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第 10 天。
我突然感覺到讓感情維持的關鍵其實不是靠賀爾蒙不斷產出多巴安跟愛意,而是需要自己帶著放大鏡去累積跟蒐集的,有些線索很日常,但被找到的那一刻會像腦筋急轉彎一樣的情緒球一樣,亮一下、亮一下
我們剛完成搬家。
他來回搬了兩趟,我搬一趟後留在新家整理,等告一段落,再一起回舊家打掃,真正意義的比狗累,人(我本人)在累的時候總會緊盯著其他人是不是在偷懶、是不是會挑簡單的做,但整個過程我們沒有誰偷懶、沒有誰不耐煩,都是默默把事情撿起來做好,我甚至認為是因為我們看到對方都很認真,反而更認真的去做、去找事情做。
有趣的是,他在我心裡對整潔度的要求大概是65分的程度,但在緊盯的過程(到底奪緊盯)他卻突然像翻起覆蓋的魔法牌,很有責任感的把所有地方盡可能刷洗乾淨,窗溝擦了不只一次、地板的餘膠被他刮得乾乾淨淨。
我在廚房整理動線,他就去磨繡斑、裝濾水器。兩個人在同一座房子裡默契分工。那一刻,我忽然覺得:「喔,我們真的要在一起生活了。」
同樣的畫面去年其實出現過一次。
第一次出國10日的自助旅遊。我排了所有行程跟訂了所有住宿,我覺得這段關係只有我在付出。但旅遊過程中也觀察到,發現他研究了所有當地的交通法規、離線音樂、研究轉機時間跟方式、我躺在床上休息時,他常常已經把整頓晚餐弄好。
有時候另一半不是什麼都沒做,而是做在你看不見的地方。
兩個人能一起生活,不可能是因為一個人很厲害扛起全部,而是雙方都願意看見對方的厲害,並且說出你的感激。
同居第 10 天的小小結論:不可能每天都像煙火一樣光彩奪目,但我們得像柯南一樣,積極地去找那個小小的亮光。
要知道,幸福的本質不是收穫驚天動地的狂喜,而是擁有持續收集微小雀躍的能力—《不要擔心2小時和8公里以外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