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鈔票,不是活人花的。*
### 第一章、撿到
李明輝是在凌晨三點三十三分,撿到那個皮夾的。
不是他的皮夾。
他的皮夾是黑色的短夾,用了五年,邊角都磨白了,放在褲子後口袋。而這個——這個是突然出現在他回家路上的。
那天晚上,明輝加班到半夜。公司離家不遠,他習慣走路回去,省一點車錢。
凌晨三點多,街上沒什麼人。只有幾輛計程車呼嘯而過,便利商店的招牌亮著孤單的光。
他走在騎樓下,經過一條小巷口的時候,腳下踢到一個東西。
低頭看。
一個皮夾。
深棕色的,真皮的,看起來很舊但保養得很好。邊角有些磨損,但整體還算完整。
明輝彎腰撿起來。
打開。
裡面沒有錢。
一張鈔票都沒有。
只有一張照片。
一張泛黃的老照片,邊角脆脆的,夾在透明夾層裡。
照片裡是一個年輕女人,二十出頭,長頭髮,穿著舊時代的衣服,站在某個廟口,對著鏡頭笑。
明輝看著那張照片,很久很久。
長得很漂亮。笑起來眼睛彎彎的。
他把照片翻過來。
背面寫著一行字,用鋼筆,藍色墨水,字跡很秀氣:
**「給阿豪 永遠的思念 小真」**
明輝愣住。
阿豪。小真。
這是誰的情書?
他把皮夾翻來覆去地看。沒有證件。沒有信用卡。沒有任何可以辨識身份的資料。
只有那張照片。
和一張紙條。
紙條是從筆記本撕下來的,折成四折,夾在照片後面。
他打開。
紙條上只有一行字:
**「還給我。」**
明輝看著那行字,手心開始發冷。
還給誰?
給那個「阿豪」?
還是給那個「小真」?
他抬頭看四周。
巷子很暗。沒有人。
只有風吹過報紙的聲音。
他把皮夾收進口袋,快步走回家。
回到家,他把皮夾放在茶几上,盯著它看了很久。
然後他拿出手機,拍下那張照片。
上網搜尋。
「小真 阿豪 情侶」
「老照片 廟口」
「皮夾 靈異」
什麼都沒有。
只有一堆不相關的結果。
他關掉手機,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凌晨三點三十三分。
他聽見一個聲音。
從客廳傳來。
翻東西的聲音。
窸窸窣窣,像有人在翻皮夾。
明輝坐起來。
他走到客廳,打開燈。
茶几上的皮夾——打開著。
那張照片被拿出來了,放在茶几上。
旁邊多了一張紙條。
新的。
他走過去,拿起來看。
**「你看到了嗎?」**
明輝後退一步。
誰寫的?
誰放的?
他抬頭看四周。
沒有人。只有他自己的影子。
但他知道——有人在這裡。
在看他。
### 第二章、歸還
那一夜,明輝沒有睡。
他坐在客廳,看著那個皮夾,一直看到天亮。
早上七點,陽光從窗簾縫照進來。他把皮夾拿起來,翻來覆去地看。
照片還在。那張舊紙條還在。但新的那張——不見了。
他愣住。
明明昨晚看見的。
明明拿在手裡過。
怎麼不見了?
他把茶几翻了一遍。沒有。
沙發縫隙。沒有。地板。沒有。
那張紙條,像從來沒存在過。
但明輝知道它存在過。
他知道。
那天下午,他去找一個人。
一個在大學當教授的朋友,專門研究民間信仰。
朋友叫王志誠,聽完他的敘述,沉默了很久。
「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遺物執念』嗎?」
明輝搖頭。
「有些人死後,會對某樣東西放不下。尤其是他們生前最珍惜的東西。」志誠說,「你這個皮夾——可能是某個人的遺物。」
明輝看著那個皮夾。
「那我要還給誰?」
「還給它的主人。」
「我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誰。」
志誠想了想。
「照片裡那個女人,應該是線索。」他說,「你找到她,就知道皮夾是誰的了。」
明輝點頭。
但他心裡有一個疑問——
照片裡的女人,如果還活著,已經很老了。
如果死了呢?
那他要把皮夾還給誰?
還給鬼嗎?
那天晚上,明輝沒有回公寓。
他去了圖書館。
不是一般的圖書館。是那種專門收藏老資料的地方——報紙微縮膠卷、舊戶籍資料、廟口的老照片。
他從那張照片的背景開始查。
廟口。
是哪個廟?
他放大照片,仔細看。
廟門上方,有一塊匾額,字跡模糊,但勉強可以辨認:
**「保安宮」**
保安宮。
台北有保安宮。在大同區。
他查了一下。
大同區保安宮,建廟一百多年,香火鼎盛。
照片裡的年輕女人,站在廟口,對著鏡頭笑。
那是幾年前?
