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4|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從水滸傳看人際關係的奧秘09.7

    這個系列說了好長的一段故事….
    真正想說的,是每個人要為自己在社會上的遭遇負責。
    常常聽到有很多懷才不遇、生不逢時的感慨…
    我每次聽到這樣的話,都會想起楊志的故事。
    社會真的那麼不公平嗎?
    來看看楊志的一生吧
    -
    楊志出身官二代,命運並沒有虧待他。
    還記得楊志搞砸『花石綱』的事情嗎?
    他跑路之後,依然還有一擔金銀財寶
    甚至是他想要賤賣手的刀,就值三千貫
    要知道,以《水滸傳》中的物價來換算…
    光是那把刀,就可以讓一般人一輩子都吃穿不愁了。
    憑楊志的能力,他能賺這麼多錢嗎?
    肯定不行,這鐵定是繼承來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命運對他很慷慨啊。
    但是,他的心態有問題。
    楊志自己搞砸了官二代的身份,所以一直很失落。
    於是,他挑著一擔財寶去買官了。
    很不幸,他連買官都不會。
    錢花光了,官也沒有買到。
    於是,楊志就覺得,高太尉太壞了。
    自己白花了一擔財寶,卻沒有買到一個官,大宋政府太腐敗了。
    我倒覺得,這是高俅在書中少數正確的決定….
    再來,楊志賣一把刀,賣著賣著就賣成了殺人犯。
    但是,因為被楊志殺的人,是當地出名的人渣。
    所以,當地的百姓、官員,都認為楊志是個英雄。
    甚至,連梁中書也因此認為楊志是個人物。
    於是繼續給他官當,並給他繼續上進的機會。
    但是,楊志卻依然不改自己的性格…
    於是走著,走著,就進了黑道,當了強盜。
    畢竟,依照他的個性與能力,大概只有當土匪,才覺得舒服吧。
    社會的確不公平。
    但是擁有楊志的身家背景,實在不應該有這種感覺吧。
    如果社會這樣對待一個人,他還覺得社會不公平,那他天生就是一個當強盜的料。
    楊志這種人,是個典型的才能配不上野心,注定要走邪路的性格。
    因為社會給予的責任、義務,他都不願意承擔。
    而且職場的規則、戒律,他都不願意遵守。
    遇到長官交代任務,說得天花亂墜,但是連最基本的籌畫、帶隊都能搞砸….
    這種人啊,還是當土匪比較好啊…
    如果你覺得,我對他的評價太低了,那我們來看看這個故事最後的結局。
    簡單說:
    『楊志小隊買了有麻藥的酒水,全部的人都昏倒了,所以生辰綱被劫了。』
    (為什麼在這裡我選擇簡單說呢?)
    (因為下一個故事,我將換個角度,從晁蓋那一邊來討論這個案子,所以保留細節)
    這件事很嚴重嗎?
    其實,說大很大…
    說小,也就是小事一樁。
    對於普通人而言,這自然是大事。
    但是以楊志的背景而言,實際上很難稱得上是大事。
    只是楊志,根本就沒有處理事情的能力,所以他就把事情徹底砸了,一點挽回的餘地都沒有。
    在生辰綱被劫後,楊志第一個念頭就是:
    這件事不能怪我,全是這幫無能的手下、無能的助手壞了事。
    接著,就是一咬牙,一跺腳,先想到自殺,後來乾脆一走了之,當強盜去也。
    ---
    話說楊志當時在黃泥岡上被取了「生辰綱」去,如何回轉去見得梁中書,欲要就岡子上自尋死路。
    卻待望黃泥岡下躍身一跳,猛可醒悟,拽住了腳,尋思道:
    「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凜凜一軀,自小學成十八般武藝在身,終不成只這般休了……比及今日尋個死處,不如日後等他拿得著時,卻再理會。」
    回身再看那十四個人時,只是眼睜睜地看著楊志,沒個掙扎得起。
    楊志指著罵道:
    「都是你這廝們不聽我言語,因此做將出來,連累了洒家。」
    樹根頭拿了朴刀,掛了腰刀,周圍看時,別無物件,楊志歎了口氣,一直下岡子去了。
    ---
    呵呵。
    其實呢,從故事中後來說出的細節來看,本來這件事情是可以解決的。
    如果換成故事中其他有能力的人,是可以反敗為勝的。
    如果一個有擔當的軍官,面對這種結果,是絕不會把責任全推給別人的。
    如果楊志有擔當,那等自己手下醒來後,他的第一句話,應該就是:
    『我們今天算是栽了!』
    『都怪我考慮不周,所以害得大家一塊受牽連。』
    作為領導者,最需要的就是有擔當。
    換而言之,出了大事,馬上先把責全攬過來。
    只有如此,你的手下才會發自心底的尊敬你、願意替你賣力。
    而且,更會紛紛檢討自己的錯誤,並且想著要如何彌補。
    我們來幫楊志設想一下,根據書中的情境,他可以怎麼解決?
    首先,他應該馬上率人直奔當地官府,叫知府趕快出來,然後直接和他對話。
    可能嗎?
    當然可能。
    只要他們亮明自己一行人的身份,就可以。
    他們這一行人當中,有梁中書家的老都管(而且還是蔡太師的女兒蔡夫人,從娘家帶來的)。
    光是這種能夠直通最高層的特殊身分,就足以讓地方官員正眼看待。
    再來,告訴知府,我是大名府的楊志,現在官任提轄。
    如果懷疑我們的身份,我們馬上出示相關文書。
    然後,告訴知府:
    『現在有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
    『壞消息,就是我們押運的生辰綱,走到你的地盤上,被人劫了。』
    『這件事,如果蔡太師追究下來,我的前程肯定是毀了』
    『至於你的前程能不能保住,就看你的道行了。』
    你覺得,如果你是知府,你會不會把楊志轟出去?
    如果是我,肯定不會…
    我會問他:
    『好消息呢?』
    『好消息就是,目前梁中書還不知道這件事』
    『當然,蔡太師也不知道。』
    『而且,只要我們配合的好,梁中書、蔡太師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
    如果你能把話說到這裡,知府應該已經完全被你說服了。
    緊接,你就告訴知府,有兩種方法解決這件事。
    第一種方法,就是公事公辦。
    總而言之,我們先在你這裡作完筆錄,然後就回大名府交差。
    是打是罰、是殺是剮,我楊志認了。
    誰叫我辦事不力呢?
    當然了,你就在這裡,靜等蔡太師的消息好了。
    到時你能不能交了差,到時蔡太師會怎樣對你,同樣也看你的道行了。
    我想,任何智力正常的官員,都不會選擇第一種方式。
    第二種方法,就是給兄弟點面子。
    總之,禍是兄弟惹出來的,兄弟負責給你擺平,絕不連累別人。
    只是,我需要你幫我個忙,授權我臨時指揮當地所有官差。
    只要我三兩下把案子破了,兄弟我拍拍屁股就走人。
    咱們就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
    只要你願意幫我這個忙,以後有事到大名府,兄弟絕對會記得你。
    你覺得,知府會選擇哪一種?
    -
    當然,你可能會想,破案有這麼簡單嗎?
    其實,我想告訴你,根據書中的劇情,比你想的還簡單。
    不過,那是下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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