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17年12月2日第一本書出版,就在實踐我的動態出版, 讓作品像軟體一樣持續更新迭代,12月5日當天更新七次, 12月當月更新27次。八年來,我所有的書,超過一百五十萬字的作品,都是這樣持續更新的。
AI說我改變了書的型態,好像軟體開發者更新軟體一樣,Books as Software,買我書的讀者,不僅僅是買了一本書,還像買了訂閱服務一樣,手裏的書會不斷生長。但是,我並不認為我在提供服務,我認為,我是在傳播自己的思想和方法,隨著我的思想發展,方法革新,我就隨時用我的書推陳出新,讓我的新思想、新方法,不斷地送達讀者的手上。
我不是在做服務業,我是在做傳播業。
我的出版社不斷地出版新書,所有的書都與時俱進,不斷更新,是我最主要的傳播大本營,不僅有可供閱讀的電子書,還有可供隨時收聽的有聲書;
我的中英雙語兩個博客,像是我辦的報紙,隨時發表我的文章,並迅速同步到各大內容平臺和社交媒體,這些平臺和媒體,就好像我的報紙發行渠道;
我的播客Podcast,就是我的廣播電台,把我的文章和書的內容,變成聲音傳播;
我的YouTube頻道,就是我的電視台,可以放我的播客節目和影片。
所以,出版,只是我傳媒世界中的一員,我把它變得好像博客一樣,隨時寫作,隨時發表出版,隨時修改更新,不斷精益求精。
我興致勃勃的建立這些傳播渠道,完全是由我的興趣推動,從來沒有覺得辛苦麻煩,只覺得樣樣都那麼有意思,都那麼好玩。
沒想到,這些興趣愛好,在2026年2月到3月這場Google語義搶劫案中,變成我保護自己知識產權的有力武器。
正是我八年來純熟操作的動態出版工藝流程,讓我在發現Google和共產協會搶劫我「動態出版系統」的核心理論後,第四天就閃電出版《動態出版》《Living Publishing 》中英雙語專著,用法定ISBN錨定我的知識產權,一擊絕殺,令Google和共產協會搶劫團夥目標落空。
同時,我在我的中英雙語博客,就是我的報紙上,每天發表搶劫案實時進展的揭露文章,並同步到中英雙語的各大內容平臺和社交媒體,英文博客還隨時更新我發給Google法務的各種法律文件,方便我到X平臺@給各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士。
以後我要把這兩本專著做成免費中英雙語有聲書,已經分配好兩個ISBN,而且有聲書的全部內容,我也會放到我的廣播電台Podcast和電視台YouTube上。喜歡聽書、聽Podcast的聽眾,可以在開車路上,或者休閒娛樂滑影片時,聽到這一Google高科技詐騙案的始末,我要讓硅谷的技術菁英,包括Google的人在內,都有機會聽一聽。我相信,他們當中,一定有認識這些騙子、搶劫犯的,而且一定會有搶劫犯本人來聽,哈哈哈
想像一下,如果我不能閃電出書,而是去跟這群流氓糾纏,打口水仗,那是毫無意義的,不僅不能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還浪費生命、浪費時間,去跟一群流氓扯皮。
我先不跟他們扯皮,而是立即出書,用法律錨定我的知識產權,然後再來跟他們理論,利用我的這些傳播途徑,把他們的無恥下賤公之於世,並每日同步到我的中英雙語專著中,將來我要把這兩本書,全部送進加拿大國家圖書與檔案館,讓這些騙子、搶劫犯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