他看她的衣服。
民國六十年代的款式。
頭髮也是那個時代的。
四、五十年前。
明輝閉上眼睛,算了一下。
如果她當時二十歲,現在已經六、七十歲了。
還活著嗎?
隔天,他去保安宮。
不是假日,人不多。幾個老人坐在廟口聊天,香爐裡飄著裊裊香煙。
明輝走進去,在廟裡繞了一圈。
找到照片裡那個角度。
廟門。石獅。榕樹。
都和照片一樣。
只有人變了。
他拿出照片,問一個坐在樹下的老人。
「阿伯,請問你認識這個人嗎?」
老人接過照片,看了很久。
瞇起眼睛,又看。
然後他抬頭看明輝。
「你哪裡來的?」
「我——撿到一個皮夾。想還給她。」
老人沉默了一下。
「她死了啦。」
明輝愣住。
「死了?」
「幾十年了。」老人說,「年輕的時候就死了。」
明輝握著那張照片,很久很久。
「那——她有沒有家人?」
老人想了想。
「有一個男朋友啦。叫阿豪的樣子。」他說,「後來也死了。」
明輝沒有說話。
「你那個皮夾——」老人看著他,「是不是阿豪的?」
明輝點頭。
老人嘆了口氣。
「他們兩個喔,可憐啦。」
「怎麼了?」
老人搖搖頭,沒有回答。
只是指著廟後的巷子。
「以前他們住在裡面。最尾那一間。」
明輝走過去。
巷子很深,很暗。
最尾那一間,是一間老舊的平房,門窗緊閉,門口長滿雜草。
他站在門口,很久很久。
然後他聽見一個聲音。
從屋裡傳來。
翻東西的聲音。
窸窸窣窣。
像有人在找什麼。
### 第三章、思念
明輝沒有進去。
他站在門口,聽著那個聲音,很久很久。
然後聲音停了。
四周恢復安靜。
只有風吹過雜草的聲音。
他低頭看手裡的皮夾。
那張照片——那個年輕女人——還在對著他笑。
「給阿豪 永遠的思念 小真」
阿豪死了。小真也死了。
這個皮夾,是誰在等?
他轉身要走。
但門口,站著一個人。
一個老人。
很老很老了,白頭髮,駝著背,穿著舊舊的汗衫。
他看著明輝,看著他手裡的皮夾。
「你——」老人的聲音很沙啞,「你從哪裡撿到的?」
明輝愣了一下。
「你認識這個皮夾?」
老人點頭。
「那是我的。」
明輝看著他。
「你是——阿豪?」
老人沒有回答。
他只是伸出手。
明輝把皮夾遞給他。
老人接過皮夾,打開來,看著那張照片。
很久很久。
然後眼淚流下來。
「小真——」
明輝站在旁邊,不知道該說什麼。
老人摸著那張照片,摸了一遍又一遍。
像在摸一個人的臉。
「我找了六十年。」他說,「六十年了。」
明輝愣住。
「這個皮夾——不是你的嗎?」
老人搖頭。
「是我的。但不見了。」他說,「小真走的那天,就不見了。」
「小真——」
「我女朋友。」老人說,「六十年前,我們要結婚。但她生病,沒錢醫,就——」
他沒有說下去。
明輝看著他。
「那這個皮夾——」
「裡面的錢不見了對不對?」老人說。
明輝點頭。
老人苦笑。
「那些錢,是我借來要給她醫病的。」他說,「皮夾不見那天,錢也不見了。她沒錢醫,就走了。」
明輝沒有說話。
「我一直找。」老人說,「找了六十年。想找到那個撿到皮夾的人,問他——」
「問什麼?」
老人看著他。
「問他把錢用到哪裡去了。」
明輝後退一步。
「不是我。我才剛撿到。」
老人沒有說話。
只是看著他。
那眼神——很冷。
像在說:你騙誰?
### 第四章、花掉
明輝解釋了很久。
老人只是搖頭。
「六十年了。」他說,「我每天晚上夢見小真。她問我:『阿豪,我的醫藥費呢?』我沒法回答。」
明輝看著他。
「那個人——撿到皮夾的那個人——早就死了吧。」
老人愣住。
「死了?」
「六十年前的事。那個人如果當時是年輕人,現在也——」明輝沒有說下去。
老人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低頭看那個皮夾。
「那這些錢——」
「花掉了。」明輝說,「早就花掉了。」
老人看著那張照片。
小真在笑。
他摸著那張笑臉,很久很久。
然後他把皮夾收進口袋。
轉身,走回那間老房子。
門關上。
明輝站在巷子裡,很久很久。
然後他聽見一個聲音。
從屋裡傳來。
數鈔票的聲音。
唰、唰、唰。
像有人在數錢。
很多很多錢。
明輝後退一步。
他想起一件事——
皮夾裡沒有錢。
一張鈔票都沒有。
那這個數錢的聲音——是誰在數?
