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上醫,中醫,下醫

    有時候會懷疑醫學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呈現在我面前的,是一團血肉模糊、體無完膚的身軀。體表面積75%三到四度燒燙傷,我所能見到的僅是脂肪與肌肉組織交錯而成的形體,乍看之下幾乎聯想不到這是一個有思緒有生命的人,突然發現皮膚之於人的完整性的重要。由於燒灼實在太過嚴重,在已經做了右臂的截肢之後,又接著預備要做左小腿的截肢,直直截到膝上。而這樣燒炭的創傷,不僅僅是外觀所能見的創傷,肺臟腎臟等多重器官都因此而嚴重損傷。我沒有辦法想像一個生命無望、燒炭自殺的中年阿姨,若是有幸甦醒、再也不需要截肢、外傷癒合之後,還看得見什麼樣的人生希望。
    我一直相信著的一個價值:「所謂的科技發展,如果並不能為人類的生活帶來更好的品質,如果造成了傷害,就是一個退步的象徵。」而在這個病人裡,超高的醫學技術又能夠帶給他什麼呢?意識層級、心跳血壓體溫作為衡量生命的客觀標準,然而通通達到了頂標之後呢?醫療技術僅僅是幫助病人維持生命徵象,不能幫阿姨解決他生命裡的種種困難,不能讓不在乎她的兒女成為她生命的支柱,甚至沒有辦法作為陪伴的腳色扶持著他走過困難,從心理社會到經濟的網全是破洞,那麼即使奇蹟發生,過了幾年她再度自殺,難道一切並非枉然?在一切生活條件都沒有改變,甚至惡化的情況之下,說擁有生命就是擁有機會,難道不是一廂情願而已嗎?
    醫學教育裡面所注重的倫理道德,一直都希望我們能夠以「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為目標看齊,然而我們最終所能成為的,只有下醫。頂多在達成下醫之餘,能夠多體諒一點病人的心情,幫助病人在疾病這一個關卡,能夠度過得舒服一點,其他的,都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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