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文核心觀點與洞察由本人原創,並透過 AI 協作潤飾文句與結構整理)
今天發生了一件小事,卻讓我思考了很久。
因為不想浪費食物,我媽媽把剩下的食物拿去餵流浪貓。後來,隔壁鄰居來反映,說不要再餵貓了,因為他們家的倉庫出現很多貓便便。
乍聽之下,好像是一個很直覺的因果關係: 有人餵貓 → 貓聚集 → 問題出現。
但我心裡第一個浮現的念頭卻是—— 這個審判,本身真的成立嗎?
我們太習慣用「看得到的行為」來裁決一件事。
誰在做什麼、誰最後出現、誰被點名,於是責任就自然落在那個最具體、最顯眼的位置上。
可問題是,具體行為,並不等於問題的根源。
如果從行為邏輯來看,貓會在哪裡停留、上廁所,通常不是因為「誰餵牠」,而是因為那個地方 安全、隱蔽、不容易被驅趕。
即使今天我們不餵,只要貓在別處獲得食物,它依然會選擇在讓牠感到安全的地方活動。
換句話說,貓的行為,並不會因為某一個人停止餵食而自動消失。
這也是為什麼,我沒有責怪我媽媽。
如果她真的做錯了,我會毫不留情地指出來。
但在這件事裡,我看不到她的錯。
真正該被放進討論的,其實是更前面的問題—— 為什麼會有這些流浪貓?
貓不會自己流浪。
牠們的存在,來自於被遺棄、被忽視、被當成「不再需要的責任」。
但這個源頭,往往不會被拿出來談。
因為它太遠、太麻煩、也太不方便追究。
於是,衝突就被壓縮到最容易審判的地方: 那個正在做某個「看得見行為」的人。
而我們很少停下來問一句—— 這個審判,是不是只是因為它夠簡單?
我也跟我媽媽說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問題不在你身上。
你想餵就餵,不想餵也沒關係。
但不該因為別人說了什麼,就立刻否定自己的判斷,甚至喪失主體性。
這不是要否認鄰居的困擾。
倉庫被弄髒,當然令人不舒服。
但困擾的存在,並不自動轉化為「你有權審判對方」。
尤其當我們本來就沒有在對方的空間餵食,這個指責,本身就站不住腳。
很多衝突之所以無法被解決,不是因為雙方沒有立場,而是因為—— 問題根本不在任何一方身上。
當真正的源頭被忽略,人們就只能互相指責,試圖用道德或情緒,去承擔一個本該由制度、社會、或更長期選擇負責的結果。
而這樣的審判,對任何人都不公平。
也許有些時候,我們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急著找一個「該停止的人」,而是誠實地問一句: 我們現在下的結論,到底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只是找了一個最方便被怪的人?
當一個社會開始習慣
用「最靠近問題的人」來承擔後果,而不是追溯問題如何被製造,那代表一件事——
文明已經不再處理因果,只處理不適感。
誰讓我不舒服,誰就該停下來。
誰讓畫面變亂,誰就該消失。
至於混亂從哪裡來、為什麼會反覆出現,那不是現在要想的事。
這正是制度最省力、也最危險的運作方式。
因為它不需要修正系統,只需要不斷更換「被指責的人」。
於是問題永遠存在,只是輪流換人承受。
流浪貓不會消失,衝突不會消失,誤解也不會消失。
真正消失的,是人們對「這個審判是否成立」的提問能力。
當我們不再追問審判本身,文明就會看起來很有秩序,但其實只是在把責任一層一層往下丟。
直到有一天,沒有人願意再站在任何位置上思考,只剩下彼此指認。
那時候,問題不是貓、不是鄰居、不是誰餵不餵。
而是——
我們早已習慣,用怪罪取代理解,用制止取代處理。
這不是一場道德失敗,而是一場文明思考能力的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