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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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Jurisdiction)

適用範圍:

  • 毗連區
  • EEZ 中的特定事項(如環境保護、海洋科研、人工島設施)

法律意涵:

  • 為了特定公共目的行使法律與行政權
  • 是「功能性、目的性」的權限
  • 絕對不是領土主權
  • 出現在:毗連區、EEZ 的特定事項
  • 意思是:
    👉 國際法准我「為某些目的管一點」 → 更不是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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