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和大叔比較要好,不過我之所以認識他,最初是透過他的前女友「冷冷」;你也可以稱她為大叔的前未婚妻,就算他們其實沒能結成婚。
冷冷是在倫敦學音樂的北京女孩,本名裡有個冷字,所以講中文的朋友都這樣叫她。和她名字相反,她的個性很溫暖,單眼皮秀氣的臉,開朗、聰敏,稍微有點羞赧。我認識她的時候,她來倫敦已經六年,也和大叔交往同居了五年半。有一天他們在家煮火鍋,邀請朋友一起去吃晚餐,那就是我第一次認識大叔。
大叔在大學裡教授文科,是個閱歷豐富又有趣的人。他年輕時候在各地留學,又喜歡旅遊,所以總有講不完的故事、分享不完的照片。他還很會做菜,總是在自家廚房變出各國料理,他一邊烹飪,還能一邊思考如何調和一桌菜的濃淡甜鹹、該拿哪支酒出來搭配,如果在台灣,我們大概會說他是個為了開私廚招待所而生的人。如果說冷冷是個溫暖的女孩,大叔就是一座燒旺的營火,熱情又明亮,幾乎要大家圍著他起舞那種。
大叔的終極心願是結婚生小孩。第一次聽到他這樣說的時候我是25歲,那個年紀還不能理解結婚生小孩有什麼好值得追求的,於是我擅自認為,大概是因為他的人生已經什麼都有了,所以把結婚生子當作願望。他在倫敦的知名大學任教,工作穩定又受尊敬。他定居英國20年,已經拿到讓很多遊子頭疼的英國公民身分。他還已經在倫敦買了戶小公寓,和可愛的女朋友甜甜蜜蜜住在一起…嗯,好吧,如果我是他,我也不知道接下來除了結婚生小孩以外還要追求什麼。在一旁觀察他們兩人的互動很有趣,冷冷儼然是個年輕傲嬌的主人,大叔則扮演多才多藝又經驗老道的管家,他包辦一切收拾、打掃、煮菜、洗衣,還總是在她還沒說出需要之前,就把一切都端上來了。飯後想喝茶?水剛燒好熱著呢。想進房間工作?我就知道,半小時前幫你開好暖氣了,去試試吧。有次我目擊冷冷的閨蜜臨時要在他們家借住一晚,大叔立刻從不知道哪裡變出一床剛洗好的被子、一套新的埃及棉床包、甚至還有木製的床骨,在小小的客廳地板上就仿造出了一張真床,簡直神奇。大叔和冷冷,一個貼心可靠,一個親切可愛,就算還沒結婚,他們兩人搭配起來,早已散發出一個溫馨的家庭氛圍。
那年冬天,我為了辦工作簽證回了一趟台北;在此同時,和新東家原本已經談定的開始日期不斷往前提,人資每天打越洋電話催我回英國上工。原本以為我回倫敦之後還能有一些時間找租屋資訊,突然間非找個臨時住處不可。我在 Facebook 敲大叔:你好嗎?我記得你和冷冷那裡有一間空臥室,方便讓我從下週開始短租一陣子嗎?大叔回覆,喔,妳直接去吧。我那公寓現在沒人住。冷冷和我分手,已經搬走了。我這個學期都在 Birmingham 做訪問,如果妳能去幫忙照顧房子,那很好。
平淡的語句包著炸藥般的訊息,一下子讓我背上的汗毛都豎起來。怎麼了?你們那麼甜蜜的六年情侶,不是都要結婚了,怎麼會突然說分就分了呢?我不敢追問。就這樣,我獨自拉著皮箱回到嚴冬中的倫敦,在壞掉的門燈下翻到鑰匙,作為一個外來者,搬進鴛鴦已經各自飛離的空蕩愛巢。我逐漸從大叔的話裡拼湊出,冷冷只是說,她不愛他了。最後的這兩年左右,冷冷開始嫌他長得醜,後來嫌他顧前顧後,像大媽一樣囉嗦,再來就連嫌也不嫌,於是互動都省了。大叔一點覺察也沒有,還喜孜孜的拉著未婚妻到處旅遊,終究在最適合新婚蜜月的布拉格,女生望著浪漫的河景提了分手。
六年時間,以人生而言好像也不是很長,但已經足夠把原本正在適婚年齡的32歲男人,逼到38歲的婚姻市場邊緣。當時我年輕,不能辦法理解什麼叫做「交往六年然後說不愛了」,聽了只為大叔抱不平,私下對冷冷生悶氣。我生氣是因為,大叔明明一直說著他最期待的就是走入家庭,妳在旁邊也聽著看著;而他為家庭準備了這麼久,彷彿他的一切都是為此打造,然而這懷著溫柔愛情的努力,終究卻淪落得被丟到泥地裡踐踏,妳怎麼能?
