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後來開始通車
從高雄坐火車回潮州的路上
我們相當年輕男性的狂放性格讓我們不停地在火車上發明遊戲
包括了
在最後一節無座位的車廂,拿著滅火器朝車尾噴出泡沫
然後相當高興在遠方看到火車側面的人
會看到火車的尾巴拖曳著一道白煙
或是
火車會在鳳山停個十分鐘左右
我們會跑下火車在旁邊玩著石頭
甚者
在最後一節車廂聽著blur的tender
然後跟著一起唱
雖然我覺得那首超難聽
但城很愛
我們三個甚至三打三鬥牛打贏了體育班的學生
或是在學校對面趙豐邦開的撞球間裡
以球檯錢跟不認識的人互賭
雖然贏的原因是城的撞球技術高到爆炸
高中開始迷戀Nirvana
我們三個會在超商偷了紅酒(放在書包裡經過店員面前還框地一聲)
然後跑到體育館樓上的練團室裡邊喝著酒邊放著超大聲的serve the servant
彼時我的節奏感仍爛到爆
跟著那首歌打著鼓,完全沒對上
醉了以後
我在迷迷糊糊間看到另一個朋友拿著破碎的酒瓶碎片在自己手上劃著一道道的血痕
城戲稱那是「在手上劃斑馬線」
這麼多年後
我仍記得認識城是
開學第一天他在教室後面唱著beastie boys的「you gotta fight,for your right!」
然後我就過去攀談
直至現在
我仍是冀望另一半能跟我一起聽著我喜歡的那些怪音樂
至少不要像前女友在我正開心可以聽到喜歡的歌時直接切下一首
就願諸事有望吧。