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最近我才承認這件事情,就是有關我追求認同的事情。我希望被誇獎、被稱讚、被欣賞;看到別人做事被誇獎,我會覺得那件事情我也會做,為何我沒被稱讚?為了表現,我也會跟上去做同樣的事情。
於是我明白,做過了壞事之後,無論被發現與否,你有良心在嗎?你是否有掌握了機會悔改並醒悟呢?你一時沒有被譴責,不代表你一樣作為未來就不會被譴責。
有些人是為了追求被認同才去做壞事,例如群聚吸毒、抽菸、飆車...等,但是他們為何能從中得到快樂?他們天生就知道做這些事情嗎?為何能夠被影響做不好的事情?甚至,周圍的人說也不肯離開。這些問題是否認真思考過呢?
最後,我想說,無論追求認同的結果如何,我覺得還是應該先自我認同,或許你覺得自己認同自己沒有用,但是,你自己都不認同自己,別人認同你就有用嗎?究竟你是想做自己,還是做被人認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