏說教,無非因果;因即是作,果即是報;無一法而非因,無一因而不報。……於此三報,攝一切法,無所不盡。足令諸見,渙然大悟!」……「聞說後報,則若存若亡;見有效驗,則驚嗟信服。」後報遙遠而無憑,現報當前而可驗,因此對專注於現實利害的民眾言,三報中仍以「現世、立即」的報應,最直接令人信服。《三報論》:經說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日後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後乃受。受之無主。必由於心。心無定司。感事而應。應有遲速。故報有先後先後雖異。咸隨所遇而為對。對有強弱。故輕奉不同。斯乃自然之賞罰。三報之大略也。非夫通才達識。入要之明。罕得其門。
[22]『中含大拘絺羅經』:「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取)自境界,意為彼盡受境界」。意根不但有獨特的(「別法處」)境界,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聞的採訪員,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與意根的交感相通,意根為身心和合的中樞。
[23]第六識暫斷之五無心位: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極重睡眠、極重悶絕。
[24] 恒是相續無斷,轉是生滅變異。以瀑流為喻,第八阿賴耶識為生滅相續、非常非斷之法。第八識雖恒時一類相續,而非常住。前滅後生,念念相續,前後轉變,能受一切法的熏習。此識無始來,恒一類相,沒間斷,為三界四生六道的主體,能攝持萬法種子不令失壞。‘如瀑流’,此識無始以來,刹那刹那,因滅果生,果生因滅。前因後果,非常非斷,如千丈瀑布,亙古長流,前水始去,後水已至,前後相續,無有間斷。
[25] <八識規矩頌>:「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隨煩惱(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別境(慧),此十八心所,與痴(無明迷於我理,與我見相應)、見(妄執五蘊和合之身為常、一、主宰的實我)、慢(由我執而起,進而貢高)、愛(貪愛、後有愛、貪喜俱行愛、彼彼喜樂愛)「四煩惱」任運相應,恆時常俱。
[26] (1)表義,能詮釋義理之音聲差別。(2)顯境,能了別境界之心、心所法。第六識之思種子,有詮顯自義、了別境界之功能;依之,熏習自身五蘊之種子,而為自他差別之理由,生成我執習氣,互為循環,以成有漏、有為、自他、善惡等諸法。
[27] (1)俱生,通於六、七二識,除二乘之無學、八地以上之菩薩、如來以外,餘皆有此熏習。(2)分別,唯限於第六識,係於異生之資糧位所生起者。
[28] (1)有漏善,能招可愛果報之業者。(2)諸不善,能招非愛果報之業者。有支習氣,即以與第六識之思相應之善惡為增上緣,而助長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令生當來之果。
[29] (一)境界愛,對妻子、眷屬、家財之愛。(二)自體愛,對自體身命之惜。(三)當生愛,對當來生處之愛。此三種為有情善惡受身之根本,若愛欲未斷,則命欲盡,心生惱,眾苦相逼,必生三愛,潤未來生之緣,故《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臨終有心,必定起愛……潤中有,起自體愛;潤生有,起境界愛。以於死有,不見中有,謂我無有,起自體愛;於中有位,見生處,故起境界愛。」境界愛、自體愛為助,當生愛為正。
[30]由惑起業,由惑潤生。即由煩惱滋潤業,而引生未來之果。此乃惑之兩種作用:發業,以分別起之煩惱,及第六識相應之分別無明所發之業,又通於俱生之煩惱。潤生,俱生起之惑,與第六識相應之貪,臨終若有貪愛自體及境界等,遂潤「中有」之生,於十二因緣之愛、取二支,能潤五果之種子,令生現行。「正潤生」為俱生起之惑,修道時斷除之;「助潤生」通於分別起之惑,見道時所斷除。潤生之惑:於臨命終時,對自體、境界及往生之處(臨終三愛)[30]起俱生之貪愛,以招引次生果報。為「發業之惑」[30]之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