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聞2024年9月20日下午3點鐘,司法院大法官宣判死刑存廢是否合憲。判決結果需”有條件合憲”且限縮適用;節錄新聞報導“未來判處死刑的機會恐極其渺茫,尤其憲法法庭作出,未來死刑判決必須經由三審法官一致同意,這等於將死刑設置了一道無法逾越的門檻。雖然大法官強調死刑仍具合憲性,但將判死的標準提高至「三審法官全體一致通過」,讓死刑幾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務,等於是漸進式廢死,不敢直接明言廢除,以「文字遊戲」方式,使得未來即便犯下滔天大罪的殺人魔,也有可能通過司法程序逃脫死刑的懲罰,社會安全隱憂沒有因此消失,反而讓民意的不滿持續累積”高達八成多民眾反對廢死,僅有少數人賛同廢死。死刑存廢問題紛紛擾擾多年歷經3次大法官解釋合憲依舊無法共識。
另引述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再次表明立場,“「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但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吳宗憲提到,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他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多年以來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已不多,再加上歷任應執行法務部部長技術性拖延不執行,已經默默達成共識廢除死刑。
如今現年71歲「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平等權且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要求「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限制。形同大法官「認證」變相、間接實質應廢除死刑;而後需大幅度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等配套措施;且要求三審法官全讚同及八道關卡才能宣判定讞死刑如同實質廢死。而且37名待執行死刑犯全部得以解套再呼吸延宕執行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司法正義等待何時才能落實暨符合人民期待公平作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