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09:00
早上9點。
門鈴響了。
我開門。是警察。
陳警官站在門口。
後面還有兩位警察。
「林宇同學,」他說。「我們需要你配合調查。請跟我們走一趟。」
不是請求。
是命令。
我換上外套。
跟著他們下樓。
警車停在路口。
鄰居們站在窗邊看。
有人拿出手機拍照。
我聽見竊竊私語。
「那不是新聞裡的那個學生嗎?」
「聽說他們班全部失蹤了。」
「唯一留下的就是他。」
「一定有問題。」
我低著頭。
快步走向警車。
上車。
關門。
世界突然安靜了。
警車開走。
我看著窗外。
街景飛逝。
陳警官坐在副駕駛座。
沒有回頭看我。
我知道等著我的是什麼。
更多的質問。
更多的懷疑。
但我沒有時間了。
42天。
已經過了2天。
還剩40天。
如果我被關起來……
我深呼吸。
不能想。
一定有辦法的。
偵訊室。
很小的房間。
一張桌子。
兩張椅子。
錄音機。
還有一面單向玻璃。
我知道有人在後面看著。
陳警官坐在我對面。
旁邊是王警官。
她打開錄音機。
「現在是10月21日上午9點30分。對高二3班集體失蹤案進行第二次筆錄。受訪者:林宇同學。」
陳警官拿出一份文件。
「林宇,」他說。「我們又發現了一些疑點。」
我的心跳加速。
「什麼疑點?」
「教室裡的符文。」他說。「鑑識報告出來了。」
他把文件推到我面前。
「符文是用紅色奇異筆畫的。而你的指紋在其中三個符文上。」
我愣住。
「那是因為我昨天去調查……」
「昨天?」陳警官打斷我。「可是封鎖線還沒正式解除。你怎麼進去的?」
「陳老師帶我去的。」
陳警官和王警官對看一眼。
「陳老師否認了。」
我的心臟停了一拍。
「什麼?」
「我們問過陳老師。」王警官說。「她說你昨天沒有進教室。」
不可能。
我們明明一起去的。
我們一起找符文。
一起推理。
為什麼她要說謊?
「林宇,」陳警官說。「你的說詞有很多矛盾。」
他拿出另一份文件。
「第一,沒有人能證明你去了廁所。監視器只拍到你走出教室,但沒有拍到你進廁所。」
「我真的去了……」
「第二,」他繼續說。「我們調查了你的背景。」
他看著文件。
「你在班上沒有朋友。成績普通。存在感極低。」
每個字都像刀子。
「這種人設,」他抬起頭看我。「很容易產生報復心理。」
「我沒有報復!」
我的聲音太大了。
在小小的偵訊室裡迴盪。
「那你怎麼解釋,」陳警官說。「31個人消失,只有你沒事?」
「我也想知道!」
我的聲音在發抖。
「林宇,」陳警官靠向前。「如果你做了什麼,現在坦白還來得及。」
「我真的什麼都沒做。」
「那為什麼只有你被留下?」王警官問。
又是這個問題。
為什麼只有我?
我已經知道答案了。
因為我沒有慾望。
因為我不想逃離。
因為我是唯一能走進那個世界,也能走出來的人。
但我不能說。
我不能告訴他們召喚的事。
不能告訴他們異世界。
因為他們不會相信。
他們只會覺得我瘋了。
我閉上嘴。
不再說話。
沉默。
很長的沉默。
陳警官看著我。
「你不想說?」
我不回應。
「林宇,」他說。「不配合調查,我們有權拘留你。」
拘留。
這個詞像一把錘子。
敲在我的胸口上。
我不能被關起來。
如果我被拘留,就沒辦法去救他們。
42天。
已經過了2天。
還有40天。
但如果我現在被關起來……
我該怎麼辦?
說實話?
「警察先生,他們是被召喚到異世界了。我要去那裡把他們帶回來。」
他們會相信嗎?
不會。
他們只會覺得我在編故事。
然後把我送到精神病院。
那我該怎麼辦?
我看著陳警官。
他的眼神充滿懷疑。
我深呼吸。
「我想要律師。」
陳警官和王警官又對看一眼。
「你確定?」
我點頭。
「我想要律師。在律師到之前,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方法。
陳警官沉默了幾秒。
然後站起來。
「好。」他說。「我們會聯絡你的監護人。在此之前,你留在這裡。」
他們走出偵訊室。
門關上。
只剩下我。
還有錄音機的紅燈。
一閃一閃。
我坐在椅子上。
雙手緊握。
指甲陷進手心。
很痛。
但這個痛。
比不上心裡的恐慌。
40天。
我只剩40天。
兩個小時後。
門打開。
媽媽走進來。
臉色蒼白。
眼眶紅紅的。
她看到我。
快步走過來。
「你還好嗎?」
我點頭。
「媽……」
她抱住我。
很緊很緊。
「警察說你可以回家了。」她說。「但不能離開台北。」
我們走出偵訊室。
走過長長的走廊。
經過一間間辦公室。
每個警察都在看我。
像是在看犯人。
我們走出警局。
上車。
媽媽發動車子。
但沒有開走。
她看著我。
「林宇,」她說。「你真的什麼都沒做?」
「真的。」
她沉默了很久。
「好。」她說。「我相信你。」
但她的眼神。
充滿了懷疑。
車子開走。
我從後照鏡看見。
陳警官站在警局門口。
盯著我們。
他的眼神在說:
「我會盯著你。」
我轉頭看窗外。
40天。
我沒有時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