大叔也變了。原本就是貼心的他,現在簡直是委曲求全,彷彿他付出得越多,他的評價就會提高一樣。他對自己的外表也越來越焦慮。我感到冷冷離開他,給他最大的影響不是別的,而是自尊被無情地腐蝕掉一大半。她留他一人在孤獨中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醜到要被這樣殘酷的拋棄?他說,38歲這麼醜的老男人,不知道這輩子還會有人愛嗎?是不是就要這樣終老?大叔就懷著患得患失的心情,一邊假裝不痛,一邊自怨自憐的過著日子。
有個連續假期,我和朋友去大叔家拜訪他,那天他正在家裡上上下下的大掃除。他在床底下的收納空間搬弄了好一陣子,突然啊一聲,拉出了一個 Stuart Weitzman 的鞋盒,叫我過去。
我問:「這是什麼?」
他說:「我買給冷冷的婚鞋。」
原來當初他們兩人訂婚之後,雖然婚戒早就準備好,但一直沒有敲定結婚的日期。某天兩個人出門逛街,天氣晴朗,心情大好,就決定是今天要去登記了。於是在前往 register office 的路上,大叔大手筆為彼此添購了全套正式的裝束,這雙 Stuart Weitzman 就是其中之一。我打開紙盒,是一雙全新的紅色蛇皮跟鞋,樣式優雅簡潔,但連鞋底都沒做,顯然一次也沒穿出門過。大叔說,那天後來他不知道做錯了什麼,惹得冷冷不開心,總之最後她氣鼓鼓的,辦登記的念頭也就暫時打消。至於這雙鞋,之後冷冷幾次在家裡試穿,卻總說她穿起來不好看;最後終於放回盒子裡推到床下,把它塞進看不見的暗處。
大叔對我說,妳和冷冷身高差不多,說不定能穿,妳試試吧,能穿就拿去。
我說,我怎麼好意思?
他說,不能穿的話我留著也沒用,我就拿去 charity shop 捐掉吧。
這個故事到這裡,悲傷的程度已經超過我能承受。我怎麼忍心讓他拿著前未婚妻留下的全新婚鞋,送去我們平常捐舊物的紅十字會?我眼前幾乎可以看見,他提著一堆舊毯子、舊檯燈之類東西走進紅十字會,面無表情站在那裡,把這個美麗的鞋盒放在櫃檯旁那張堆放破爛舊物的地毯上,假裝沒事的走開,心裡血和淚一起溢出來。
這雙價值400鎊的鞋還真的合我的腳,而且很奇怪的,我每次穿出門都會被人稱讚。有個週五我穿去辦公室,坐我對面的法國女生 Péguy 就說,哇,我真喜歡妳的鞋! 我說,是嗎,這雙鞋有個故事的。然後我像終於找到一個樹洞一樣,把大叔平常怎樣呵護冷冷,冷冷如何在六年後悔婚,留下無法面對的大叔、他無法處理的婚戒和這雙鞋的故事說給她聽。
Péguy 不愧是法國人,聽完別人的人生慘劇之後,就只扁扁嘴說,喔!還好她分了手。她一定不愛他。
我傻眼的說,她浪費了他六年,然後才說不愛?他那麼呵護她,像把她捧在手上那樣寵她耶。
Péguy 說,她也花了自己六年啊。她就是不愛他,難道要花更長時間,或真的結婚了,再發現這段感情根本沒辦法 work out 嗎?
我一時無語。
我突然察覺,一個旁觀者之所以能自以為憤慨,除了少不更事、不懂人心,就只有仗著無聊的正義感而已了。可惜在愛情裡,正義和公平大概是最無用而白目的東西。如果冷冷早就不愛了,但溫柔寡斷的她說不出口,那大叔再怎麼貼心怎麼對她好,都只有讓她越來越痛苦而已。她大概也知道,大叔沈浸在一個人的熱戀當中,還沒察覺她不愛了;她大概也明白,如果她離開,大叔會被傷害得一蹶不振。她心裡會不會住著一個像我這樣自以為是的人,每次當她想著要走,就站起來批評她臭罵她呢?於是她撐著撐著滿了六年,耗掉了他的光陰,也耗掉了自己的青春。最終她是和自己糾結了多久,才終於鼓起喊卡的勇氣呢?
那雙紅鞋現在依然在我鞋櫃裡,偶爾我會穿去正式場合,總覺得像踩著一對美麗而抑鬱的鬼魂。婚鞋是婚姻的附屬品,而一樁從來沒有存在過的婚姻,婚鞋當然也是從來不曾存在的。她的存在只能算是個錯誤,所以終究會被人們遺忘;但她記得的那些沈重的情感,那些過去、那些傷痕,卻沒辦法被輕易安慰,只好在誰也不會注意到的暗處細聲訴說。
這就是我所保管的一雙紅鞋,還有一個關於紅鞋的故事。
原06/08/2017 發佈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