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開始,這個月的日記主題,以我在年初的第一天,重溫的一部作品作為主題。
1月1日
創作是什麼?靈感是什麼?如何定義『有趣』跟『自由』?
我從哪裡感受到活著,從哪裡覺得這很有意思?1月2日
那果然是部非常精采的作品!
1月5日
不同作品有不同的魅力點,我認為自己有必要重新審視自己作品的定位。
1月6日
我不該看標題就直觀認為那是個恐怖故事的。
1月11日
恐怖片給了我一些啟發,我在思考如何把這些知識運用到自己的創作中。
1月12日
我覺得自己有些太不重視『量』的問題了。
1月13日的FB貼文安排──動漫人物誌《入間同學入魔了》,巴魯斯‧羅賓。
我可能又犯了跟過去同樣的錯誤。
是先有■■才決定□□,而不是想要□□所以才去■■。
1月13日
在Instagram上傳新小說《約束之日》的宣傳貼文,老實說有點晚,應該更早之前做這件事。
最近《罪之檻》的寫作進度不太順利,於是我決定反璞歸真,先寫幾份草稿。
1月14日
我正在思考寫作欠缺的東西。
1月15日
嘗試用圖片的方式解釋生活日常。
1月16日
我今天看到一句話,有人說,創作要懂得把不夠好的作品拿給人看,而不是直到夠好才拿出來。
1月20日
這陣子一直沒有好的創作靈感,所以我想增加我的閱讀量看看。
話說我最近想到一句網路上的梗:「正常人誰寫日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