他轉身就跑。
跑出巷子,跑過廟口,跑到大街上。
陽光很亮。人很多。
他停下來,大口喘氣。
然後他低頭看自己的手。
手上,多了一張鈔票。
舊版的,已經不流通的那種。
一百元。
他不知道什麼時候拿到的。
但他知道——不是他拿的。
是那間房子裡的「人」給的。
### 第五章、利息
明輝把那張鈔票丟在地上。
但它又回到他口袋裡。
丟掉。又回來。
丟掉。又回來。
他終於放棄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公寓。
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口袋裡那張一百元,像火一樣燙。
凌晨三點三十三分,他聽見一個聲音。
數錢的聲音。
唰、唰、唰。
從客廳傳來。
他走到客廳。
茶几上,放著那個皮夾。
——但他已經還給老人了。
怎麼會在這裡?
他走過去,打開皮夾。
裡面不是空的。
是一疊鈔票。
舊版的。泛黃的。一張一張整整齊齊。
他數了一下。
六十張。
一百元的。
總共六千元。
六十年前,六千元可以救一條命。
現在,六千元買不到什麼。
但那些錢——是從哪裡來的?
他抬頭。
茶几對面的椅子上,坐著一個人。
年輕女人。長頭髮。穿著舊時代的衣服。
小真。
她看著他,笑。
那張臉——和照片裡一模一樣。
明輝沒有動。
小真開口了。聲音很輕,很遠:
「謝謝你。」
明輝張開嘴。
「謝——謝我?」
「謝謝你找到他。」她說,「他等了六十年。」
明輝看著她。
「那些錢——」
「是他還的。」她說,「他這六十年,每天存一點。每天想著我。每天——」
她沒有說下去。
明輝低頭看那疊鈔票。
六十張。六十年。
一年存一張。
一天存一分錢。
「他——」
「他走了。」小真說,「今天下午。」
明輝愣住。
那個老人——阿豪——死了?
「他來找我了。」小真笑起來。那笑容,和照片裡一樣。
「這些錢——是要給你的。」
明輝搖頭。
「我不要。」
「不是給你的。」小真說,「是給下一個人的。」
明輝不懂。
「下一個人?」
小真點點頭。
她站起來,走到他面前。
伸出手,輕輕碰了碰他的臉。
冰涼的。像夜風。
「幫我們傳下去。」她說,「讓下一個撿到皮夾的人,知道這個故事。」
明輝看著她。
「什麼故事?」
「一個等了一輩子的故事。」她說,「一個——沒有花掉的思念。」
然後她消失了。
茶几上只剩那個皮夾。
和六十張舊鈔票。
### 第六章、傳下去
隔天,明輝回到那條巷子。
最尾那一間,門開著。
他走進去。
裡面很簡單。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
桌上放著一張照片。
阿豪年輕的時候,和小真的合照。
兩個人站在廟口,對著鏡頭笑。
和皮夾裡那張一樣。
明輝把皮夾拿出來,放在照片旁邊。
然後他拿出那疊鈔票。
六十張。六十年的思念。
他想了想,從裡面抽出一張。
放進自己的口袋。
剩下的,放回皮夾裡。
他拿起皮夾,看了很久。
然後他走出門。
走到廟口,找那個老人。
老人還坐在樹下。
明輝走過去。
「阿伯,這個——」
他把皮夾遞給老人。
老人接過來,打開,看見那疊鈔票。
愣住。
「這是——」
「六十年的利息。」明輝說,「阿豪還的。」
老人看著那些鈔票,很久很久。
然後他抬頭看明輝。
「他——」
「他去找她了。」明輝說,「兩個人在一起了。」
老人沒有說話。
只是看著那張照片。
小真在笑。
阿豪也在笑。
明輝轉身離開。
走過廟口,走過大街,走回他的公寓。
口袋裡那張一百元,靜靜躺著。
不是要花掉。
是要留著。
留著提醒自己——
有些思念,比錢更重。
### 尾聲
五年後。
明輝結婚了。生了一個女兒。
女兒三歲的時候,他帶她去保安宮拜拜。
廟口那棵榕樹還在。那條巷子還在。最尾那一間,已經拆了,蓋成一棟新房子。
他站在那裡,很久很久。
女兒拉他的手:「把拔,你在看什麼?」
明輝低頭看她。
「沒有。只是想起一個故事。」
「什麼故事?」
明輝想了想。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個皮夾。
——不是原來的。是後來買的,一樣的顏色,一樣的款式。
裡面放著那張一百元舊鈔票。
「這個皮夾的故事。」
女兒歪著頭。
「皮夾會有故事喔?」
「會啊。」明輝說,「每一個東西,都有故事。」
他把皮夾收回口袋。
牽著女兒的手,慢慢走開。
走過廟口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
那棵榕樹下,好像坐著兩個人。
一男一女。年輕的。
在笑。
他揉了揉眼睛。
再看。
沒有人。
只有風吹過樹葉的聲音。
和一句輕輕的話:
「謝謝。」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